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财的看过来,7天理财产品大对比

erjian2022-06-09113

  上周,我国人民银行宣布降息,这对我国理财市场将有显著影响。前期,火爆的各种宝宝类产品,收益率将面临破“4”的压力,收益率持续走低,个人认为将还会下降。为满足各位网友的投资理财需求,并能保证收益,对于短期理财产品做了一个简单调研,发现有一些7天的理财产品,又能满足网友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又持续维持在较高收益率的水平。

  本人粗略梳理了一下目前市场上有关7天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按年化收益率从低到高排列,从购买门槛、起息时间、 [A1] 到期资金回账等多方面进行比较,最后以1万元到期收益做参考,所选的产品类型有银行储蓄产品、理财产品,以及目前较火的基金、余额宝、P2P理财平台等产品。 具体比较如下:

  (产品对比中前两项是银行产品,第三项是常规的基金产品,余额宝是支付宝平台产品,e周赢是e财宝平台产品)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我们要做的就是合理选财,这个对比只是给广大想理财的朋友们做个参考,以便选择理财产品时心中有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同时也欢迎大家积极讨论。

一、夺去天理卷人财 官商勾结敛横财 湘潭岳塘区杨林法官枉法乱纪

  我叫尹某某,因一起工程款纠纷案件成为岳塘区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虽是被执行人,但我本就身正不怕影子斜,相信司法,相信法律能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可岳塘区法院却用事实赤裸裸的嘲笑了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这个小小的执行案件莫名其妙地非法强加给我那么多本不应承受的不利益!难道仅因为我是被执行人,我就要诚惶诚恐任法院任意执行吗?我就该默默忍受岳塘区执行庭法官杨林霸道索贿、挟私报复,非法扣划个人私产的行为吗?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那句话,堂堂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平民的悲惨与艰辛,这也让我对基层司法公正状况感到心寒,所以我要发声,我要让向广大百姓揭露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执行过程的黑暗,揭发执行庭法官杨林的枉法行为!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3年,湘潭某建筑单位将我、朱某、管某作为被执行人,向岳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林法官为该案承办法官。岳塘区法院受理该案后, 2004年该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了由朱某偿还本案所欠债务,我对涉案债务是不负偿还责任的。纠纷既已得到解决,但在2006年法院又无故扣押我个人的汽车,事情竟会如此复杂,如此令人心累。

  从法院拿回了汽车,却付出了万元的代价!

  我的个人车辆依然被法院扣留后,我无奈向湘潭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人大的同志认为法院执行有问题,要求法院将被扣的汽车退还给了我。本以为这便是事情的终结,可办理该案的法官杨林莫名叫我到他亲戚开的饭店吃饭,为了不伤和气少得罪他,我便诚惶诚恐的答应了。吃饭的时候我们只点了几个家常菜,买单的时候,我看到菜价是真的惊呆了!几个普普通通的家常菜居然要15600元?!面对我的质疑及惊愕,杨林法官解释说:“我以前在这里还有些费用没有结,你来了,就一起结了吧。”我万万没想到法官杨林竟会用如此手段刁难我,吃一顿普通的菜肴,竟然要付如此天价,15600元?!尽管肚中千般委屈,万般气愤,但怕日后麻烦,我委曲求全,咬咬牙把单买了。这次饭局,让我对法官杨林的手段着实后怕,原本只想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却虚妄的付出了这样的代价。

  在这之后,法官杨林变本加厉,多次因为一些和我没有直接关系的案子拉我去吃饭,广大网友们,若是你们,明知会有狮子大开口,你们还会自送虎口么?!战战兢兢,我以各种借口推辞了他,没想到这样惹不起还躲不起的回避会使杨林胆大忘形,任意执行,采用报复手段恶意让我造成惨痛的损失!

  和解协议成一纸空文,非法划拨我九万余元私产!

  再后来,执行过程并不顺利,朱某没有按照和解协议按时归还工程款,原告方就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在朱某有执行能力的情况下,法院实际只是划拨了朱某76000元,而此时,执行和解协议中的债务人朱某账面上有100多万元!我不知道是出于何种理由,这期间又有何种内幕,令法院办出如此荒唐的执行举动,2014年12月初岳塘区法院从我个人的账户上划拨了98765.9元!

  没有任何合法依据,不走任何合法程序,就这样我账户上的钱被法院强制的划拨掉了,我不服!

  账户上的钱被划后,我向岳塘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的孙某也认为不应该执行我的个人财产,并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法院返还我的个人财产,但是法院此刻庄严地告诉我拒不退还,想拿钱?没门!法官杨林也趾高气扬的声称:搞的就是我尹某的钱!

  我不知道杨林为什么这样恨我,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执行案件,他变相向我索贿15600元还不够么,最后还要怪我没有招呼好,继续打击报复,借法院执行之便划拨我私产九万余元。法官本是依法办事的人,执行过程何来这么大的自由裁量权,岳塘区法院难道就是他法官杨林一个人的法院么?这样的执行于法无据,于理不通!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何在?如何对得起“法院”这两个神圣的字眼?像杨林这样贪婪又心胸狭窄的法官,又如何配得上“法官”这样高尚的职业?

  法官受贿黑白颠倒,法院处理毫无原则!

  更为可气的是,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到法院找了他们法院的余院长,当面向他反映了杨林的情况,结果余院长说,这是我和杨林之间的个人问题,要我们私下解决,便不再搭理我。

  按照中央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然而,本案的杨林法官显然违纪,不仅敢向被执行人要钱,还敢明目张胆的借用自身亲戚的饭店妄图洗白实为索贿行为的钱财,塞了钱还如此嚣张,唯恐天下不知。难怪他说搞的就是我尹某某的钱,真是堂堂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等小民却无能为力,我想大多数的人面临如此情景,也许也会像我一样委屈不服,这样将自身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之上的法官,广大市民朋友你们能容忍么?

  在这里我还想问一问大家,也想让余院长扪心自问,杨林是不是你们法院成员,法院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是不是可以向院长反映,出现了这些问题是不是需要依法来处理。现在全体党员干部都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发对“四风”,难道你这不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吗?

  可是法院全然不理会,完全不纠正,杨林个人欲欺强凌弱我无话可说,但法庭院长视若罔闻,法院配合划拨我私产,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不禁背后一阵阵发凉,这就是我们的司法公正!同僚相互,为了几个臭钱就可以磨灭自己的良心,你们怎么心里素质这么好,难道不会心虚不会愧疚吗?。

要理财的看过来,7天理财产品大对比

  对此,我一万个不服!对这样赤裸裸的司法不公,我将抗争到底。直至我生命的终结,我这不仅是为了我本人的利益,也是为了大家的利益,为了使广大市民朋友享受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感受的司法的公正,让每个人都能相信法院,我相信您也是这样的想法,所以我希望您也能采取行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堂堂衙门八字开 有理无钱莫进来

  万条法律一权代 多少良民遭迫害

  夺去天理卷人财 官商勾结敛横财

  吃了原告吃被告 祸国殃民留千载

二、河北成安县柏寺营乡政府发死人财.天理不容

  河北成安县柏寺营乡政府发死人财.天理不容

  ——看成安县栢寺营乡村民的无奈之死

  人的生老病死本是世间常事,人死后入土为安是死者的遗愿,也是死者子女的心愿。可在我们成安县栢寺营乡,这最起码的要求也得不到满足。在我们这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人死后要想入土为安必须交钱。交什么钱?交偷埋土葬罚款。交给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交给乡里管殡改的副书记魏宇波。交多少钱?我们有切身体会,没关系的交3000至5000元,有关系的交1000至2000元。这些程序走完之后死人就可以顺利土葬了,否则别想。魏宇波就带着乡里的殡改执法队和村干部到你家里闹事,不让你埋,让你丢人。死者子女只有忍痛交罚款了事。由于他们的野蛮作风,有好几次还差点出了群体性事件。和谐社会由于他们变的不在和谐。几年来,魏宇波大量敛财,也不上交,供自己吃喝,用这些钱买官,这不,这几年他平步青云,从一个一般人变成了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千万不能再让他继续为非作歹,鱼肉乡里了。

  我们都是农民,对国家法律不很精通,但魏宇波这种收了钱就让土葬、收钱不上交的行为根本就是犯罪。衷心希望检察院领导以严厉惩治贪腐、打击渎职犯罪为己任,将以魏宇波为首的一班横行乡里的害群之马送上历史的审判台,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还我们一片青天,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幸福。

  还有令我们更为不满的是近年来我们周边的乡镇都已经不再收取偷埋土葬的罚款,可魏宇波却仍在顶风作案,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创建和谐社会,而他却不时发出不和谐的声音,与中央、省市的精神背道而驰,对这种害群之马留着他还有什么用,他只能起坏作用,只能给党和政府抹黑。

  今天我们控告他,决不是空穴来风,我们是有证据的,如有必要,我们可以当堂作证,与他对质。我们强烈要求将魏宇波等人绳之以法,我们等着你们的查办结果,并保留**的权力,处理不到位绝不算清。

  活着很累,而死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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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天理不容乡政府河北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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