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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自助服务

erjian2022-07-2492

  近日,工商银行在全国范围启动“新服务、心满意”服务提升季活动。为了亲自感受工商银行提升中的服务品质,重庆晚报记者到工行网点进行了体验。

  在工商银行天骄支行,营业大厅一侧摆放着数台智能终端机和产品发放机。记者轻点触摸屏,屏幕上列着可以办理的业务:开卡、激活、转账、开通网上银行等,都能自助完成。大堂经理走上来,热情询问记者想办什么业务。当得到“开通网银”的回复后,大堂经理介绍,可以用卡和身份证在智能终端上开通,然后在旁边的产品发放机领取U盾。“U盾和电子密码器都可以由产品发放机自动发放,不需要到柜台领取。”

  老年客户刘女士自助办理了网银,希望客户经理帮助激活U盾。客户经理在网银体验机上,帮刘女士激活的同时,耐心教她使用方法。经常来办业务的客户张先生说:“以前到工行办业务,都要等一个小时,现在智能机器几分钟就办了,银行人员态度也很热情周到。”

  在记者停留的两个小时里,大堂经理显得很忙碌,不断有客户提出各种问题,她都耐心地一一解答。随后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堂经理名叫陈依,虽然在大堂经理岗位上只有一年多时间,但已熟悉各项业务及理财产品,能够快速准确地给予客户答复。

一、大力举报郑州金傲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步步高金融决策终端)李云飞

  本人举报郑州金傲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所卖软件为步步高金融决策终端)是股票骗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顾客、价格欺诈、偷税漏税、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非法荐股、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 投诉举报对象  

  注册编号:410105000287863  

  企业名称:郑州金傲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飞  

  住址/营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07号1单元5层502号  

  营业期限: 2012-07-06 至 2017-07-05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成立日期: 2012-07-06   

  核准日期: 2012-07-06   

  注册资本:10(万元) 币种类型: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10(万元) 币种类型:人民币元  

  经验范围(主营):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图文设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骗子QQ群: 理财投资俱乐部④-181450736

  骗子客服(乐天)QQ:278430087,电话:15093150404;

  分析师-周QQ:2756356064;

  收款人(财务总监)王雪:1985年3月11日生,河南郑州市中原区四厂东街62号,电话18703813694,身份证:410102198503110086。

  此公司其他骗子:张枫QQ:1284395255、电话:18039971360;

  分析师-许QQ:1967921874,分析师-刘QQ :645260148。

  共同使用的汇款账号:  

  民生银行:王雪6226 2230 0090 0764 郑州市紫荆山支行  

  招商银行:王雪6225 8838 0289 1742 郑州市紫荆山支行  

  农村信用社:王雪6229 9110 0804 8189 87 郑州市城东路东里路分行  

  邮政储蓄: 王雪6221 5049 1000 5323 875 郑州市东大街紫荆山总行  

  浦发银行: 王雪6225211406355205 郑州市紫荆山支行  

  中信银行: 王雪6226 9011 1257 1173 郑州市紫荆山支行  

  农业银行: 王雪6228 4807 1837 8103 672 郑州市管城支行紫荆山分理处  

  交通银行: 王雪6222 6006 2003 3871 024 郑州市商城支行  

  工商银行: 王雪6222 0217 0205 8262 486 郑州市紫荆山支行  

  工商银行: 王雪62220817 0200 4912 637 郑州经三路支行  

  中国银行: 王雪6217 8580 0001 5933 127 郑州市商城支行 

  中国银行:张焕6217 8580 0000 7787 432 郑州市商城支行

  二. 受骗经过: 

  2013年9月底,正在家里上网的我无意中被叫(乐天)QQ:278430087,电话:15093150404的拉进理财投资俱乐部④-181450736的股票交流群。在群里,群主乐天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500多人的职工,有专业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有提示很多股票,一只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赚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还有很多加入会员的汇款单,成为他们的会员,只花19800元跟着他们操作,免费提供软件,直接告诉你买卖点。他们吹嘘说,软件不仅能大大提高你的成功率,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旦成为他们的客户,他们免费送2个月的服务,到时候自己只要跟着操作就可以了。自己不用盯盘,发给信息提供买卖点。群里的 “托” (后来才知道)针对我半信半疑的心理,故意加我私聊,说他原来也想买,也是害怕上当受骗,让在郑州的朋友实地看过了,才放心地买下。乐天问我多少资金,我说没钱,股票套着,他问什么股票,说最短时间给解套。我一再拒绝,2013年9月28日他又给我打电话骚扰,问我多少资金,我说20000元、他说那就先交3000元定金,先占上牛股仓位,非常诚恳,当天下午我就把钱寄到他们提供的账号上、其账号是中国银行:张焕6217 8580 0000 7787 432,后来他们把收款人改为王雪,继续行骗。

  钱交完后那天乐天的态度就没那么热情了,没几天就把我删除了。后面分析师-周QQ:2756356064加我,推荐的股票也一直就垃圾股票,浙江医药、一汽轿车、特发信息等亏了10多个点。过后我就找分析师-周要求退钱,分析师-周就一顿好话,安慰说一定带我赚钱。手机上早晚经常发股票信息,过一段时间吧,信息都没有了,说是国家查的严把信息给挡到屏外了,信息也没了,分析师也没什么股票,我主动给分析师-周要票,老说大盘不好耐心等待,后后来给了一只股票美的电器,买完也没通知卖,卖的信息也没接到,这支股票同样被套。 

  现在给乐天打电话停机,提出问题分析师-周也不答复。我要退钱先说没有先例,现在是不答复。    

  三、 投诉举报诉求:  

  1. 请求各局,部,委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顾客,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 请求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锁死其工商账号,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 请求警方冻结被举报公司的银行收款账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 请求监管部门勒令被举报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5. 请求电视台及各界媒体专题报道大量股票骗子公司残酷血腥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新闻栏目。  

  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金傲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验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工作上的麻烦,本人表示真诚谢意!

  举报人陈先生QQ:2048124160(地球仪)

  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二、[法治时评]家庭财产申报应成为终端治腐的重要制度安排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是“终端治腐”的一项重要措施,所谓终端治腐就是指实行官员财产透明化,使其非法所得无存藏之处。西方发达国家非常注重终端治腐,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实名制、财产申报制等法律制度。在我国,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不仅提出了源头治腐的基本思路,而且也把终端治腐纳入了重要日程。

  1995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规定》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县(处)级以上国家公职人员家庭收入的透明度,强化了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但是从《规定》颁布八年来的实践看,其作用是很有限的。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规定》本身存在较大缺陷:

  申报主体范围过窄

  《规定》所指申报主体仅只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而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超过2000万,县(处)级干部只是其中极少一部分。同时还与《刑法》第395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范围不一致。如果只规定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财产申报的主体,而另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却不是财产申报的主体,既不符合法制平等原则,也与现行法规严重脱节,造成法制的混乱。

  申报范围不周延

  《规定》所列举的申报财产范围只是包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负责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四个方面。同时,《规定》只界定为“收入申报”而不称“财产申报”,表明申报的只是申报主体个人的部分收入,而非全部收入,更非财产状况。我们知道,“收入”与“财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未来所得,后者是指过去收入的累积。“财产”当然包括“收入”,而“收入”不能涵盖“财产”。上述4项申报范围,既没有包括申报主体收入的全部,比如继承的遗产、受赠、偶然所得以及从事证券、股票等风险投资所得收入,更没有包括申报主体财产的全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也包括债权与债务。仅仅申报个人的部分收入,而对家庭的全部财产不予申报,就不难理解《规定》为什么在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了。

  申报操作性设计不科学

  《规定》所设计的只是一年申报两次、半年申报一次的日常申报制度。从国外立法看,国家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一般设有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三种制度。初任申报,即出任国家工作人员之初的一定时期(比如说一个月或者二个月)内,就其现有的财产状况进行申报;离职申报,指国家工作人员因特定职务任期届满,或者不再从事国家公务活动,或者因年龄等原因而离退休时,必须申报其全部财产。仅仅规定日常申报,而不规定初任申报与离职申报,其不足之处非常明显:不能将申报主体的财产状况自始至终置于监管之下。应该说,《规定》对申报种类单一的规定,客观上给申报者留下了太多的游移空间,是一个比较明显的疏漏。

  受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规定》所规定的是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申报人的收入申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显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是所属申报人收入申报的受理机构。组织部门主要是指党的干部管理机构;人事部门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而按照国外立法,财产申报的受理机构多是法纪监督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收入申报的受理机构,虽然具有方便、灵活、快捷、直接的优势,但却缺乏监督权威,具有随意性,很难真正承担起申报财产的稽核工作。而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党的纪检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并不受理申报,只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极大地降低了财产申报制度应有的功效。

  违反申报要求追究过轻

  《规定》只是规定对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而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不难看出,对违反《规定》的申报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为主、纪律处分为辅的责任制度。这种责任制度过于“理性”和“温柔”。而国外立法除对违反者规定了相应的纪律、行政处分外,还规定了严格的刑罚制裁措施等。

  另外,在申报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是申报受理机构只是被动接受申报,而没有采取过硬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核实。一般是申报人填报多少算多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只是走一走过场而已。(李一帆)

  如何完善财产申报制度?

智能终端自助服务

  ——加快制定家庭财产申报法

  早在1989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就有代表提出了尽快制定阳光法案(即《财产申报法》)的立法建议。以后历次人大会议均有代表就阳光法案发表意见。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1994年初将《财产申报法》列入了立法规划。

  ——合理确定申报主体

  位高权重,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但许多情况下,也存在着“位不高权也重”的现象。如法官、检察官、公安、税务、工商、海关等特殊职业或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甚至村级主要负责人,虽然他们的级别够不上“处级”、但他们有权,有时甚至还握有很大的权力;其他党政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权力。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家庭财产申报法》的主体,应该包括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即与我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范围相一致。

  ——适当扩充申报范围

  申报的财产范围应包括:不动产(如房产);交通工具(如汽车、船舶等);存款、有价证券;价值500元以上的物品(包括金器、古董、名字画、家具、电器等);500元以上的债权、债务、投资或者偶然所得;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助及福利费等;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负责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财产因开支而减少的部分;其他收入。上列各项财产,既包括财产申报人个人的财产,也包括财产申报人的近亲属(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增加申报种类

  除日常申报外,增加初任申报和离职申报。

  ——明确法定的受理机构

  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财产申报,事实证明不足取。由法律授权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受理财产申报也不妥。为了与国际接轨,加大财产申报的力度,应当在行政监察机关中设立财产申报的专门受理机构。为防止受理机构对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网开一面”,同级党政一把手、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由上一级受理机构受理财产申报。

  ——规范申报档案的管理

  申报人在本地区范围内调动的,不发生财产申报档案的转送问题。申报人超出本地区范围调动的,在离职申报结束后,财产申报受理机构应及时将申报人的申报档案转送至申报人新单位所在地的相应行政监察机关,以保证申报资料的连贯性。在申报人因被开除、辞退、犯罪等原因停止申报已满1年时间后,受理机构应将其申报资料退还给有关机构。

  ——规范申报资料实行公开的程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一把手以上官员的财产应当实行全面公开,增强他们家庭财产的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的公开监督。而对其他申报者应当实行有限制公开,即受理机构只有在主管领导批准,或者申报者自愿公开的情况下,才能向公众或者社会公开。

  ——加重对违反申报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对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的申报人,除继续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引入刑罚机制,用强制方法惩治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以确保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

  同时,受理财产申报的机关,要切实加大执行的力度,建立健全对申报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申报法》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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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治腐家庭财产报应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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