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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三督导组:关于王永良枉法裁判的情况反映

erjian2022-06-06114

  我叫石文奎,现反映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永良玩忽职守视而不见颠倒黑白枉法裁判,简直就是冤假错案的制造机器,强烈要求彻查,尤其向败诉当事人调查近年来(至少十年)王永良所办案件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把这个视人民群众为阿斗,视法律法规政策为儿戏的违法违纪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彻底查清,该处分的处分,该判刑的判刑,涉及受贿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更应该从重从快打击,让他接受党纪国法的制裁。

  我在上诉状中提出的四个方面多个上诉理由个个属实。二审开庭时王永良讲上诉状里的内容就不用讲了,王永良不允许我对上诉状里的内容辩论、解释、说明。无奈之下我当庭交了《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和几份新的证据。比如上诉理由之一一审开庭时取消了互相辩论阶段,仅此一点一审判决就应该是无效的。既然王永良对这个问题都不让提就认定我的这点上诉理由不成立,那么为什么不当场拿出来案卷核对一审开庭互相辩论时我向被上诉人提问了什么问题,被上诉人又向我提问了什么问题,这样不就一目了然了吗?难道这不是二审庭审中应该做的工作吗?所谓互相辩论,就是发言宣读完各自书状后,法庭调查核对证据后,互相提出问题互相回答,道理越辩越明,这样才能查清事实真相。退一步讲就算有法庭辩论和最后互相辩论阶段,厉声训斥不准我发言辩论,我随后无法讲出自己的观点,使我还有的问题无法提问,无形之中剥夺了我辩论的权利,庭审录音录像应该有记录。事实上案卷中根本没有我们互相提问的记录,正如我在上诉状中所讲“一审开庭根本没有进行互相辩论阶段”。再比如上诉理由之一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依照《民法总则》第122条、第188条驳回我的诉讼请求。第122条是关于返还不当得利的规定,第188条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用这两条规定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一直不能理解这两条法律条文和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有什么联系,纯粹属于法律条文适用错误。二审对这点理由只字未提,等于默认了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是正确的。我在上诉状中提出的四个方面多个上诉理由个个属实,王永良玩忽职守视而不见颠倒黑白,就这样不经调查核对就一一否定了。王永良主审二审庭审也没有进行互相辩论阶段。

  二审判决书中认定本案不属于重复起诉,既然不属于重复起诉,法院就应该依法进行审查。仅仅就本案法官已经认定的属于不同的诉讼的原江西省万载县法院的判决作为判案根据,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更何况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我没有对江西省万载县法院判决上诉或申请再审,但是该法院和这份判决完全一样的其他当事人的判决已经被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也就是说已经生效的但完全错误的判决,和本案诉求仅仅有交叉部分,但仍然不属于重复起诉,就可以做为本案的判案依据吗?不要说不属于重复起诉,就是同一案件的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也应该对是否合法是否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等进行重新审查。

  我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和补充的材料《被上诉人完全符合职业放贷人的特征》中指出被上诉人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9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第2页第15行“早于出借人出借借款6天前收到的借款从何而来,应该不是被申请人自有资金就是自融其他人资金”。我还提供了被上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立案侦查的证据。提供这份证据仅仅是证明被上诉人存在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而二审判决书第5页第24行“上诉人石文奎诉称被上诉人涉嫌犯罪问题……”我并没有讲被上诉人涉嫌犯罪,其所签合同就当然无效。而且二审庭审时还有一名合议庭审判员当场向被上诉人代理人指出被上诉人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王永良不仅玩忽职守视而不见颠倒黑白,甚至还捏造事实编造案情,以达到枉法裁判的目的。

  二审判决书第6页第1行“同时也办理了经营许可”,据查询被上诉人均没有金融许可证和贷款牌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还特别标明“禁止发放贷款”,但被上诉人从事了金融业务活动,这无可争辩地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我还提供了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10民终1174号《苏姗姗与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临汾市伟裕商贸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复印件。1174号案件和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完全相同,也由王永良担任审判长,另外二人担任审判员。1174号案件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9条规定判决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同样是王永良主审案件,为什么同样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而判决结果截然不同呢?为什么同样的案件两样判决呢?难道这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吗?其中究竟有何隐情?

  就按王永良二审所讲的本案不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讲,根据最新《审核报告》,按二审判决所讲的就算70000元本金计算原合同还款计划表年利率达到了35.7456%,根本不是王永良毫无根据所讲的年利率不超过24%,王永良办案根本不讲事实。

  国办发(2016)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整治工作原则第一项就是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监管原则中首项原则就是依法监管原则。二审判决书第6页第1行“在经营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或违法之处,但基于社会稳定需要,对于被上诉人的所有经营不宜于全部否定,否则也不利于处理被上诉人的债权人的权益”,这也就是说为了社会秩序稳定需要,被上诉人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王永良这不是在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立贞节牌坊吗?不管是按《民法总则》、《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角度讲,还是按国办发(2016)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角度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都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审判原则,依法办事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石。我并没有全部否定被上诉人的所有经营,请问王永良在审理(2020)晋10民终1174号案件时是否全部否定了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经营呢?难道这些出借人的利益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了吗?难道就不考虑社会秩序稳定了吗?

  在庭审休息时,王永良让我撤回上诉,我说这些非法活动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我们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损害太大了呀!你不要认为我打官司是为了要钱,我这是在维护我们党和人民的江山,为党和人民呐喊。王永良说那不用你操心,你撤了诉还给你退诉讼费用。王永良是不是共产党员我不清楚,先说这是一个公职人员和人民法官讲的话吗?简直狂妄至极。

  随后我向王永良打电话,他本人不接,接电话的人讲他休假了,随后再没有联系上。把没有向当事人当庭宣判理由和结果的判决书向当事人释明疑问,这过分吗?试问对文字材料视而不见甚至颠倒黑白捏造事实,这样审理案件即使审理千遍万遍又有何用?能查清事实吗?像王永良这类人办理的案件中有多少冤屈的百姓只有天知道。我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见到了本案合议庭的另一名法官,我欲向她了解本案情况,她旁若无人不予理睬扬长而去,他们对党和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有针眼大感恩的思想都不会这样干的。

  王永良这样的所作所为,这样对待当事人就不可能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王永良是强烈不满的,某当事人在网上多次发贴反映王永良参与审理的案件存在司法腐败问题。我向该当事人打电话核实,他说是真实的,但他的这个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改判了,已经翻了案,翻了案这更可证明二审审判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既然有线索就应该彻查。和当事人无冤无仇,没有道理强取豪夺上百万元判给了另一个当事人,不要说没有利益输送,只收取了少量礼品礼金都不会有人相信,这其中究竟有多少利益输送也应该彻底查清。

  在屡次枉法裁判中给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累计计算,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标准的即给公民个人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及其他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情形的应该以民事枉法裁判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仅仅是王永良玩忽职守视而不见颠倒黑白枉法裁判的几个小片断,领导同志每天工作很忙,我的情况反映材料篇幅不宜过长,详细情况随后我向调查人员具体反映。随后我获取的王永良违法违纪线索会随时向调查人员移交,从王永良的所作所为和工作态度来看,其所办理的冤假错案绝不是个别现象,强烈要求彻查近年来(至少十年)王永良所办案件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尤其是向败诉当事人调查,彻底查清王永良的违法违纪情况,该处分的处分,该判刑的判刑,涉及受贿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更应该从重从快打击,还临汾人民一片蓝天。

  此致

  敬礼

  当事人:石文奎

  身份证号:142622196805231510 

  手机号:13753731410 

  2021年5月

一、青岛市崂山区:以新状态新作风开启新征程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又是一个春天,又是一个新起点。春节的喜庆气氛还没褪尽,崂山大地已一片忙碌。

  初春时节,在这座开放创新宜业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奋战在全区各行各业、各个岗位的劳动者,正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姿态,迅速切换“假日模式”,按下“奋斗键”,怀揣希望,迎着春光,开启新征程,奋力再出发!

  育新机:项目聚势“千帆待发”

  时不我待,不负韶华。3月8日,走进青岛国际啤酒城改造项目现场,眼前热闹的施工景象让人眼前一亮:气势恢宏的T1T2楼拔地而起,“崂山第一高”正渐露“真容”;工程车来来往往,穿梭其间;处处可见忙碌的工人,施工现场热火朝天,涌动着勃勃生机,

  据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张友帅介绍,春节前,为确保重点项目节后顺利复工复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春节后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主动到项目现场进行帮促指导。春节后,项目具备复工条件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复工前检查,指导项目完善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措施,确保项目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开工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将于2022年10月31日完工,建成后将成为崂山金融商务区新地标。

  走进崂山区,这片干事创业热土上,处处洋溢着丰沛活力,发展“脉动”的力量令人心潮澎湃。

  今天的项目撑起明天的发展,今天的投资结构就是明天的产业结构,今天的投资优化程度就是明天产业优势的刻度。2021年,崂山区按照市委“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以推动“战略北进”、实施再次创业为总抓手,聚焦重点产业、城市更新、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四大关键领域,围绕总投资1800亿元的200个重点项目,全力以赴抓落地、抓开工、抓投资,以项目建设的大突破带动发展的提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三督导组:关于王永良枉法裁判的情况反映

  越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时候,越是要鼓足干劲抓项目。崂山区坚持把投资和项目作为主抓手,做大发展底盘。坚持高位推进,顶格协调。筛选100余个拟新建和储备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个区级领导包联、一个牵头单位负责、一套人员服务”的“四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大力实施“点穴式”调度,疏堵点、清淤点,解死扣,确保项目提速增效。

  坚持招大引强。将前期项目落地作为项目推进的核心参数,重构项目招引、准入路径,切实加大对投资项目,特别是“四新”项目的招引力度,紧盯世界500强、行业500强项目,突出抓好精准招商,推动联储证券、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山东分院等重点项目落地,力争引进500强企业5家、总部项目5个。

  坚持高效协同。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聚焦项目洽谈、论证、征迁、供地、规划等关键前期节点,提升招商、街道、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建设等单位协同性、联动性,确保项目推进形成合力。

  坚持优化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无人审批”、容缺受理、掌上办、好差评等服务模式,推动行政审批效率提速50%以上,用好工程建设审批服务16条提速措施,创新实施“多测合一”、拿地即拿证、拿地即开工等举措,确保新建项目快开工、快纳统。

  坚持挂图作战。逐一项目确定年度目标,以目标倒逼责任,以责任倒逼落实。明确每个项目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日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奋力攻坚,攻出实效,确保投资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随着一批又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崂山正探索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

  开新局:抢滩上市点燃“双响炮”

  上市企业是地方经济的缩影,反映了一个地方的经济实力和活跃度。春节后,青岛两天内有两家企业完成A股上市挂牌,迎来企业上市的“双响炮”——这两家企业都位于崂山区。2月25日,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挂牌交易,成为牛年青岛第一家上市挂牌企业;2月26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成为牛年青岛首家科创版挂牌企业。

  截至目前,崂山区已上市企业1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52家,目前崂山区境内上市企业数量、股票融资额、营收、市值均居青岛市首位,山东省各区市第二名,全国第53位。新年伊始,全区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2家企业完成A股上市,2家企业报交易所审核,6家企业报青岛证监局辅导,8家企业启动上市工作,上市培育库储备拟上市企业60余家。

  资本市场的崂山板块强势崛起的背后,是崂山区以超常的思路和创新打法持续打造营商环境,进一步壮大资本市场“崂山板块”,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果。

  出台创新性产业扶持政策。精细化挖掘和扶持区内企业发展。通过联合参股基金、子公司管理基金向区内拟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并引荐各类投资机构,以巨峰科创为例,成功投出冠中生态、海泰新光两家上市公司,现实财政资金扶持效益最大化。在全省率先出台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办法,对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重大项目投资金额可最高上浮30%。引进总规模超400亿元的青岛市引导基金和总规模500亿元的青岛市科创母基金,设立2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的创新创业引导基金,通过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向崂山区优质企业,引导创投风投机构引进高端新兴产业项目,搭建起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平台和招商平台。

  全流程管家服务。出台《崂山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实施意见》,为企业上市提供政策支持。政策包括4大类21条产业扶持政策,创新性提出给予企业新三板精选层补助、自然人股东奖励、限售股解禁奖励,截至目前已累计向20余家上市及拟上市企业拨付上市补助资金7365万元,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围绕健全审批效能提速机制、宽容审慎监管机制等层面,崂山区提出了机制创新的9个重点任务。其中,涉及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能取消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为企业和项目减负赋能,同时设立市场监管“宽容期”,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1-2年市场监管宽容期,对于企业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错免罚”。

  精细精准服务。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崂山区资本市场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工程中涉及的问题。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建立全区33个部门44个服务专业的上市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协调上交所、深交所北方及山东区域负责人一对一走访调研重点拟上市企业,指导解决企业上市前具体问题。精准走访重点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前开具合规证明、历史遗留问题等事项。开展千名企业家培训专项行动,建立青岛资本市场服务基地香港上市服务中心、IDC澳洲上市孵化基地等,开展20余场上市培训会,培训拟上市企业相关人员1000余人次,增强企业家资本市场意识和知识。

  崂山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力争到2025年重点推进50家企业启动上市工作,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十四五”期间力争再实现20家左右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谋新篇:发展生态更优掀起“双创”热潮

  2月26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万丰集团旗下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成功在崂山区完成注册,注册资本6亿元。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系以飞机研发制造为核心的国际化公司,完全拥有世界领先通用飞机制造商——钻石飞机公司,在世界通用活塞固定翼飞机制造领域科技研发能力第一,销量第二。

  一个项目,就是一个新的增长点;一批项目,就是一个新的增长极。放眼崂山大地,一个个龙头骨干企业、一个个重大项目正签约落地。这背后是崂山区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结果。

  产业的发展不仅是产业自身的问题,还需要成长壮大的土壤,这就是营商环境。畅通新发展格局,需“硬支撑”“软环境”,双道开车,同频共振。正在谋求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发展的崂山区深谙此道。近年来,崂山区始终把企业、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为崂山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提供更有力支撑。

  打造“金牌合伙人”。企业家是企业的缔造者、管理者,更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对财富创造者最好的鼓励,就是以“围着企业转”的服务姿态,以最有品质的服务生态,走近企业家、读懂企业家、服务企业家,全力打造让企业感到舒服、让企业家感到舒服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广大企业家厚植投资兴业的肥沃土壤。

  让企业家站在“C”位。行动之变,始于思想之变。从2010年8月份起,崂山区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了“鼓励创新在崂山”大讨论,出台健全鼓励创新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鼓励创新20条,确定制度创新清单81项、问题突破清单87项。今年,又首次推出了区委鼓励创新工作要点,确定了23条含金量十足的创新事项。2020年崂山区第一次对为区域发展做出贡献的63位企业家发放奖金4150万元;2021年为企业家和产业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资金约1.37亿元,同时还建立企业家金牌服务卡制度,为企业家提供专员服务,持卡可免费游览崂山景区、使用文化会客厅、参加体检等。

  发布新一版的崂山区产业政策。助企引才内容从去年的15条扩容为25条,为企业在崂山区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红利。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兼顾存量企业和增量企业,对实现税收增长的企业,大比例税收返还,最高返还税收增量高达80%。同时降低纳税奖励门槛,确定了50万元的最低起步线,让更多企业可以纳入帮扶助力的名单。新引进企业实行高比例税收增量奖励,纳税达到规定数额,增量返还最高达100%。对企业的购房、租房给予政策支持,购房达到相应规模,最高补助额可以达到2000万元,在崂山区租用场地经营的企业,给予3-5年的租金支持,最高补贴额1000万元。

  推出了全国领先的1+1+N政策体系。形成了包含集成产业政策、基金管理办法和20项左右细分领域产业政策的助企组合套餐。落户崂山区的法人金融机构,可获得最高1.5亿元的奖励。地方金融组织落户的奖励金额最高也能达到2000万元。各类基金落户崂山区,企业家或高管团队可获得五分之一的额度奖励。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旅游产业、生物医药、高端服务业等作为崂山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也获得重点扶持,奖励金额从几百万到数千万。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搭建企业智慧平台,不让企业找政策,而是用政策找企业,根据企业画像,把政策自动推送到企业,让企业享受到自己该享受的政策。在申报审批快速兑现等方面努力实现掌上运行,让企业零跑腿,实现不见面一站式服务。推出“免申即享”政策,让企业能够实现政策的无感兑现、刚性兑现和实时兑现。只要符合政策,政策资金会自动兑现到企业账户当中,目前已经通过免申即享兑现资金785万元。

  “暖”气候激发强活力。2021年,崂山区计划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0家,高新技术企业80家,力争引进500强企业5家,总部项目5个,过亿元项目80个,新引进金融类机构100个以上。

  启新程:铆足“牛劲”惠民生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2021年崂山区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

  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春节长假刚刚过完,崂山区就使出一连串实打实的举措,推动这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速落地,用满满的牛劲开启牛年的工作日程。3月1日上午,崂山区举行市政项目全面复工启动仪式,三条市政道路集中开工,三条道路位于北宅街道北涧社区,主要为周边海信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以及北涧社区安置区配套,施工完成后将极大改善周边的道路环境,方便居民出行和研发机构员工车辆停放。目前,崂山区共梳理新建市政项目10个,续建市政项目21个。

  出台区办民生实事。在全市率先开展“120-乡医”急救联动,分配2000套人才住房……2021年崂山区出台区办实事,将为区内居民办好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安居惠民等10个领域的38项“暖心事”。在推进过程中,崂山区将健全领导分工责任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协调调度和落实推进,责任单位目标明确,任务量化到人,并将实事完成情况纳入责任单位综合考核。对于年底不能按期保质完成的部门,按规定程序追责。

  推出一批惠民新政。加大对民生工作的投入力度,对标省市一流标准,抓好现有民生政策的整合、优化和提升,再推出一批具有首创性、引领性的惠民政策,打造更多像“特殊困难家庭‘一户一议’救助”“名医下乡”这样的民生品牌,让崂山区的群众享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今年“微改革”“微创新”由90多项压缩到20项左右,重点是民生和社会治理,让每一项改革都要直奔问题去,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解决一批民生难题。“群众利益无小事”,将进一步拓宽“三我”活动、政务热线等监督渠道,坚持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持续优化政务热线回访反馈和定期分析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分解、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解决,用群众诉求倒逼工作品质提升。全年完成33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青岭路立体停车场建设,新增公共停车位3000个,升级改造2处农贸市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

  拿出一批富民增收之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着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扎实抓好“五大示范带”建设,创建美丽村居省级试点2个、市级试点1个,打造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培育一批新的乡村振兴示范点。突出产业振兴的牵引作用,认真研究富民增收的新模式,用好村庄规划的成果,将9个单村供水社区纳入集中供水范围,整治提升晓望河、南九水河等主干河道4公里。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崂山区上下将拿出不怕苦、能吃苦的牛劲牛力,用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去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用创新发展的拓荒牛精神去抓发展、稳增长、促项目,用艰苦奋斗的老黄牛精神去守底线、防风险、保稳定,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创造出牛年更牛的新业绩,打开崂山再次创业的新局面。

二、央行及银监会整顿现金贷新规昨日落地 不得通过暴力等方式催收贷款

  2017-12-02 来源: 北京青年报

  昨天,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央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昨日透露了银监会对现金贷的下一步整治原则。在前期P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央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

  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

  通知明确了开展“现金贷”业务需把握的原则: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等。

  通知还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提出要求,包括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同时,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

  通知强调,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要求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各地暂停新批设网络小贷公司

  昨天下午,银监会举行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银监会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就公众关心的现金贷、银行股权管理、市场乱象整治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此前根据互金整治办的要求,各地暂停新批设网络小贷公司,下一步,银监会将对存量现金贷机构和业务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

  冯燕称,现金贷通常指的是无交易场景依托,没有指定的用途,没有客户群体限定的小额资金出借业务,具有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抵押的特征。在年初网络媒体曝出关于现金贷的相关负面报道的时候,银监会P2P网贷整治办公室就印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将P2P网贷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同时明确了核查处置的依据和整治要求,今年4月份,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

  “考虑到现金贷业务比较复杂,涉及的机构主体很多,下一步,在前期P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冯燕介绍说,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今年已有49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今年以来银监会开展了“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以及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和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行业廉洁风险等十个方面的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这些行动治理效果如何?

  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昨天表示,市场乱象高发频发的势头有所遏制。今年前十个月,银监会系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617件,处罚银行金融机构1486家,罚款合计5.9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0.75亿元,罚没合计6.67亿元,处罚责任人1096人,罚款金额2440万元,取消130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禁止49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除监管机构对银行业机构进行处罚和追责以外,也督促银行业自己也要进行内部问责和处罚,目前全国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内部问责处理分支机构2687个、人员16.7万人次,依法向司法机关移交252人。

  “整治市场乱象以来,新发大案要案大幅度减少。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套利行为,非法业务、高风险业务都得到了整治,经营秩序得到恢复,市场秩序趋于有序。防范风险的基础有所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继续提高。”(文/本报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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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央行整顿落地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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