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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机构应做什么——深化“准资产证券化”业务

erjian2022-07-26112

  资产管理机构应深化“准资产证券化”业务

  ——《信托周刊》第98期引言

  作者:信泽金

  国内市场仍处于“证券化不足”的前期阶段,虽然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已发展多年,但相比于庞大的“拟证券化”资产以及客户需求,金融体系的证券化产品供给仍显严重不足。信托公司作为“小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在“准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占得了一定先机,并成为国内私募金融市场的证券化业务“翘楚”。环视方兴未艾的资产管理市场,银行、信托、券商、公募基金、保险、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均在捕捉金融市场的新兴业务机会,有些机构“钟情于”标准化的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有些机构“青睐于”非金融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凡此种种,均表明在债券市场发育不充分的背景下资产证券化业务具备“大有可为”的潜质。但是,考虑到监管环境、审批体制、发行程序、主体要求、增信措施、信息披露、综合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成本、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等一系列因素,我们认为中小型金融机构和创新型资产管理机构应重视“准资产证券化”业务,尤其应在非法定型、非标准化、非信用型、非金融类的资产市场中塑造“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专业管理能力,从而构筑差异化金融服务的资管优势。

资产管理机构应做什么——深化“准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金融信托发展研究”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精选了《信托业发展的法律框架——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与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一文。作者认为现在的理财产品法律性质不清,导致法律责任无法明确,整个理财产品市场和信托产品还不成熟。该文还介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对信托业的影响:没有改变现有的监管格局、信托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公募基金、信托业将面临更多挑战、资金池的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信托业应在财富管理方面进行差异化定位。在“信托实务操作要点”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推荐了《T信托公司房地产抵押担保操作指引》一文。该指引文件选自《金融信托投融资实务与案例》(信泽金智库系列丛书之二),主要介绍了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全过程,即房地产抵押担保审查评价、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等。

  在“信托法律实务研究”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刊载了《信托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一文。针对强制执行案件的管辖地问题,作者认为可以先起诉后执行、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以及通过“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解决。针对法院对待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一般态度,作者指出: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仅执行金钱债权,不执行行为之债;只执行债权关系明确、金额确定、具有可执行性的债权部分,不执行不明确的部分;并不是有了执行证书,法院就一定执行。针对可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范围,作者指出明显不合理的费用会让法院对整个执行证书的效力存有顾虑,执行证书中的费用也必须明确到确切的金额。针对质押股权(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处置,作者认为针对非股权投资项目,评估股权的核心依据就是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而在股权投资项目中信托公司要设计兜底措施、向委托人充分披露风险、在资金信托合同中设定原状分配条款以规避自身风险。针对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在强制执行中的问题,作者指出信托公司需考虑法院不认可收益权的概念以及双务合同的问题。针对民事强制执行与刑事案件的关系,作者指出务必查验融资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资信及其经营情况,并谨慎与之合作。

  在“土地储备贷款研究”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刊载了《政府土地储备贷款存在的风险及建议》一文。面临政策风险、资本金不足、抵押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作者提出加强政策研究、加强资本金核实、加强抵押管理的意见。在“融资租赁财会研究”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精选了两篇文章。在《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案例分析》一文中,作者分析了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会计处理关键步骤的操作问题,即判断租赁类型、确定应收债权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各期的租赁收入、对租赁合同中涉及的或有租金进行账务处理、租赁期届满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在《企业融资租赁筹资成本核算问题研究》一文中,作者指出影响融资租赁筹资成本的因素主要有租赁设备公允价值、每期支付的租金、内含利率、租赁设备残值、所得税率、融资租赁手续费、年租金计算方法、租赁期限。

  在“对赌协议法律研究”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精选了《创业板中的对赌协议问题研究》一文。作者认为应在合理的范围内,采用限制“对赌协议”的股权调整幅度、做好信息披露等方法,一定程度上允许“对赌协议”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存在。在“房企税务筹划研究”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精选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研究》一文。作者认为土地增值税有四档税率,可以采用控制增值分水岭法、股权转让法、合作建房筹划法以及代收费用计入售价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在“房产典当融资研究”栏目中,本期《信托周刊》精选了《典当行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抵押典当”问题研究》一文。作者指出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典当行申请的“房地产抵押典当”时应注意:“房地产抵押典当”的实质是抵押贷款融资行为,需持有相关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这应不属于《典当管理办法》所禁止的情形。

一、百亿私募机构数量连续大增私募基金马太效应凸显

  昨日,基金业协会公布了空壳私募大清理后的首份月报,去伪存真之下,登记备案私募整体数量骤降,而大型私募数量却一直延续着增长,行业马太效应进一步凸显。

  根据公示信息,截至2016年7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为16467家,相比6月底的24094家,一下子减少了7627家不合格私募,降幅达31.66%。其中,证券类私募由10747家减少到7609家,股权类私募由11168家减少到7238家,创投机构由1429家减少到1160家,其他类别则从750家减少到460家。可见,证券类和股权类私募的清理都较为厉害,股权类私募的清理比例超过35%。

  与此相对应的是从业人员的大幅减少。根据数据显示,6月底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达40.25万人,清理之后仅剩27.58万人,降幅为31.48%,与私募机构数量的降幅接近。“以前私募通常都是三人就能搭一台戏,其中还不乏重复注册或者是纯粹的空壳,被清理的大都是只有两三个人员的小私募,这个情况非常普遍。”一位业内人士反映。

  与私募机构数量大幅下降相反的是,私募基金的管理规模和管理基金数量都继续增长。数据显示,7月底已备案私募基金达36829只,认缴规模7.47万亿元,实缴规模6.11万亿元;而6月底已备案私募基金为32355只,认缴规模6.83万亿元,实缴规模5.58万亿元。

  “监管加强对于合法合规的私募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市场需求一直是存在的,资金以后会更多流向真正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私募,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上述人士亦表示。从产品发行来看,根据格上理财和好买财富的统计,7月份发行产品数量最多的私募高达13只,有24家私募发行产品数量超过3只,大都是成立时间较长,业绩优秀的私募。

  与此相印证的是百亿私募队伍持续扩张。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7月底,按正在管理运行的基金总规模划分,管理规模在20~50亿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400家,管理规模在50~100亿元的有138家,管理规模100亿元以上的131家。对比6月份的数据,其中增长最为明显的是100亿以上的私募,7月份增加了14家。而20~50亿元规模的私募也增加了33家,50~100亿元规模的私募增加了4家。

  实际上,大中型私募一直呈现平稳的增长态势,其中百亿私募的增长速度最为领先。据记者对于2015年以来私募增长情况的统计,20亿以上的私募从2015年1月底的271家增长到2016年7月底的669家,呈现匀速增长态势。其中,百亿以上的私募则从2015年1月底的占比由15.87%上升到2016年7月底的19.58%。

  格上理财研究员徐丽表示,随着私募行业的逐渐规范发展,必然会出现二八分化及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情况,就拿美国来说,对冲基金的管理规模主要还是集中那些巨头之间。“投资者对私募基金的选择都是用脚投票的,好的机构无论在投资能力、风控水平、合规运作,还是业绩表现都能胜出,自然得到更多投资者的信赖,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信赖。”

二、追涨杀跌的超级散户--机构。(质问基金经理和监管机构)

从3000点到6000点,是机构把市场推了上去;从6000点到2900点,又是机构把市场砸了下来。TOPVIEW上的数据就是例证。我有几个问题问基金经理们和监管者。

    1,从3000到6000,再从6000-2900,请问,这种过山车似的行情是因为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在这一年里发生了180度的转向?走个极端,即使是,那么作为专业替广大基民理财的机构,难道你们当初投资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如果是,你们是不合格的机构,如果不是,你们是投机者。

    2,号称价值投资者的机构,你们的价值标准是什么?以前碰到过几个非常年轻的基金经理,自以为很牛的那种,当时说到了3500点就买,现在说到了2000点再买?我不明白的是,半年不到的时间,是什么让他们做出如此判断。如果PE是他们估值的一个重要指标的话,那么请看看很多蓝筹股的PE吧,如果非要崇洋媚外,非要认为经济快速增长的中国的PE应该和国外一样的话,那就跟国外的去比一比吧。很过蓝筹的价格已经比国外的便宜。如果是价值投资,我不明白,为什么“价值投资者”们还要抛售。你们的估值标准到底是什么?

    3,当个人的排名高于企业的利益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成为最后一名,当别人抛的时候,大家一起抛,当别人买的时候大家一起买。这里毫无价值投资可言,更多是自保的从众行为,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下的投资行为,何来价值投资?不折不扣的追涨杀跌的超级散户的投机行为。

    有人说我股票被套,来这里抱怨。非也,我早就空舱,但是实在看不下去掌握着巨大他人财富的所谓价值投资者的行为模式。

    建议:

    1,灭了那些自以为是,年轻又毫无水平的基金经理。我见过很多,根本没有投资理念,又自以为是,同时为了抱住饭碗,人云亦云的一些人。

    2,改变现在的每年一次的排名制度。即使要排名,也只是前面几个排名。最好弄个5年期的排名,引导大家长期投资,否则,在目前的制度下,只会导致“价值投资者”们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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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追涨杀跌散户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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