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170万,银行利息太低,不知道该如何理财

erjian2022-06-07128

目前居住十线地级市,省会城市房子一套,公寓一个,全部出租,月租5千,地级市自住房一套,改善性住房一套(明年交房),贷款45万,月还3200左右,公积金相冲后还1000。目前困惑的是有现金150万,股市资金25万,不知道该如何配置,目前150全部买了四大银行理财,年利只到3.5%左右,感觉太低了,这些都是之前老公拼出来的,现在快四十多了,近一年他不想做太辛苦的工作,一直在家休息,靠挂证生活(年收入8万左右),我在普通的单位年收入5万左右,家里2个男孩,一个初三,一个小学一年级。现在是以目前的收入能保持开支,但完全存不下钱,通胀这么厉害,仅有的存款根本就保证不了以后生活质量。问天涯的大神们,现在配置合适吗?有什么好的建议?另外我对上班也有些反感了,很想提前退休了,但是又感觉似乎现实不允许,身边的人都很努力,自己又没有稳定的投资收益。

一、银行保本理财和银行非保本理财的区别有哪些呢?

1.风险不一样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顾名思义银行对产品有一个保证的承诺,当然这个承诺不代表零风险,但是总的来说已经是银行理财产品中风险最低的了。

现金170万,银行利息太低,不知道该如何理财

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银行不对该产品的本金和收益提供保证的承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算产品真的出现亏损,银行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然目前来,除结构性理财收益很难到达历史预期最高收益外,一般非保本理财基本都可以达到历史预期收益。

2.收益不一样

风险与收益永远是成正比的,一般而言银行保本型理财历史收益要普遍低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历史收益。

比如目前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历史预期收益在4.1%以下,而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在4.2%以上,金额大的话利息会相差很大哦

3.适合的投资者不一样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适合对资金安全要求高,不接受非保本产品的保守型客户。

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适合可以承受一定风险,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稳健型以上的客户。

二、投诉平安银行理财陷井 姑息养奸终酿大祸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平安银行的一位忠实老客户,十多年来一直在平安银行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却从未想到,平安银行利用客户的信任,骗取我的170万血汗钱拒不归还,把责任推给当事员工置之不理,我多次报警,上 访 至今无果,现走投无路,请领导帮帮我吧:

  一、事情经过

  2014年起,我在平安银行办理业务时,该行工作人员向我不断地推荐平安银行的理财产品,虽然我是一位十分保守谨慎的人,从不接受外面高利息有风险的金融投资,也没有购买过任何理财产品,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以及该工作人员为平安银行的正式员工身份,购买了他们的理财产品,每次都能如期足额兑现。

  2015年7月,该工作人员又多次以“冲业绩为由”向我推荐平安银行《日添利》和《双周》的理财产品,每期只有14天就能返还本息,虽然利率不高,但冲着是正规银行的理财产品、于是我继续购买了该行的这两款产品至今。每次购买方式均由该行工作人员在平安银行营业场所以及工作时间内通过我的网银代办完成的,每期同样都能准时足额地收到利息,本金自动滚入下期产品中,我一直认为一切都是十分安全可靠的。

  事后证明:这些理财产品确为平安银行正规产品,但所购资金并未被该工作人员安规定汇入银行帐户,而是被汇入该工作人员所控制的个人帐户中。由于我在银行营业场所与银行正式工作人员办理的该行理财业务,种种客观表象都让我认为我买的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只要把钱交给了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完成了自已的义务,至于钱是被汇入了银行?还是个人帐户,我是无法知晓的。

  这种信任一延续到2019年6月5日,在此期间,该工作人员此时已经升职为平安银行南京建康路支行长,在6月5日返还最后一笔利息,170万元的本金称被滚入下周理财而没有归还后,行长失去联系,此时的平安银行南京建康路支行也已关门歇业。于是我去位于附近的平安银行中山南路支行找该行行长,被该平安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原行长以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并告知我这是银行行长个人行为,与平安银行无关,让我报案,随后我跑至南京建康路派出报案,经派出所证实该平安银行行长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监视居住,我170万元的理财款尚不知去向。平安银行一直强调这是银行行长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让我耐心等待公安机关结果,让我十分气愤。

  更让我气愤和寒心的是:由于该案件的发生,导致我在该行每月4日9870元的房贷突然断供,经我多次与该行领导沟通,要求在案件侦查期间,考虑我的实情给予延期还款,等结案后再补交的诉求,均被驳回,8月2日收到平安银行工作人员对我的无情恐吓和威胁电话,说如不还款,将查封和拍卖我的房产。无助之下,精神几度崩溃!

  我现有几点疑问和诉求在此公布,希望得到中国银保监会、南京银保监管局、政府金融局等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社会媒体的关注、释疑和帮助。

  问题一:平安银行违背客观事实、移花接木、混淆法律定性,推诿掩盖责任,对受害人生死于不顾!

  该行长作为平安银行南京建康路支行注册行长,在平安银行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向银行的客户——我本人推荐平安银行的理财产品,理财的利益并不高,请问,作为客户,我是不是完全有理由相信,该行长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平安银行?

  我在平安银行的经营场所、与平安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存钱和购买理财,这些理财产品在平安银行也是真实存在,是与平安银行发生的业务关系,并非针对个人。

  种种客观因素都使我认为我买的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代我提供了网银操作的专业服务,对这项专业服务我也是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一切都是安全可靠的,只要我把钱交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即完成了我的义务,对柜台内的资金到底是被存入专业的银行帐户,还是流入工作人员个人所控制的帐户,对这些信息和专业知识,我是一个普通客户是不能知晓的。现在平安银行工作人员出事了,平安银行把全部责任一推了之,这对于客户公平吗?

  行长变成了“内鬼”,是平安银内部用人和管理问题,银行应对客户的损失兜底,这么简单的逻辑怎么到了银行嘴里就变卦为“个人行为”而不认帐了?我有何德何能替平安银行行使内部监管?

  问题二:平安银行“虚构理财产品、代客理财”,内部管理机制严重混乱,风险监控形同虚设!

  平安银行工作人员从2014年—2019年期间多次以“这是银行产品、月底帮忙冲业绩”为由向我推销理财产品,代客理财,工作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长达5年多,时间跨度之久,人数之多,平安银行均未发现异常,可见内部监管机制多么的混乱,风险监控形同虚设,平安银行对此也应当承担管理责任,赔偿受害人本金和利息。

  问题三:平安银行没有“知人善任”,存在“姑息养奸,带病提拔”的嫌疑,是造成此事件的根源。

  我通过可靠了解,早在2011年,该员工在担任平安银行理财经理期间,就曾多次出现过“代客理财”、“私自飞单”等违规违纪的不良行为,这些“问题员工”为何没有得到查处?反一路走高,快速升为一行之长?是平安银行的任人为亲?还是共同获利?亦或是姑息养奸?本人诚邀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深入调查,严厉查处违规违纪关联人,并责令平安银行承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

  问题四:对事件处置不到位,不尊重客观客情,采用双重标准,威胁恐吓受害人,进行暴力催收,置受害人全家惶惶不可终日。

  事件发生后,平安银行对当事人和受害人采取“捂、盖、推、拖”不极积策略,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包含我两次去南京银监会上访也未见任何进展。现在平安银行南京建康路支行骗取了我170万元,导致我在该行每月4号的房贷瞬间断供,在我极积与平安银行领导沟通能否“宽限时日、会尽快补上”的诉求时,竟然在8月3日—5日的沟通期间,我即多次遭到平安银行对我以“查封和拍卖我房产”等威胁恐吓电话对我进行软暴力催收,8月6日我与家人又接到平安银行工作人员向我们“索要住所地、报出我家住址、要立及进驻我家沟通”的威胁言论,让我们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全家惶惶不安。在法冶法办、打黑除恶的当口,平安怎还采用如此暴行?平安诈骗我存款,导致我无钱还贷,平安银行没有责任吗?为何对我采用双重标准?本人强烈遣责平安银行的暴力催收行为。

  综上,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强烈请求银保监会、政府金融局、媒体等监管机构出面,督促平安银行能够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受害人的切身利益,极积主动拿出解决方案,尽快返还受害人的生存资金,让受害人得以生存,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能够专业高效地查清内情,督促平安银行极积赔偿,为全体受害人做主,还受害人公道。

  此致

  敬礼

  平安银行一位无助的受害人

  2019得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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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养奸大祸平安投诉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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