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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推翻不公平不公正委托书、协议书?求助有关部门还我公正赔偿

erjian2022-07-15104

  铁路(无锡站)有关人员不来医院慰问旅客,不肯来院跟病人沟通,默认《旅客候车室A1检票口摔倒人身伤害事故》被外人签订最终处理协议书过程,旅客不知协议书内容,不给我伤残鉴定侵害我人权。

  (1)火车站候车室公共场所旅客人身伤害事故到底谁负责任?我怎样维权?异地旅客家境贫困,火车站有没有义务救死扶伤责职?当时跟火车站争论争吵,家在上海,家境贫困,单亲家庭,老母95岁,小孩贷款读大学,要他叫120送医院并垫付药费。火车站说:“不可能,旅客摔伤事故跟火车站没关系,不负这个责任,跟呕吐人和清洁工有关系,清洁工是外包的,跟火车站也没关系。120自己叫自己去。”我愤怒表明态度要打官司解决此事故。然后借他手机报了110备案打官司,允许打。要打无锡电视台来曝光被他阻止,对我说:“打官司不害怕,电视台来也不害怕,你摔倒跟火车站没关系。”又争论,火车站说必须家属到场才可以叫120 送医院。没亲戚叫朋友也可以,火车站就是这样态度对待摔伤旅客。因为火车站没开绿色通道救治,规避责任,规避义务。导致旅客后来被外人擅自签订不公正不合理协议书,被私了赔偿,旅客从头到尾没答应过私了赔偿。

  我一直要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人代替我去火车站签订协议书,作一次性了结赔偿!是因为亲戚的钱被垫付,我家穷,怕官司打输,怕火车站赖账,陆荣晶知道这些情况,叫我停药少用药,火车站里认识周淼,劝我不要打官司私了。我反对。因为赔四万太少了。脚恢复好不好都是未知数。

  因为我家境贫困,没钱看病,是表姐他们帮我去讨手术费和医药费。先表姐讨不到手术费,错过当天手术机会。无奈,后请朋友陆荣晶去火车站继续讨手术费,并抄写陆荣晶草稿委托书于陆荣晶(是陆提出授权)。陆讨了二天没成功,29日晚上表姐很不情愿的垫付手术费1.2万。出钱又出力,很明确当时授权委托书是为了讨手术费和药费,根本不是为了授权委托打官司和签协议书赔偿。

  第二天30日7:30我进入手术室自己签字,进行全麻手术。而表姐离开无锡去了外地,没去医院。上午11点多我手术刚结束,回到病房,处于全身麻醉情况下。陆荣晶正好来到病房,对女儿说手术后药费不够,你不写委托书,否则要停药,女儿(大学生没见过世面,是急于救母慌乱)不得不抄写亲戚委托书于陆荣晶(是陆提出重新写)去讨医药费,把表姐委托书废了。陆拿着委托书马上去火车站讨手术后的输液费。没讨到钱,叫女儿不要回上海读书。第二天女儿被迫回上海开贫困证明寄于火车站。显而易见这委托书是面临停药而被迫写的。这委托书有效吗?为什么不可以推翻?

  没想到这委托书作用变成协议书赔偿, 陆和亲戚对我威慑、恐哄吓。陆荣晶借依托委托书跟火车站签订协议书进行一次性了结赔偿?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协议书有效吗?旅客整个过程所处弱势,违背个人意愿,维权侵害。

  下面是事故经过:

  2012年7月27日大约15:00左右,我购买15:45分,无锡到常州的当日票,车次为D3010。大概15:10 左右,我进入火车站候车大厅,右手拖购物车工具箱,左手挎包,习惯于看地上有无污秽,亮丽几净肉白色大理石,没设易滑警示牌,我持票再抬头,正寻找车次检票口,不慎踩到上海军人旅客透明酒后呕吐物上,突然滑倒,整个身体左侧重重摔倒在地上,头、左手肘、左半屁股着地,受不同程度的伤,而右膝盖则重重敲在地上,一阵强烈剧痛.当场不能动弹,头昏,脑子一片空白。(军人说跟无锡10人喝了高粱,地上酒后呕吐物是透明的,地面铺装也为大理石,踩上去非常滑!跌在检票口A1大理石地上,有监控录像)造成右髌骨粉碎性骨折,断端移位,后来听陆荣晶讲无锡站长、周淼过来没看清楚地上污秽,也差点滑倒。是火车站工作疏忽,没及时清除污秽。不知多长时间没人来,我疼痛难忍,口念观音圣号转移注意来缓解疼痛。 只听到旅客叫声说我摔得很厉害。火车站来人不知是谁,没报名号,没有应急救治处理,象审查户口那样问东问西,我回答:"从上海来,来无锡客户家,准备去常州,然后回上海,家里有95岁老妈和读大学女儿,离婚家庭,无锡没亲戚和朋友,是火车站责任。请120送我去医院检查。”车站不肯及时送医院救治,而且说你要去医院你自己叫,驱赶围观旅客,争吵争论后,我借他手机报了110备案,我说这事我肯定要打官司。还要打无锡新闻电视台来曝光,。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责任???火车站对我说叫110、打官司、叫电视台来我们都不拍,因为跟火车站没关系没责任。随便你去告。当时我手机没电。想打媒体救助没办法打,我想火车站是国家政府部门单位,会尽职尽力为旅客排忧解难,肯定会负责任的,但是没有做到,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好。想不到无果。

  (2)车站拖延推诿,撑着国家特殊部门,车站不承认过错,对旅客很冷漠无情,不及时叫120救护车,迫胁跟呕吐人私了,被迫叫来远房亲戚金姐,否则就不叫120送医院,亲戚交涉无果,被迫垫付手术费,旅客住进医院火车站一直不跟旅客碰面,亲戚跟火车站一直讲不通,被迫叫来朋友陆荣晶帮忙,被迫委托书于陆荣晶,陆荣晶讨手术费和药费无果,手术那天亲戚到外地去有事,女儿被亲戚叫来医院,正好旅客全身麻醉下,被迫抄写委托书于陆荣晶,到火车站讨药费,否则要被停掉。陆荣晶和金姐被火车站威慑、哄骗下。他依托委托书擅自签订协议书赔偿。没考虑到后期康复治疗和后遗症。

  就是火车站这种威慑不负责任行为,旅客身处弱势,违悖个人意愿,导致后面一连串旅客女儿身不由己授权委托书于陆荣晶,维权受到侵害事情,不能实现走法律程序赔偿结案愿望。亲戚与我反目成仇。这个后果谁造成的

  火车站故意以各种理由推托责任,拖延推诿,说清洁卫生是外包的,说我跌在呕吐物上,叫呕吐人跟我谈,叫我跟呕吐旅客去赔钱,说跟火车站没关系,不承认火车站有过错,与旅客我争吵争论谁是责任问题而纠结。不肯及时叫120救护车送医院检查。反而去寻找呕吐人,要了我的车票去退掉,我说是跌在候车室地上,没跌在军人身上,这是我告火车站赔偿的理由。火车站再去找“外包”和“呕吐人”来解决此事比较顺章。得人心。和我意。

  酒后呕吐上海军人找到了,车站叫我们私了,我反对。认为太不重视旅客人身健康权。之间争吵争论、纠结。不站在受伤旅客角度处理问题,无结果,然后火车站人员又来为难我,对我说必须家属到场,才同意叫120救护车送我去医院,我很为难对火车站说:“我家在上海,不是无锡人,今天晚上还要赶回上海,家里只有95岁老妈和读大学女儿,离异,家境贫困,女儿读书也是贷款的,靠助学金完成学业的,她正在读书,家里不可能来人陪我,出了这事很担心我妈怎么办?无锡也没亲戚朋友,我跌在你们火车站站内,当然你们要负责任,我没有钱付医药费,只有火车站派人送我去医院看病检查,车费和看病钱都要你们出。因为是你们工作疏忽,没及时清理污秽,造成我摔伤。火车站推却不了责任,赖不掉的。”火车站人员还是一意孤行,继续拒绝,说:“火车站没这规矩,没这义务为旅客出看病钱,家属不能来,叫亲戚或朋友都可以。你叫什么人来都可以,叫来了就送医院.否则没办法。”无奈。不是我的意愿,借他手机逼迫叫远方亲戚金姐过来,火车站才答应送医院,金姐说:“你摔跤应该叫火车站送医院,叫我来没用的。我在洛社很远,一时三刻赶不到火车站,你叫火车站送医院。”亲戚拒绝过不肯来。我答:“不是我要叫你来,我要火车站负责,送医院,一直搞到现在,火车站就是不肯送,推脱责任,不肯送医院,一定要我家属到场陪我,才肯送医院,我吃不消了,我没办法啊。”金姐被迫答应来火车站,火车站听到后,叫金姐直接赶到医院,金姐说没想到火车站把垫付手术费责任推给了她,她不愿意垫付,认为是火车站责任,就是火车站这种行为,旅客身处弱势,违悖个人意愿,导致旅客后面一连串人身维权侵害,不能实现走法律程序结案赔偿愿望。造成远房亲戚与我反目成仇。拔剑弩弓,后面再谈这事,我被迫叫来远方亲戚金姐从远地直接赶到医院。送无锡第三人民医院是旅客在救护车上问医生才知道,借医生手机打给金姐,火车站才同意叫来120救护车,也不肯派人陪送入医院,后来旅客才知道,无锡医院是火车站指定医院。走路10分钟就到了。但是,我住进医院到出院火车站、110、呕吐人没来医院为慰问过我。没有安慰,没有关怀,没有关心。

  (3)火车站与呕吐人争吵争论都为自己过错辩护,不管旅客病痛和精神痛苦感受,不管旅客牵挂95岁老母生活起居。最后呕吐军人赔付三千元住院费,车站还是拒绝垫付手术费,要旅客自己垫付手术费。火车站有关人员你们这样态度对付旅客,究竟怎么了?

  旅客一人在抢救室焦急等亲戚金姐到来,临听抢救室死人家属嚎叫。看他病人拍片子,躲不掉,亲戚金姐赶到医院急诊室对我就发牢骚和埋怨。帮我拍完片子,诊断骨折,住院要三千元,问我钱谁出?我说当然是火车站出钱,金姐用手机打给火车站,要火车站垫付三千住院费,电话里争吵争论,车站不肯来医院谈事,是医生还是是护士接过亲戚金姐手机,叫火车站来医院谈事,病人边不可以离开人,然后他们都来了,110录了口供和签字。接着车站人员、110、呕吐军人、金姐、我之间争论谁是责任赔偿而纠结,推来推去,都不肯付三千住院费而纠结,从急诊室争论到外面,再从外面争论到记者室内,来回三趟跑,我一直叫着我没钱家境贫困,手指他们这事故肯定打官司,最后上海呕吐军人拿出三千元住院费。对我说:“你要打官司先告火车站,叫火车站来找我。他病人控制不住有呕吐权利,火车站没有及时清除,是火车站全责,我赔三千元已经负责任了,其余手术费用应该火车站出,我没责任了。”我指责军人喝醉酒有失自己形象和身份,谈生意应该以水代酒,......呕吐军人告诉我,他们几个人来无锡是谈生意的,他二人跟10个无锡人碰杯喝了高粱,喝多醉了。准备回上海,在候车室内呕吐了。呕吐人的领导是上海人,问我要了手机号码,说回上海会来看我的,结果真的没来。我不信他,问他要手机号码,他不肯给我。然后其余费用叫火车站垫付也遭到拒绝。说火车站没这规矩,都是旅客自己垫付,在结账。

  (4)帮异地贫困旅客垫付手术费和药费,火车站说没这义务没这规矩,拒付手术费,错过当天能手术机会,把垫付1.2万手术费责任推给远方亲戚金姐。无奈,金姐她搞不过火车站人,被迫搬来救兵,朋友的老公手下员工陆荣晶来帮助,因为我迫切需要手术费和医药费救治,金姐委托书于陆荣晶到医院讨手术费和药费,背地里没我同意硬叫我女儿来医院看我,他们都是法盲,在我全身麻醉头脑不清醒状态下,陆某说把亲戚写错的委托书废了,女儿迫胁抄听修改委托书给他,说马上去火车站讨钱,否则你妈明天盐水、药停掉了。陆荣晶我们不认识,亲戚在外地,是亲戚请来的,目的讨药费,这委托书生效吗?后来陆荣晶处理情况发生变化,他们依托委托书,不是我意愿,跟火车站作一次性了断,陆荣晶跟火车站签了协议书,再叫亲戚转交给我协议书,这协议书有效吗?周超医生说日期到了赶我走,我能不走吗 ?四面楚歌。

  我被送进无锡三院07病区33床脊椎科,亲戚被火车站叫下楼谈事故,周超医生会诊后,说马上可以动手术,连催款三次,要交1.2万手术费,超过22点就取消手术,我借周医生手机,打给亲戚金姐,问火车站要手术费1.2万,马上要开刀,亲戚金姐在楼下跟火车站讨1.2万手术费争论纠结,说军人已经拿出三千元,为什么火车站不拿出来钱?火车站说没这规矩,说火车站没这规矩帮旅客垫付药费,都是旅客自己垫付,叫他到病房来跟我说,也不肯上来,就一口咬定,火车站没过错,没关系,是呕吐人责任,没有义务帮旅客垫付药费规矩,一直纠结到将近22点,错过了当天能手术机会。只好改为7月30日早晨手术,把垫付1.2万手术费责任推给远方亲戚金姐,远方亲戚认为她没义务帮我旅客无休止垫付药费,她也没那么多钱来垫付,金姐搞不过火车站无理,她觉得她没义务帮我垫付手术费,是火车站责任,无奈,叫来朋友的老公手下员工陆荣晶,来帮忙讨7月30日手术费和以后的药费。

  金姐委托书于陆荣晶,去火车站讨了二天钱还是无果,金姐被迫付了手术费,并对我说7月30日手术这天,她要到外地去一星期或五天有事,讨钱事委托陆某处理,我和亲戚金姐都不认识陆某。听说很厉害、社会经验丰富,很吃得开,黑道白道都不怕。曾经帮朋友搞过2个案子,故事很详细告诉了我,金姐的朋友的老公同火车站周淼关系很好,叫我放心,这事会办好的。支持我打官司,保你赔的满意,并且叫我女儿来医院看我,我不同意女儿来无锡三院看我。因我身边有护工,因为她什么都不懂,正在上海读书,母女关系不是很和睦,她说她在上课,叫我不要骚扰她。金姐背地还是叫她来了。

  7月30日手术,7:30进去,将近12点钟推出手术室,女儿虽然是大学生,但是是法盲,没经过这种场面。听女儿说,我刚从手术出来,全身麻醉脑子不清楚状态下,陆某叫我女儿迫胁抄听写修改委托书于他,把亲戚委托书废了。说不写委托书,火车站不肯出钱,明天盐水就停掉了,然后再指导我女儿拿我手按手印,委托书上指明了麻醉状态下按的手印。这种委托书有效吗?我不承认的。

  下午陆某到火车站讨钱没成功,打电话叫我女儿今晚不要回上海,明天放弃读书跟他到火车站去讨药费,要女儿告诉火车站,说他是远方亲戚,女儿没响。口说家贫,车站不信,车站要女儿回上海开贫困证明,才答应垫付手术后药费,亲戚金姐的钱要等案子结了再还给她。31日女儿回上海读书了。我手术后第三天。女儿回上海,陆某态度变了,可能受到火车站威慑,陆荣晶再来威慑我,叫我停挂补骨补神经药,还跟周超医生说要停药,取消打官司,打不赢,不要伤残鉴定。鉴定不到。我担心害怕,彻夜难眠。发短信给金姐,你请来朋友两面做好人,我已经不信任于他。亲戚金姐说从等她外地回来,8月5日到病房,可能受到陆某和火车站威慑话的影响,害怕担心官司输了,她垫付钱拿不回来,金姐法盲,也来威慑我,与我病人拔剑弩弓,(我有证人)。跟陆荣晶说的一样,跟国家政府打官司打不赢的,他们有铁道法院,有顶尖律师,官官相扶,国家不会帮老百姓。说过好几次,火车站赔偿政策同外面赔偿两样的最高四万。死了人只有15万,髌骨骨折鉴定不到伤残,怕我官司输了,亲戚金姐是法盲,害怕担心自己垫付1.2万钱拿不回来了,又听说我脚不会有伤残,鉴定不到伤残。也同意他意见叫我补骨头补神经停掉不要用了,也不要吃药,周医生、陆荣金姐都说过,回上海不需要进康复医院。也不要看病,是浪费钱,担心我官司打输了,她的钱就拿不回来了。不同意我走法律程序,乘朋友周淼还在无锡,把火车站最高赔偿给我,8月15日调到上海,威慑我说,我的案子就没人管了,陆说害了金姐钱拿不回来,表姐说在我不知道情况下,不是我意愿,陆某和金姐就擅自代替我跟车站签了一份《铁路旅客人身伤害事故最终处理协议书》。是陆荣晶签字,我没授权于陆怎么可以代替我签字?想不通?签字亲戚金姐不在场没看到协议书内容。陆荣晶不是我亲戚,有什么资格带我签字?他是在手术后态度变了,不维护我利益,金姐知道的。陆荣晶签协议书交给金姐转给我,我看了不同意,是侵害我人权。金姐对我说:“钱拿了,协议书签了,没法宛转了,不拿也要拿,脚肯定没问题,不要瞎想。”现金16000元到上海放在我床上,他们就回去了。火车站不肯送我进康复医院,不肯送我回上海,是金姐叫上陆荣晶陪她就送我回上海。他们没有预料到我脚后期康复环境很不好,家里有95岁老人要照顾,他们没预料到将来有可能残疾补偿金。刚愎自用,一意孤行。 专家说刀开得最好,骨痂不长或生长缓慢都是无用的。8个月了骨痂没长好,不能走路,腰腿酸痛,僵硬。萎缩。发麻,无力。。。。现在9个月了骨痂有点愈合了,还是僵硬、疼痛、萎缩、无力。是谁承担责任?委托书生效吗?协议书有效吗?我被他们联合起来搞怕了。现在想请一位正义感人身伤害专业律师,指点怎样维权?,谢谢,感恩。

  手术签字我自己签的,周超医生没告知病人粉碎性骨折程度,也没告知手术方案,骨科专家说髌骨骨折是部位,粉碎性是程度,说过三个月会走路,半年完全好,不会有后遗症,不需要进康复医院,不需要吃药,一年后手术取物。也没有关照病人回家康复注意事项。误导病人家属一次性了断赔偿,签订了协议书。

  出院小结周超医生写错:7月30日病人全身麻醉手术改成7月27日半身麻醉手术,病人7月30日被迫按手印,给推翻委托书带来障碍。

  8月17日火车站不肯送我回上海,只给二张火车站票回上海,我不愿出院,是金姐和陆荣晶叫我马上回上海,由他们送到上海。他们走后我一直想不通郁闷,晚上睡不着发短信给表姐,对他们这样处理结果很不满意。这点赔偿很不满意。将来脚不好怎么办?表姐说瞎说八道。不会有问题的,已经问过周医生没问题的。

怎样推翻不公平不公正委托书、协议书?求助有关部门还我公正赔偿

  8月24日上法律快车网开始找律师。由于身体一直欠佳骨线没愈合,不能去律师事务所,所以拖到现在,律师说由于女儿写了委托书,陆代我签了协议书。推翻委托书有难度。

一、团长丁慧丽不经产权人委托,擅自代表70余户居民订出让协议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应当遏制

  关于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房屋拆迁一事,我们全体产权人针对拆迁补偿和安置方面存在的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透明等诸多问题,特揭示如下:

  一、河南省许昌市越调剧团团长个人,在尚未经得全体产权人同意和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代表产权人与东城区管委会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权法》相关之规定,该《协议》应当视为无效。

  二、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原属许昌市越调剧团单位及职工共同使用,该地块有办公区和居民区。1994年房屋改革后,该地块居民楼产权已归属职工个人所有。居民区的土地使用权也随着房改归属产权人合法使用,其使用权应当归属所有产权人。越调剧团办公区和房产,在1998年至2001年,由政府拓宽公路和搞绿化被公益性建设占用。仅保留67号地东北部两层楼面积。许昌市越调剧团的办公区和房产,现有剩余面积约三百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和房产归属权只有不足三百平米的面积。因此,许昌市越调剧团只有出让67号地东北部不足三百平方米的出让权。没有出让整个67号地的权利。该土地使用权界定清楚,事实清楚,不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出让整个67号地,其行为应当视为侵权。

  三、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原用途属越调剧团单位办公和职工生活居住使用,现东城区管委会征收该土地交由沃尔玛作商业盈利使用,该土地由政府征收出让后改变该土地的使用用途,属商业开发经营性质,该土地的出让应当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有偿交易,出让权应当属67号地全体产权人。政府若想征收置换土地,也必须征得产权人全体同意,由产权人决定和选择置换的条件,经全体商议认可后方能生效。任何一方和个人在未授委托授权的前提下,都不得以个人行为侵害全体产权人利益,否则,视为无效。产权人有权拒绝出让、搬迁和拆迁。

  四、东城区管委会征收67号地,以置换的形式让产权人迁居东城区26号地,全体产权人为维护切身利益坚决不同意。若置换应当就近置换,若搬迁应当就近搬迁安置,这是产权人的权利,应当依法得到尊重和维护。补偿安置的条件是:必须让产权人享受东城区67号地相邻的城中村改造同等政策和待遇,并签订约定明确、先补偿后拆迁、有鉴证和公证、并有担保的法律有效的《搬迁补偿安置》合同。否则,产权人无论征收方使用什么办法,产权人都拒绝搬迁和拆迁。这是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五、合同的订立,应采用相互平等,互为互利的公平原则,在产权人满意的基础上,订立约定明确,一式三份有公证处或鉴证人鉴证的书面合同。

  以上是67号地全体产权人的真实意识表达,望征收方或开发方慎重考虑,想推进拆迁工作,只有顺其民意方能成效。 望全社会正义之士热切关注 ,呼吁政府保护产权人的法权益 。

  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全体产权人

  2010年1月25日

二、人身伤害怎样维权?委托书、协议书怎样推翻?

  下面是突发事故经过及无锡站态度:一、旅客姓名、发生事故日期、事故发生地点,事发经过:

  ①旅客姓名:金慧琴、女。年龄51岁。刚退休11个月。家住上海普陀区。

  2012年7月27日15:15左右。车次:持有D3010次车票,无锡到常州。票号:102G087953。

  ②事故发生地点:无锡城际站北广场候车室,地板是靓丽大理石。

  ③突发事故经过和火车站态度。(证据有监控录像和旅客)他们曾经看过:

  2012年7月27日.购买当日票。我持票抬头正寻找检票口,突然脚下猛地一滑,整个左侧重重摔倒在地上,头、左手肘、左半屁股着地,受不同程度的伤,而右膝盖则重重敲在地上,一陈剧痛.当场不能动弹,头眩晕,脑子一片空白。心里一直默念“南无观世音菩萨”来缓解剧痛。只听到有人讲:“那人踩到了呕吐物上了,摔得很厉害,声音很响,摔得不轻啊。”后来听陆某讲无锡站长、周淼过来也差点滑倒,听说那呕吐人一路吐到厕所.火车站当时没有及时清理秽物。火车站也没有设立防滑警示牌(有监控录像),过了很久,火车站来了工作人员没报名字,当时我摔蒙了,想不起问他名字.只知道穿制服的。他问我怎么回事?我强忍疼痛答:“脚下滑倒了”傍边旅客说:“是踏在酒呕吐上滑倒了。”火车站转过来又问我:”看到谁吐的.”我说:“我进来没看到谁吐.正抬头找检票口进站.脚下突然就滑倒了.”火车站说:”没看到话谁吐的这事情就不好办了不好处理了。”我急了申辩说:“谁吐的你可以问其他旅客.是你们责任,你们没有及时扫掉.我跌在这里.当然要找你们火车站啦.是你们责任。”火车站人冰冷残忍对我推却责任说:“你跌在旅客呕吐物上.跟火车站一点关系都没有!火车站不可能负这个责任.现在谁吐都不知道。“并叫我爬起来。我试了试全身剧痛,根本没法动弹。过会儿疼痛缓解些,我侧身坐起来,带着疼痛又跟火车站争论起来。”我跌在你火车站里面怎么没关系?……我要去医院,叫120送我到医院去检查“。火车站那人转了话题问我:“你从哪里来?来无锡干嘛?无锡有亲戚嘛?再准备到哪里去?几点钟车?“我不想把远方亲戚金姐牵连进来.因她身体不好很怕烦.家庭和工作都很忙.就一一回答火车站:"上海来.。来无锡客户家有事.无锡没有亲戚。准备到常州再回上海。现在我可能摔坏了,你们送我去医院。”火车站人不讲道理很怠慢说:“你踩在旅客呕吐物上滑倒的,和火车站没关系,火车站不负这个责任,要找找呕吐的人去。要去医院你自己打120去医院。”(连最基本救死扶伤一般公民都知道,先送院救治,后谈责任赔偿的人道主义都做不到。规避责任,规避义务)我感觉火车站不讲道理.搞下去没底.身体和精神上都吃不消。惹怒了我、逼我想到了我有一位远方亲戚在电视台里,想打电话给无锡电视台谋体来爆光一下,可惜我手机没电。先对止火车站人再说:“你们不肯承担责任.我马上打无锡新闻电视台记者来采访一下,看你有没有责任?曝光一下。再打110备案。这事我要打官司。”火车站的人无所谓很轻蔑地对我讲:“电视台来也不怕。打官司和110我们都不怕.你打好来。因为火车站没责任。不搭界的…….“.火车站玩弄职责,玩弄宪法。没把旅客人身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没有忠实履行宪法赋予职责。规避责任。规避义务。国家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侵权责任……。我又气又急说:”好!你这样态度.我叫电视台来曝光于天下,火车站让旅客乘车没有生命安全感.没有出了事还不负责任,讲不讲道理?……。“当时我有手机话。肯定打电视台了太过分了。火车站后来说:“电视台不要打了,110可以打,等会儿送医院,先要找到呕吐的人才能解决事故,你今天走不了了。帮你把火车票也退了。”我借他手机报了110备案。他走了。试了试想爬起来。不行很痛。后来,通过旅客举报,在厕所找到了呕吐人,叫过来对我说:“军人呕吐人,帮你抓到了,让军人和你谈。”这不是我意愿。我说:”我找火车站谈。你再找他谈。我不想找他谈“火车站人说:”是他吐的。你找他谈。同火车站没关系。帮你抓到了。好了“军人呕吐人走过来低下头想私了对我说:”对不起,是我吐得。能起来吗。到办公室去谈。你要赔多少钱?你说吧!到办公室去谈“我坚决反对说:”现在不是赔钱的问题。我要打官司。送我去医院。因为我不能动,爬不起来,这不是我责任,你找火车站“军人就离开了。火车站人过来说:“没有家属陪同,不好送医院。”我身体感觉支持不住了。上身和下身都被酒潮湿。纠结争吵争论到现在。累死了。我有气无力说:“家在上海。离婚的。家只有95岁妈和读大学女儿。这不可能过来的的。你们要负责任。你们派职工员工陪同我去医院。药费你们火车站出“。火车站人坚定拒绝说:”药费火车站出钱没这规定。你自己出.没有家属来也不可能派人去。不是火车站责任.火车站不负这责任。家里人不能来叫亲戚也可以。无锡有亲戚吗?“我答:”没有“火车站又说:”没家属。不好送你去医院。万一在医院里出事。谁负责?不行的”我说:“火车站就派你们职工吧”坚决说:“不可能。没人陪你。不好送医院”我看着没指望了、没希望了。逼着我把亲戚金姐牵连进来。找她麻烦了。就对火车站人说:“那就叫远房远房亲戚来了。她在洛社!”火车站人说:“可以啊.叫她直接到医院.我们马上叫120送你去医院。”我又借他火车站人手机打给金姐.事故和火车站意见告诉了她。金姐急了责怪我说:“你跌在火车站内.应该叫火车站人送你。叫我干吗?”我说:“火车站说没家属。不好送医院.所以不好思意.只好把你叫来.否则不送医院.为这事争吵到现在“。金姐说:”好吧!到什么医院'?“我说:”到车上问清楚再打给你“火车站叫了120。我对火车站说:”我家庭很困难。没钱。药费应该你们帮我垫付。“火车站说;”火车站没规定帮旅客垫付药费.都是自己出的”。120来了.医生诊断为骨折。火车站没派人陪同我送往医院。……..金姐被迫赶到无锡三院已经傍晚。火车站马上电话里要金姐到火车站去跟呕吐人谈责任赔偿。急诊间护士不同意,病人旁边要有家属。后来火车站和110及呕吐人来到医院急诊间,110录口供。再谈住院费和手术费谁出问题,金姐问火车站讨药费。火车站和军人之间推来推去为谁出费用而纠结争论。我告诉他们;“你们不肯负责任。这事我肯定要要打官司。”军人呕吐人跟他们领导来到床边对我说:“你要打官司告我。没用的。我们的责任挺多几千元。你要搞清楚,我与你都是乘客。我病了有呕吐权利,火车站没有清除是火车站的责任。要告你要先告火车站。是火车站再来找我。法律我懂得,也碰到过……..”我责备军人;”怎么不注意军人形象。喝醉了,吐了应该擦掉或叫你战友朋友看管一下,不要被人滑倒。…..你喝那么多酒为什么啊?”军人说:“是他们错了,我们来无锡谈生意的,我们这里二个人喝了对方10个无锡人的酒。所以喝多了醉了……..”一场纠结一场斗争,最后军人呕吐人付住院费三千元。其余费用金姐跟火车站要。我们不到手术费,无奈,7月28日金姐叫来女朋友的老公的朋友陆某来帮忙说客。陆某起稿委托书,金姐抄写委托书。陆某说过这要打官司解决,陆某拿着委托书到火车站去套手术费用,还是没讨到手术费。说什么火车站没这规定先垫付药费,我是贫困家庭,又是无奈,金姐出于人道主义,7月29日金姐帮我垫付了手术费共1.2万,7月30日手术,7:30进去,全身麻醉,手术出来将近12点钟,出来半小时又不得安宁,又出花样,我女儿放弃读书今天刚从上海来院,陆某不知何原因,叫我女儿抄写陆某重新修改的委托书。并叫我女儿拿我手按手印(听女儿说的)。火车站又逼我女儿回上海开贫困证明,才肯垫付药费,然后她再回上海读书。手术第二天,不知委托人陆某听了火车站什么话?还是预谋?策划?改变了帮我态度,不要用太多药。不要打官司。一次性了断赔偿。不要进康复医院治疗。我听了忐忑不安。恍惚不安起来。感觉不妙。马上发短信给在外地金姐和女儿。(陆某叫我停挂补骨补神经药。没用的,医院骗钱的。只要用消炎药可以了,用多了不好报销。又说火车站钱很难要到,有种药不好报销。又说金姐回无锡。不要她跟陆某去火车站。他陆某一个人去谈就可以了。……又说火车站官司很难打。又说脚是小刀,没后遗症。并不会有伤残…….)对我不利话。国家对公共场所管理规定。铁路(无锡站)候车室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有提供旅客良好安全环境,没有及时清除旅客呕吐液(透明酒液)和立防滑警示牌。侵害了安全权和人身权及健康权,造成旅客损害,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火车站应对此产生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为我跌在候车室大理石地上,没跌在旅客呕吐人身上。我只认识火车站,不认识乘客,而且我滑倒时。旅客不在场。旅客生病有呕吐权利,凭什么要我去找呕吐人赔偿,您火车站没责任吗?让受伤弱女子去找呕吐人有道理理吗?我首先要送医院救治啊

  铁路(无锡站)旅客人身伤害后不承担责任.没紧急及时送院,(有监控摄像),同受害人纠结争吵要急定责任方.我身上无钱,在知道我家境贫困,火车站还是拒绝垫付药费,要挟、威胁我。拖延时间推诿救治,最基本一般公民最起码先送医院,后谈责任赔偿救死扶伤人道主义都没有做到。拖延时间让我默认。我身在异地,整个过程所处弱势,有违个人意愿。不跟我协商。不为我受伤而着想。我不想把金姐牵连进来,慌称无锡没亲戚,火车站要胁我,逼我叫远方亲戚金姐到场,双方争吵垫付手术费和药费事,逼迫亲戚金姐垫付手术费和药费,因她知道我家境贫困。金姐身体很不好,工作也很忙。说我叫她来,把她害死了,没能力和精力同火车站纠结争吵下去,只好送条香烟委托女朋友的老公的朋友陆某来帮忙。我和金姐都不认识陆某。居朋友讲和陆某自说黑道白道都能摆平。社会经验很丰富。曾经搞定过几个案例。又说你脚可以打赢官司,是火车站全责。因为事情很清楚,你是跌在火车站公共场所,没有跌在呕吐人身上。你精神损失地整个过程都处在弱势费、我妈95岁精神损失费、保姆费、伤残费、营养费、后期康复费等等最低可以赔6万.......叫我放心都能搞定。能得到我满意赔偿。7月28日陆某在外面起稿委托书。金姐抄写,目的是叫火车站尽快垫付手术费和药费。是火车站责任,叫她垫付,金姐不愿再垫付下去。怕纠缠,怕变化,怕赖帐。怕损失。7月30日金姐离无锡去外地。我全身麻醉手术后半个小时左右,陆某叫我女儿抄写重新修改的委托书,上面指明麻醉下按我手印。女儿又按照火车站要求,回上海开贫困家庭证明。再回上海读书和考研。车站才开始垫付药费。陆某开始转变了帮我的态度,为医院和火车站讲话,说补骨补神经药是骗人的,不要挂了。没有用的,医院是为了赚钱,髌骨骨折是属于小刀,不会有后遗症,鉴定不出伤残,没有他本人小腿骨折厉害,根本没有隔壁34床小腿骨折厉害重。劝我不要打官司,是打不过国家火车站的,火车站是受国家保护的,法律政策同外面两样,赔偿政策也两样,没有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律师都是顶尖律师,有一套律师班子......官司打输了金姐垫付药费就拿不回来了。想办法一次性了断多赔点钱等等不利于我的话。傍边34床姓沈病人也听到可以作证。本来说好要打官司的,现在变卦了。我开始不信任他。并发短信告诉金姐和女儿。火车站有关人员一直没来院慰问过我。看我有什么需求。住院当中一直是陆某把火车站意见意思转给我听,我要求陆某叫火车站来院一次,我要跟他们谈谈。陆某说不可能来看你平民百姓。

  金姐一星期后从外地回来。在火车站人和陆某一起恐吓哄骗煽动下,她又是法盲。害怕和担心。怕官司输了.拿不回自己垫付钱,怕我根本得不到赔偿,火车站有关人通过陆某和金姐嘴巴一起来院恐吓哄骗我受害人。劝我不要打官司,打不赢的。打官司时间太长,害怕当中变卦,我(金姐)垫付钱,火车站又不肯先还给我(金姐)。一年以后官司输赢都不知道。万一输了,我的钱就没有了,叫我就当作在马路上摔倒......等不堪入耳话,说脚属于小刀,不会有后遗症,盐水不要挂了,一次性了断可以多赔点钱。回家好好养养会好的。不要进康复院治疗。不要吃药,我说万一后期康复有后遗症,不好了那怎么办?满口话都不能说的。陆某说不会的,金姐跟着也说不会的。说我想的太多,瞎想。我听了整天整夜担惊害怕。头昏脑胀,胸闷忧郁,经常做摔倒噩梦。害怕万一将来不好怎么办?我家庭里外全要靠我打理。我提心吊胆,根本得不到好的休养环境。

  隔天陆某和金姐又来了周超医生也来了,周医生说3个月可以走路半年全好了,不会有后遗症,不需要进康复医院治疗。不需要吃药。在家休养就好的。主刀周医生手术前,没告知金姐和我髌骨骨折属性和程度(粉碎性髌骨骨折、移位)。陆某和金姐又在继续劝我。火车站讲了,车站法律规定伤残最高4万,死了人15万,膝盖骨折小伤不会残疾,不会有后遗症,是得不到4万赔偿。如果硬要打官司4万赔偿得不到。一次性了断话可以照顾按4万赔偿给你。我还是不答应,陆某劝我不要进康复院治疗,不要吃药,这点钱够用了,火车站已经照顾了。不要不开心。金姐发脾气说我心态不好。害死她了。她赔到4万已经很满意了。火车站很难搞的.....叫你上海朋友来搞。又说我不是本地人官司打得赢吗?如打赢官司可能4万都没有。因为我脚不会残疾人,我身在异地。整个过程都处在弱势,有违个人意愿,一直被指责、责怪、埋怨我心态不好。好像都是我的错。傍边34床姓沈病人听到我们纠结争论。可以作证,要出院了。金姐不耐烦一直说我埋怨我。她的钱被困在里面,害死她了。我想哭很忧郁,很烦恼,很痛苦。千百个无奈,身在异地每天精神折磨。只好退让一步。我说要了断四万元药费前提是原件发票不能交给火车站,给对方复印件,我就了断。否则我还是要打官司来解决。金姐同意了,好的可以。但是结果不是这样,我的意见金姐没同对方商量过。出院那天陆某和金姐去火车站结帐,对方财务以没原件发票不可以给结帐为由,陆某和金姐没经过我同意,根本没跟我协商,金姐同意但是不在场,陆某擅自在另外办公室签了一文不公正、不合理、的没走法律程序终端协议书。他们回来我问他们要原件发票带回上海。金姐却交给我的是复印件和协议书。我和金姐争吵了。我很伤心、很绝望,这残忍对待我。但又不敢得罪金姐,毕竟她有恩于我。看了协议书只想掉眼流。心中很忧郁。苦只能咽下去。愤怒忧郁真是身在异地穷人被人气。从头到尾整个过程所处极端弱势,一直违背我个人的意愿。维权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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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委托书协议书推翻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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