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事后付款QQ:
招租BF:49921434
下面黑客都可以添加(所擅长的领域不同)

委托安置学生实习协议书

erjian2022-07-1592

  委托安置在校学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英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学校

   为了使在校生能得到更好的锻炼,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实现勤工俭学,锻炼实习生的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就建立学校实习合作等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限:2009年12月25日---2010年6月25日,实习单位:××××深圳公司

  二、甲方企业用工要求、提供薪酬福利及薪资结算方式:

  1、用人要求: 16周岁或以上,在校学生,能吃苦耐劳,具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实习生同意安排实习的书面声明、委托扣款协议书。乙方必须在2009年12月25日前输送约200名在校学生到岗,原则上男女比例为1:1。务工时间为2009年12月25日—2010年6月25日。

  2、体检:学生统一在甲方企业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己承担,体检合格者录用。

  3、工作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8小时外为加班。

  4、薪资福利:

  1、试用期底薪10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

  B、5天8小时工作制,平时加班8.62元/小时,周六日加班11.49元/小时,夜班补贴5元/晚,特岗津贴10-50元/月,倒班津贴250-600元/月;

  C、公司提供吃,包住,宿舍配有电视,电风扇,冲凉房,洗手间,饮水机热水器,定期发放日用品

  5、薪资结算方式

     1、实习生工资由甲方统一打入乙方对公帐户:

     2、实习生的工资发放时间与甲方企业正式员工同步。

  三、甲方权责

    1、甲方企业有权据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对违反厂规制度的实习生进行教育和指正。

  2、甲方企业不得安排乙方实习生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

  3、甲方负责提供辅导老师的食宿(按派遣员工标准执行)。

  四、乙方权责

    1、乙方负责安排的在校实习生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有本人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身体体检健康数据,经甲方企业确认后输送,并确保实习生按时安全到达甲方指定的工厂。

    2、乙方需明确学校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概不负责。

委托安置学生实习协议书

  3、乙方安排的实习生必须爱护甲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公共财物,如属故意损坏,由乙方协助向当事人索偿。

  4、确保实习生离厂前归还甲方公物(如工作服等),否则,甲方有权在工资中扣除未归还公物之款项。

  5、实习生在实习期内提前离职离开甲方企业的乙方应负责组织安全返回学校,否则出现走失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及甲方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为实习生及辅导老师办理商业意外及疾病保险,如乙方实习生在甲方实习期间或往返路途中发生任何工伤、意外及疾病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行。

  五、其它

    1、乙方实习生实习过程中,如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甲方企业可按规定予以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的实习生也应予以表扬或实物奖励。

    2、实习生在甲方企业实习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应提前15天向甲方及甲方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企业同意后可予以结算薪资,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其相应天数之薪金作为代通知金。

    3、乙方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若需请假、辞工等事宜,须先经乙方驻厂辅导老师审批后呈递给甲方企业批核。

    4、若乙方或乙方实习学生掌握或了解甲方及甲方企业规定属于商业秘密之技能、文案等,乙方及实习学生人员须严密保守,不得泄漏或利用。

  六、免责事项

    1、实习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实习学生个人承担。

    2、其它非人力因素造成的后果,甲、乙双方均不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双方如因本协议之订立、效力或履行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委托安置学生实习的总协议。如之后另有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则以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09年  月  日 日 期:2009年  月  日

一、候车室检票口旅客不慎踩到军人呕吐液,委托书、协议书不是本人授权委托

  投诉火车站旅客维权侵害,不把旅客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我是上海人,骨线9个月才长好,伤害事故已经11个月,一直在找律师和写材料。推翻协议书迫在眉间。一路求看病和维权坎坷不平,多辛苦,多心酸。车站不承认过错,拒绝承担责任,规避责任。规避义务,不及时送医院,没有及时救助义务。旅客整个过程所处弱势,违悖个人意愿,维权侵害。我没有委托授权给表姐和陆荣晶一次性协议书赔偿了断,是他们自愿帮我去火车站讨手术费和医药费,不知他们怎么搞得变成签协议书赔偿了断

  2012年7月27日大约15:00,我购买15:45分,无锡到常州的当日票,车次为D3010。大概15:10 左右,我进入火车站候车大厅,右手拖沉重购物车工具箱,左手拎大挎,习惯于看地上有无污秽,亮丽几净肉白色大理石,没设易滑警示牌,我持票再抬头,正寻找车次检票口,边走边找,突然不慎踩到上海军人旅客透明酒后呕吐物上,突然滑倒,整个身体左侧重重摔倒在地上,头、左手肘、左半屁股着地,受不同程度的伤,而右膝盖则重重敲在地上,一阵强烈剧痛.当场不能动弹,头昏,脑子一片空白。(军人说跟无锡10人喝了高粱,地上酒后呕吐物是透明的,地面铺装也为大理石,踩上去非常滑!跌在检票口A1大理石地上,大厅有监控录像)造成右髌骨粉碎性骨折,断端移位,后来听陆荣晶讲无锡站长、周淼过来没看清楚地上污秽,也差点滑倒。是火车站没及时清除呕吐物,不知多长时间没人来,我疼痛难忍,口念观音圣号转移注意来缓解剧厉疼痛。 只听到旅客叫声说我摔得很厉害。火车站来人不知是谁,没报名号,没有应急救治处理,象审查户口那样问东问西,我回答:"从上海来,来无锡客户家,准备去常州,然后回上海,家里有95岁老妈和读大学女儿,离异家庭,家庭经济很困难,无锡没亲戚朋友,事故是火车站责任。希望你叫120送我去医院检查。伤得怎样了?我不好动。”车站不肯及时送医院救治,而且说你要去医院你自己叫,驱赶围观旅客,我们又争吵争论后,我要借他手机报了110备案,我说这事我肯定要打官司。还要打无锡新闻电视台来曝光,火车站工作疏忽,没及时清除污秽。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责任???火车站对我说叫110、打官司、叫电视台来我们都不拍,因为跟火车站没关系没责任。随便你去告。当时我手机没电。想打媒体救助没办法打,我想火车站是国家政府部门单位,会尽职尽力为旅客排忧解难,肯定会负责任的,但是没有做到,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好。想不到无果。

  旅客踩到酒后呕吐透明液滑倒摔伤,粉碎性髌骨骨折。是车站违约和侵权责任。听陆荣晶说站长、周淼过来也差点滑倒。周超医生没告知病人骨折程度。回到上海才知道。火车站人故意以各种理由推托责任,拖延推诿,说清洁卫生是外包的,说我跌在旅客呕吐物上,跟火车站没关系,火车站不负这个责任,不顾旅客反对去厕所找呕吐人和退我火车票,叫呕吐人跟我谈赔偿,(我反对,我要打官司),说跟火车站没关系,没责任,不承认火车站也有过错,火车站没有及时应急救治处理。口气对我很硬说家属不来,就没法送医院。又说随便你叫什人来医院。就马上送医院,我强不过火车站人,无奈,借火车站他手机报了110,跟火车站人说明我要打官司解决,告你态度恶劣,110是火车站派出所,没有立即到场,晚上在急诊间录口供,后来不知为啥没有给我回单,回上海才知道。我要打无锡电视台被火车站人阻止。我被火车站逼迫叫远方亲戚表姐来陪我,火车站才叫120救护车,没人陪送进医院,不肯垫付车费和药费,表姐路线很远,火车站人叫她直接到医院。火车站离三院走路只有10分钟,我住进医院,火车站、110、呕吐人没来慰问过我,没来跟我沟通。

  我一人在急诊间等表姐来。表姐来了,表姐说问我医药费谁付?我说肯定火车站付,跟我说这事故肯定要打官司解决,我说是的,火车站态度很恶劣,我已经告诉他们我要打官司。表姐电话里叫火车站来医院垫付住院费三千元,火车站人说呕吐人找到了,要表姐过去火车站谈事,电话里争论争吵,不知护士还是医生接过表姐电话,对火车站那人说病人不好离开人,于是火车站人、军人呕吐人、110这才过来录口供,他们之间为谁垫付三千元住院费而互相推却纠结,我叫着要打官司,后来军人拿出三千元住院费,军人对我说:“你要打官司先告火车站,叫火车站来找我。他病人控制不住有呕吐权利,火车站没有及时清除,是火车站全责,我赔三千元已经负责任了,其余手术费用应该火车站出,我没责任了。”我指责军人喝醉酒有失自己形象和身份,谈生意应该以水代酒,......呕吐军人告诉我,他们几个人来无锡是谈生意的,他二人跟10个无锡人碰杯喝了高粱,喝多醉了。准备回上海,在候车室内呕吐了。呕吐人的领导是上海人,问我要了手机号码,说回上海会来看我的,结果真的没来。我不信他,问他要手机号码,他不肯给我。叫火车站垫付一万二千手术费。火车站拒绝垫付,说火车站没这规矩,一直争吵争论,刘登生和周超医生催款四次,说超过22:00就不能手术,后来表姐讨不到手术费,错过当晚手术的机会。

  28日表姐为了讨手术费到账,被迫叫来朋友的老公手下朋友陆荣晶,表姐法盲,没我同意写擅自委托书于陆荣晶,我反对,表姐说这委托书是无效的,不影响打官司,陆荣晶讨了28日29日二天无果!后来表姐无奈又被迫垫付手术费和药费共一万二千元,,是火车站拒绝帮助异地贫困家庭旅客垫付手术费,是表姐搞不过火车站,责任人火车站却一分钱不肯付。逼迫叫来朋友的老公手下员工陆某,来帮忙讨手术费,后来才知道,无锡三院是火车站指定医院,走路只有十分钟,我就搞不懂火车站为什么不来医院看我。不帮助异地旅客垫付药费救治?

  表姐发牢骚害怕手术后继续垫付药费,跟我说明天30日开刀不能陪我,她要到外地去一星期或五天有事。她安排陆荣晶继续讨药费事情,委托于陆荣晶处理,跟我说陆会缠绕盯住火车站,小陆办案很有经验,社会上很吃得开,陆荣晶也说过这事肯定要打官司,黑道白道都不怕,会搞定,赔偿保你满意,手术后盐水药费我会讨到的,讨不到就抬我去火车站讨,我说好的,表姐又叫我女儿放弃读书开刀那天来医院,之间争吵争论,我坚决不同意。感觉不好,讲不出,表姐不说话,女儿还是被表姐叫上来了,责任推给女儿埋下了祸根,关照女儿一切要听陆荣晶话,否则事情就不好办事。我不知道此事。

  7月30日上午周超医生动手术,我早晨7:30进手术室,周医生叫我手术签字,从没告诉我手术方案。我要求麻醉师给我全麻,因我特殊体质曾经动过二次手术,半身麻醉不敏感,疼痛难忍,所以我提出全麻并签字。全麻醉我还是感觉有疼痛,想说痛眼睛睁不开,嘴巴张不开。女儿叫爸(前夫)陪她7:30过后才赶到医院,没见到我,在手术门前等候,女儿说11点多将近12点,我刚从手术台出来,到病房,陆荣晶正好也到病房,在我全身麻醉头脑不清醒状态下,陆某说把亲戚写错委托书废了,已经说跟火车站谈好了,答应给钱了,只要重写委托书写给他,好马上去火车站讨药费钱,没委托书你妈明天(31日)挂盐水就会停掉。女儿是学生,没见过世面,被迫抄听修改委托书给陆荣晶,陆荣晶再指导法盲女儿拿我食指(不是拇指)按手印(我什么都不知道),以后陆荣晶依托这张委托书签了协议书,把法律责任直接推给了女儿和我按手印承担,这委托书、协议书有效吗?

  结果下午陆荣晶打电话给女儿,说钱还是没讨到,叫我女儿晚上不要回上海,明天跟他去车站讨钱,第二天女儿跟陆去火车站了,陆荣晶介绍对方代表是周淼,女儿哭说家贫,祈求药费治疗,车站人还是不信,女儿被迫回上海开贫困证明,火车站才同意垫付手术后的药费,说表姐1.2万手术费要等案子了断了再结清。表姐不同意很焦急。怕火车站赖账,我家穷还不起。一直跟我发牢骚,发脾气,把她叫来害死她了。无奈。

  我手术后当天,第二天,第三天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严重过敏,疼痛难忍,用热水捂也没用,每天拔掉不挂丢弃,二手血管发硬,像一条条蚯蚓,没地方吊了,吊在脚上,护士叫我跟医生说,她没权利停,第二天查房我想跟周超说什么盐水吊的疼痛难忍,手很肿,在门口外他看看我就走了,来不及说上话。第二天周医生还是那药,痛的我引起左心口好像是胃痉挛抽经样痛,全身发麻,呼吸困难,要求拔掉那药,护士再给我接氧气。第三天查房我跟周医生说那药痛得受不了了,昨天就想跟你说的,二手血管都硬了,二手很肿,坚决叫他换药,他说“嗯。”第三天还是没换走那疼痛难忍药,,我拿下仔细辨认药名是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我叫护士取走那药,不要吊了,针头滑出来。再重新打,二手没地方吊,掉在脚上。我从手机上网查询这药起什么作用?第四天查病房 跟周超医生说,这几天盐水痛就是复合磷酸氢钾药痛,是平衡药?为什么不换其它平衡药?周医生说他也不知道是这个药痛,今天给你换掉。8月2日拍片,发觉骨线高低不平,害怕担心,短信发给表姐,等他回来给她看。我不知道是粉碎性骨折,周医生从来没告知。回到上海才知道。周医生没告诉出院康复注意事项。手术当天药水过敏反应。没认真听病人诉说,急来急走。直到第四天换药。对病人身体和精神极大伤害。专家说开刀最好,康复期骨痂不长或生长缓慢,也不能算好算成功。

  女儿回上海读书,亲戚在外地。陆某开始改变态度,威慑、恐吓我、哄骗我。叫金姐回无锡不要跟他到火车站去谈,第三天叫我停挂补骨补神经药,陆荣晶说补骨补神经没效果,医院骗病人钱,停掉。不要掉了,补骨头、补神经不要用了,车站有种药不好报销。这药没用的,骗人的,医院为了赚钱,你给医院多少钱,医院就会用掉多少钱,只要用消炎药就可以了,跟火车站打官司很难打赢,我担惊害怕,这情况发短信给金姐,表明我不信任陆某,陆某两面做好人。表姐8月5日来病房,片子马上给表姐看,担心忧郁,影响以后走路。陆荣晶抢话说:“开得很好,长长会好的,没关系。比起他陆某小腿骨折轻的多了,你是小刀,没他的厉害。”陆某又看了看隔壁34床又对我说:“你脚根本没有隔壁(34) 床铺小腿骨折伤的厉害。你比她轻的多了,是鉴定不到伤残的……。”每次来讲了一些对我不利话。不管我能接受不接受。同意不同意。表姐迎合他话。赞成有种药不要吊。下午跟陆荣晶去火车站去谈六万赔偿事,认识火车站里人私了。然后火车站可能对陆荣晶和表姐威慑、哄骗吓话,回来劝我说不要打官司,打赢了也只有赔四万钱,火车站政策同外面两样,最高赔偿四万。死了人只赔15万,髌骨骨折是小刀,不会有后遗症,不需要伤残鉴定。(我说满口话不能说,谁能保证?),说回上海不需要康复治疗,三个月会走路,半年完全好走路,如我硬要打官司肯定打不赢,官司打输了,四万钱也拿不到,因为不会伤残,也害了表姐垫付手术费钱就会拿不回来,我家穷还不出钱,回上海还要看病,拿什么去看病?拿什么请保姆?表姐说比像在外马路摔跤,比像我妈被人推倒骨折,没证人也要看病,表姐说叫她能赔到四万很心满意足,我提出:“这四万赔偿是火车站03年标准赔偿,不合理的。上海朋友和居士叫我不能了断,要打官司。”表姐说我心态不好,不肯接受,说这事害死她了,没能力没工夫跟你后面打官司,叫我上海朋友和女儿去火车站去谈,她的钱还困在里面,官司输赢还不知道,如输了说我拿什么还她?拔剑弩弓,我没同意不打官司,当时怕伤感情,我退让一步,提出要求原件发票不要交给火车站,复印件给交给对方,否则我还是要打官司的。表姐同意了。结帐后回到病房说对方不好做帐,原件发票已交给火车站了,协议书陆已经签了,谦也拿了,没法回转了,吵也没用,能赔到已经很好了,已经多争取了贰千元。路没功劳也有苦劳。你老百姓肯定打不赢的挂架部门。

  原件发票交了也就算了,我回上海可以起诉,最主要伤害我地方是他们擅自去签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死了,没跟我商量,私自了断,应该指明,手术后康复期,万一有后遗症要继续治疗,产生费用,要追加赔偿就好了。不知于我现在很被动。不能推翻协议书。

  就是这种情况下陆荣晶擅自“为我好”被迫签了协议书,一次性了断赔偿,到手现金壹万陆仟,给我贫困家庭带来极大困难,康复治疗得不到保障,维权侵害,造成这后果谁负责?这种冤屈下协议书有效吗?协议书有效吗?旅客弱女子从摔伤,火车站谈条件被送医院,我被陆荣晶和表姐威慑,怀疑火车站威慑陆荣晶和表姐被迫签协议书一次性了断。

  回到上海我一直白天黑夜骚扰表姐,对赔偿很不满意,怪陆荣晶两面做好人,怪火车站耍手段欺压旅客。表姐说赔四万没错,已经很不容易,陆荣晶没功劳也有苦劳,火车站也很倒霉,叫我心态要放好。不要老想到打官司。

  手术签字我自己,周超医生没告知病人粉碎性骨折程度,也没告知手术方案,骨科专家说髌骨骨折是部位,粉碎性是程度,盐水过敏到第四天才换药。周医生说过三个月会走路,半年完全好,不会有后遗症,不需要进康复医院,不需要吃药,一年后手术取物。也没有关照病人回家康复注意事项。误导病人家属一次性了断赔偿,签订了协议书。出院小结周超医生写错:7月30日病人全身麻醉手术改成7月27日半身麻醉手术,病人7月30日被迫按手印,给推翻委托书带来障碍。

  我刚从手术出来,全身麻醉脑子不清醒状态下,女儿被迫抄听写委托书,把亲戚委托书废了,并指导女儿拿我手按手印,在委托书上指明,是在麻醉状态下按得手印。

  火车站故意以各种理由推托责任,拖延推诿,火车站人说对旅客说:“清洁工外包的,跟火车站没关系、没责任。”我们之间辩论。火车站又说:“是你踩到旅客呕吐物,跟火车站没关系、没责任,要去医院你自己叫120去医院。”我说:“要打110,要打官司来解决此事,叫无锡电视台来曝光,火车站地上污秽,没及时清除,造成旅客摔倒,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责任?旅客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火车站人说:“110来,电视台来,打官司我们都不怕,因为跟火车站没关系,火车站不负这个责任。”我借火车站人手机报了110备案,要打官司,后来晚上在急诊间录了口供,结果没回单给我,又去退掉我车票,火车站说我没看到呕吐人就没法解决,我要求火车站通过旅客举报。火车站在厕所找到了呕吐人,叫来要跟我私了赔偿。我不答应。要求送医院,逼迫叫家属到场才能送医院,不肯帮经济贫困旅客垫付车费和药费,被迫叫来表姐。

  7月30日在我刚手术出来,全身麻醉脑子不清醒状态下,女儿被迫抄听写委托书,把亲戚委托书废了,并指导女儿拿我手按手印,在委托书上指明,是在麻醉状态下按得手印。这种委托书有效吗?

  无锡火车站候车室踩到酒后军人呕吐液滑倒,请问是谁全责?全身麻醉状态下。女儿被迫写委托书、拿我手按手印,是否生效?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权

  候车室滑摔伤,身在异地迫切用药,女儿被迫委托书于陆某,委托书有效吗?陆某被火车站威慑,违我意愿签协议书了断赔偿,维权侵害,协议书有效吗?

  ,拒绝帮助身在异地 候车室检票口摔伤,拖延推诿,逼迫叫来表姐,火车站拒垫付手术费,女儿被迫写委托书,威慑当事委托人,逼迫私了签协议书了断赔偿

  立即报了110,派来110是火车站派出所,没立即到场,晚上在急诊间录口供,没有给我回单,到上海律师问我才知道。

  被火车站逼迫叫远方亲戚表姐来陪我,火车站拒绝帮助异地贫困家庭旅客垫付手术费,表姐搞不过火车站,逼迫叫来朋友的老公手下员工陆某,来帮忙讨手术费,无果!开刀这天,表姐说去外地有事,叫我女儿来医院,我不同意。开刀这天,我刚从手术台出来,全身麻醉,女儿逼迫写委托书,否则盐水要停挂,这委托书有效吗?火车站对我委托人陆某和表姐威慑、哄骗下不给伤残鉴定,签了协议书一次性了断赔偿,维权侵害,造成这后果谁负责?协议书有效吗?候车室检票口摔伤,拖延推诿,逼迫叫来表姐,火车站拒垫付手术费,女儿被迫写委托书,威慑当事委托人,逼迫私了签协议书了断赔偿,这案子则么办?

二、团长丁慧丽不经产权人委托,擅自代表70余户居民签订出让协议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应当遏制

  关于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房屋拆迁一事,我们全体产权人针对拆迁补偿和安置方面存在的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透明等诸多问题,特揭示如下:

  一、许昌市越调剧团团长丁慧丽个人,在尚未经得全体产权人同意和授权委托的情况下,代表产权人与东城区管委会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权法》相关之规定,该《协议》应当视为无效。

  二、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原属许昌市越调剧团单位及职工共同使用,该地块有办公区和居民区。1994年房屋改革后,该地块居民楼产权已归属职工个人所有。居民区的土地使用权也随着房改归属产权人合法使用,其使用权应当归属所有产权人。越调剧团办公区和房产,在1998年至2001年,由政府拓宽公路和搞绿化被公益性建设占用。仅保留67号地东北部两层楼面积。许昌市越调剧团的办公区和房产,现有剩余面积约三百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和房产归属权只有不足三百平米的面积。因此,许昌市越调剧团只有出让67号地东北部不足三百平方米的出让权。没有出让整个67号地的权利。该土地使用权界定清楚,事实清楚,不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出让整个67号地,其行为应当视为侵权。

  三、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原用途属越调剧团单位办公和职工生活居住使用,现东城区管委会征收该土地交由沃尔玛作商业盈利使用,该土地由政府征收出让后改变该土地的使用用途,属商业开发经营性质,该土地的出让应当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有偿交易,出让权应当属67号地全体产权人。政府若想征收置换土地,也必须征得产权人全体同意,由产权人决定和选择置换的条件,经全体商议认可后方能生效。任何一方和个人在未授委托授权的前提下,都不得以个人行为侵害全体产权人利益,否则,视为无效。产权人有权拒绝出让、搬迁和拆迁。

  四、东城区管委会征收67号地,以置换的形式让产权人迁居东城区26号地,全体产权人为维护切身利益坚决不同意。若置换应当就近置换,若搬迁应当就近搬迁安置,这是产权人的权利,应当依法得到尊重和维护。补偿安置的条件是:必须让产权人享受东城区67号地相邻的城中村改造同等政策和待遇,并签订约定明确、先补偿后拆迁、有鉴证和公证、并有担保的法律有效的《搬迁补偿安置》合同。否则,产权人无论征收方使用什么办法,产权人都拒绝搬迁和拆迁。这是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五、合同的订立,应采用相互平等,互为互利的公平原则,在产权人满意的基础上,订立约定明确,一式三份有公证处或鉴证人鉴证的书面合同。

  以上是67号地全体产权人的真实意识表达,望征收方或开发方慎重考虑,想推进拆迁工作,只有顺其民意方能成效。 望全社会正义之士热切关注 ,呼吁政府保护产权人的法权益 。

  许昌市东城区67号地全体产权人

  2010年1月25日

本文链接:http://www.dengper.com/qihuo/10104.html 转载需授权!

余户慧丽产权人团长出让

上一篇:“安全账户”给卡加上“防盗锁” 进社区普及金融知识

下一篇:怎样推翻不公平不公正委托书、协议书?求助有关部门还我公正赔偿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