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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证券黑市》原作者再次披露内幕(之三):到底是不是诈骗?

erjian2022-07-28101

    这些公司对广大“股民”往往演绎的是这样“四部曲”:一、在前期和绝大部分时间,他们称“我们绝对是合法机构,有正规的手续”等等;二、当有人发现其为非法机构时,他们又称“我们是机构通道,我们是远程大户等等”;三、当有人依法索要自己的全套交割单据时,他们就采取拖延、扯皮、无赖等手段,搞得你干脆“没辙”;四、如果有人发现其诈骗而要申诉时,他们就会说“我们省市党政军公检法都有人,后台硬的很,你告到那里都是白告。”或者就是“谁要是觉得自己和家里人活的不耐烦了,就折腾吧。”

    那么,就让我们从其“四部曲”入手,做一个解剖看看。

    首先,看看这些公司合法与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的调查和甘肃省、兰州市工商局平时接受投诉的举报记录:在兰州,2000年至目前还有这样一些非法证券交易场所: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力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兰州信达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万维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华陇财经、甘肃中亚财经有限公司、新兰德量子工作室、甘肃金业商贸有限公司、兰州融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盛商贸公司、甘肃傲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

    为此,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员办事处、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公安厅于2000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公布全省合法券商名单。以上公司均不在合法证券经营机构之列。因此,证监会兰州特派办官员称,这些公司均属非法券商,他们都不可能有国家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许可证”。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公司绝对不会在深沪两市有自己的交易席位号,因此,这些公司本身无法进入深沪两市完成股票交割。

    从这一层次讲,这些机构只要收取客户的保证金,从事所谓的股票交易,即为非法经营。据省公安厅二处窦兴贵处长称,既便是他们通过其他渠道完成了实体性的股票交割,但也触犯了非法经营罪。

    其次,看看这些公司是否诈骗?

    有许多非法券商称他们是“远程大户”他们有“合法通道”等等。证监会兰州特派办的官员和资深专家分析:所谓“机构通道”(即“远程大户”)不外乎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在个人帐户下多人炒作;二是在企业帐户下即B字头帐户下多人炒作;三是企业做经纪业务,在个人帐户或企业帐户下多人炒作。无论那一种“机构通道”方式交易均应无条件地给任何一个客户提供全套系统的交割资料。否则,就意味着根本没有入市。如果是借用合法机构的“机构通道”,还应提供出合法机构席位号。中国证监会明确规定,每一个客户的每一笔交割无论金额大小、无论买入卖出,均在深沪两市必须有完整的交割记录,其交割纪录保存期为20年。

    而以上各公司根据广大受害“股民”反映,没有一家能给某一个客户提供出一套完整、全面的股票交割资料。因此,其“炒股”仅仅是虚拟交易、欺诈行为。通过调查,记者还发现了以下疑点,可一目了然洞悉诈骗者阴谋:

    一、这些公司没一家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许可证”。所谓的“合法”不过仅有一张工商局发的非证券类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金也仅50万元(《证券法》规定:证券经营公司注册资金最小不能少于5000万元)。

    二、其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中,根本就没有合法券商的:“证券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等证券项目。这些公司一般都是以财经信息、投资咨询、商贸服务等为名,经营范围只是信息与证券知识咨询、家政理财等,但却在私下里做着所谓的股票交易业务。如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是“财经信息、投资的咨询服务、计算机服务”,更有甚者其经营范围居然是“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

    三、根本没有股票交易席位号,从合法交易机构转来的“股民”,必须先割肉才能在这些公司开设账户。2001年1月10日,记者收到暗访时联系的金业公司经纪人刘煜、陶彦京打来的电话,鼓动记者务必在春节前到该公司开设账户做股票,记者要求对方提供席位号,将在其它地方的股票转去,但经纪人表示不能转,一定要求现金开户。

    四、在这里“炒股”,居然不用股东卡。新客户在这里不用登记就可以炒股,从合法证券机构招揽来的客户在这里也根本不用股东卡。众所周知,要成为股市投资者,必须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凭借股东卡、个人账户及身份证才能进入股市。

    五、这些公司的交易系统纯粹是一个模拟的交易系统根本就没有与深沪两市联网,所谓报单,只是虚张声势。当股市行情看涨时,总会出现停电、死机、系统紊乱等故障。据受害“股民”田国忠反映,“金业”交易系统就由距该公司50米处的一栋楼上的一间暗室控制。

    六、均为客户提供1:4至1:9的“融资”,实际上,所谓“融资”只是在客户的账号上加了一串数字而已,为合理洗钱埋下伏笔。

    七、私自制定风险值指标,当客户“融资”并且所买股票下跌后,其风险值便急剧下降,当客户风险值低于20%时,公司便对客户强行“平仓”,洗钱阴谋由此得逞。

    八、要求客户必须与其经纪人签订全权委托,经纪人往往诱导客户反向操作,追涨杀跌、不断“融资”,在客户深度套牢之后,强行“平仓”。一些经纪人甚至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自行为客户融资、买卖股票、强行“平仓”,为客户造成巨额损失。

    九、在深沪交易所收市后,这些公司居然还能“出票”、“平仓”。

    十、一些难惹的“股民”在损失之后,还能从这些公司讨回一点“损失”。

    2001年1月12日,“华信”为瓦解上访“股民”,突然为部分“损失”在两万元以内的“股民”清退“亏损”款。哪有合法交易机构为股民退赔亏损的道理?

    记者调查还发现,这些公司往往每年都要更换一次法人代表、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叫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据“股民”康兴国举报:“1999年,受经纪人的劝诱,他到了‘甘肃国泰财经服务有限公司’做所谓的股票。没几天,又被转到了‘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又被转到了‘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但里面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变”。如前所述,“金业公司”的前身为“惠康公司”而这个“惠康公司”是由“万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振坤”、“朝阳”等演变而来的。在更换了名称之后,这些公司的名称还在随意的改来改去。在“华信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保证金收据上,有的却写得是“甘肃华信财经服务公司”,但法人代表签名却是“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金业公司”在其营业执照上注册的是“甘肃金业商贸有限公司”,但在其门口挂的却是“金叶”的招牌。

一、西部商品交易中心与兰州圣大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欺骗投资人炒现货原油

  昨天我在论坛“谈股论金”板块中的“西部商品交易中心联合兰州圣大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欺骗投资人炒原油现货涉嫌诈骗”帖子被删除。最初以为是涉事方向论坛申请删帖或者是和论坛有利益关系,为此还专门发邮件质问论坛管理员。在此我对天涯论坛和管理以及相关部门道歉。原因如下:

  昨天接到我方派出所电话,询问该贴是否为我所发,在到达派出所后经咨询得知是因本帖中出现

  字样涉嫌煽动受害者破坏稳定团结,需要登记实际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信息。在警官的指导教育下我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恳请各位受害者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注意言辞。为何广大受害者在遇到不公平待遇之时宁可在网上发帖求助曝光,也不愿意走正常的维权程序?为何这么多骗子明目张胆行骗后还理直气壮值?得相关部门反思。

  从本次删帖事件中,可见相关部门已经知晓,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为百姓做主,为受害者追回损失,严惩非法犯罪分子。

  在此将帖子重新编辑发布,同时实时更新动态,以防更多人受害人上当受骗。

  一、简述事实经过

  2015年6月8日,在网友推荐下,进入呱呱视频听课,讲解股市相关知识,在之后的将近一个月时间里;讲师老刘不断讲解和原油相关的知识洗脑并组建所谓投资圈(QQ群),加入其投资圈的条件便是在指定开户专员按照指定的要求在西部商品交易所的106号会员处开通飞天油原油账户,在老刘的推荐和要求下,于6月26日至30日在开户专员陈琪(QQ3097991907)处办理了开户手续,按照其要求将身份证照和半身照发送给陈琪,并在其发送的网址进行简单的注册即可,整个过程无任何合同签署,更无风险提示。开户后于6月30日加入投资圈QQ群,并在7月8日9日两天共计入金100000元整。在此期间群内和呱呱视频几乎都是炫耀和宣讲现货原油如何赚钱,资金是和银行三方托管如何安全,西部商品平台是兰州市政府审批国家扶持如何的正规。在我向陈琪主动申请模拟账户进行操作时被告知没有,有任何问题向老刘咨询,具体买多卖空会在投资交流圈提示。按照其提示在7月8日和9日两天账户损失将近60%。一直以为是自己操作不当造成亏损,在之后的一个月时间内10万资金损失更是将近9万;一直到8月8日查询相关资金记录发现损失的资金当中有三万多都是手续费用才引起我的警觉。在网上查询和搜索相应文章和报道后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

  二、我为什么要举报西部商品和圣大商品

  1、圣大商品公司非法代理别的非法经营的平台。从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资料看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机构、企业、会员、合格自然人投资者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批发、零售、配送、延期交收提供电子平台及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贵金属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或许可的项目凭有效许可经营),西部商品的经营范围为:对机构、企业、会员、合格自然人投资者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批发、零售、配送、延期交收:为其提供电子平台及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大宗商品资源、物料及金融衍生品的开发(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许可或限制的项目凭有效许可经营)。

  根据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 公布《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境内从事原油的销售和仓储均需要法人资格,并对法人有严格要求;而西部商品和圣大商品作为从事“现货原油”企业,明知道相关的政策却还通过各种手段诱使自然人从事所谓现货原油交易;其目的明显不是为促进现货原油流通,仅仅是为了通过电子盘的买卖套利。

  西部商品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和此前现货白银交易模式一样,交易所招募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吸收散户开户,将杠杆扩大至33倍、50倍甚至更高进行电子盘交易,但是散户投资者并不会也没资格进行实物交易。因此投资者交易的标的物并非“原油或者白银”本身,而是以原油为基础而设置的标准化合约,在不进行实物交收的情形下,买卖流程实为买卖合约。涉案交易既没有实物交收,也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而是为了通过价格涨跌进行套利,并允许客户随时通过对冲终结合约;其交易中存在的管理制度也和期货交易大同小异。这类现货石油交易所都违反了38号文中两项:a、允许投资者在对同一交易品种进行日内对冲平仓,交易时间间隔少于5个交易日;b、由交易所或其会员向客户提供买卖报价,根据报价与客户成交,符合做市商机制特征。因此实质上属于期货交易。

  据此西部商品交易中心的多项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文件的明确规定。38号文明确规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他们都没有期货经营资质。而且全国的现货原油网络交易,全部是采取对赌的做市商交易模式,是你亏我赚,你赚我亏的交易、交易中只有平台和客户两方,没有任何第三方,更没有实际的原油卖方和现货买卖所必备的物流和仓储等流程;这种交易模式是国家严格禁止的。

  2、非法支配客户资金,在开户之时不管是老刘还是开户专员甚至是西部商品官网都宣称他们是采用的第三方托管的方式保障资金安全。开户时,我的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是直接提交给圣大商品开户专员陈琪,所以圣大商品公司应当对我的身份证信息及资金负责。但通过银行流水得知,在操作期间,我的投资款并不是银行监管的三方托管模式,而是通过银商转账的模式直接支付给了西部商品交易中心”,通过了解得知第三方存管和银商转账完全不是一回事,银商转账将客户的资金直接划拨给西部商品,并不是将资金划拨给第三方。转账过后的资金均由西部商品掌控,银行无法监管。换句话说就是西部商品自己开发了“现货石油”标的物,自己向投资者提供交易软件,同时又监管客户的资金;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这样借投资的名义,任意处置客户资金,严重侵害了我的利益,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违反了《合同法》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明显是欺骗。

  3、现货必须是100%的实物交易,期货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而西部交易中心不与客户建立关系,客户与会员单位(伪市商)交易,贵金属市场连自己的价格都没有,参考境外加减点差,炒作的只是个符号,与一个赌博平台没什么区别,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的。从我搜集的各项线索资料来看,在西部商品和圣大商品公司开户炒现货原油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没有任何原油卖方和商家进入交易系统交易,更没有现货交易所必须具备的仓储和物流等现货必有的流程,我的全部资金没有一分钱是流入现货市场,全部是以银商转账方式直接进入了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公司账户,这不是赤裸裸的骗财又是什么?

  4、整个事情梳理看来从头到尾,从最开始向不特定人群发送消息,以讲解A股为名,取得受害者的信任,并以组建投资圈和高收益为诱饵,一步一步的欺骗我们进入其早就设立好的圈套;在我主动要求申请模拟盘进行模拟操作了解风险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试问他们会主动揭示风险吗?试问一个刻意掩盖风险的“投资”叫投资吗?期间没有任何合同签署。

  综上所述西部商品交易中心以及圣大商品交易有限公司至少涉嫌违反以下几条:

  ①违反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不主动向投资人提交风险揭示书和合同样本,在投资人主动申请模拟盘进行风险了解时以各种理由阻止,夸大宣传只谈收益不谈风险,刻意隐藏风险。

  ②涉嫌非法经营期货;其变相的非法期货交易模式,公然违抗国务院2011年第38号,2012年第37号和2013年证监发74号文件规定(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③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规定,构成诈骗罪”,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骗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以叶俊为首的圣大商品和以陈庆辉为首的西部商品公司涉嫌构成诈骗罪。

  ④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经查询得知兰州新区金融办公司和兰州新区招商局于2015年6月24日对西部商品交易中心作出“勒令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停业整顿”的通知,但西部商品在此期间并未通过交易系统向投资人发送相关公告,反而允许其会员单位在整顿期内不断诱骗新的客户开户,从而造成投资人资金受损。

  圣大商品过互联网虚假宣传石油、白银现货投资价值。不知情的客户以为自己的钱投在国际市场中,其实国家对人民币换外币要求是相当严格的,客户的钱是直接进入交易所账户,根本不存在三方托管,西部商品属于自营盘做市商制度,国家明令禁止。实质是做对赌盘,客户盈利,会员单位亏损;客户亏损,会员单位盈利,同时交易市场收取客户高额手续费,他们可以在后台监控所有人的持仓情况,甚至可以操纵行情,通过各种手段让客户无法赚钱。另外还以一个大到无限的虚拟资金账户与客户进行对赌交易,进入这个市场的客户等于是明着牌跟人家赌,哪有胜算?

  梳理整个上当过程后总结出如下流程图:

  从流程图中可以看出

  1、代理诱骗客户开户。不经模拟就激活实盘账户,只谈盈利,不说亏损,甚至客户主动问到风险时,他们就说风险可控,比股票安全等,夸大收益。不对我们做任何操作培训,刻意隐藏风险。

  2、所谓的老师,不断的给你洗脑,要相信他,并且要严格按照他的纪律操作等,然后重仓操作,直到爆仓,故意让客户亏损,他们获取佣金和头寸分成,这是他们公司的生存之本,而他们早已把这种违规行为在设计的各个行骗环节中免责掉了,让投资人亏钱后自认倒霉。

  3、诱骗受害人不断加大资金,不断提示带受害人赚钱,碰到亏损就说下次有机会赚回来,非农大行情带受害人大赚,直到受害人爆仓、赔完他们就再不搭理受害人。

  央视曝光白银诈骗案后,为了规避相关的责任,现在已经很少有交易所直接代客户操作,大部分都是建立所谓喊单室指导操作,为了撇清受害人和会员单位的关系,现在发展成了独立的讲师团队,他们在不同的视频房间或QQ群欺骗投资人,并取得信任,然后介绍到指定的会员单位开户,在骗取投资人钱财过后按比例分赃。

  西部商品交易中心以及会员单位通过虚假宣传,取得受害人信任;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实则暗箱操作,集团化运作,分工明细,组织周密,打着合法的幌子,做着欺诈的勾当,让广大客户蒙受巨大损失,行为令人发指;时时处处,都透露出他们为了达到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以合法手段掩盖其诈骗的事实。 其手段同中央电视台曝光的“白银骗局”如出一辙。

  我国的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缺乏监管,鱼目混珠,恶性事件不断,骗取投资人钱财,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呼吁公安部门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打击石油、贵金属现货白银电子交易骗局,让现货市场回归理性,不再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手段危害社会,挽回受害者损失,还百姓一个安宁生活环境。

  现我恳请各领导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我排忧解难,替我作主,尽快督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公司法人陈庆辉处理该事情,责令他们尽快退还我的钱,并将他们绳之以法,以免他们再祸害无辜百姓。

  特此恳求,至为感谢!

二、[今日甘肃]“兰州证券黑市”尘埃渐落 警惕“死灰”变脸重燃

  “兰州证券黑市”尘埃渐落 警惕“死灰”变脸重燃

  

    新华社兰州12月20日专电 记者宋常青王志恒 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随着14日“兰州证券黑市”中涉嫌诈骗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的沈涛等7人集资诈骗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审理结束,“兰州证券黑市”中的14起案件中最后起诉的一起案件不日即将宣判

    从2001年“兰州证券黑市”浮出水面至今,“兰州证券黑市”系列案件中的王成、徐继兰、徐继峰等诸多“大鳄”已经陆续受到了法律从死刑、无期徒刑到不等的有期徒刑的严惩。然而,尘埃渐落之后,“证券黑市”是否会变脸再度卷土重来,一直是各方面担心的问题。

    2001年“全国经济秩序整顿第一大案”

    2001年2月,兰州春节的喜庆气氛还没有消退,一场轰动全国的系列金融集资诈骗案的黑幕却正在渐渐揭开。这一系列案件以股票交易作为诈骗手段,涉及非法公司达15家。其中,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交起诉的13家,就涉及受骗群众1300余人,涉案资金7366万元,损失3935万元。骗取资金数量之巨大,手段之恶劣,严重扰乱了我国证券市场秩序,被称为“兰州证券黑市”。

    从2000年底开始,兰州市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在一些公司“炒股”,有亏无赢,并且亏损金额巨大,怀疑受到诈骗。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开始对这些公司进行调查,“兰州证券黑市”系列集资诈骗案露出冰山一角。

    2001年2月13日,甘肃省政府召集省市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并约请中国证监会驻兰州特派员等,召开打击集资诈骗活动紧急会议,部署查处打击集资诈骗活动。

《兰州证券黑市》原作者再次披露内幕(之三):到底是不是诈骗?

    根据群众举报和公安、工商部门调查,兰州市公安局将兰州力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信达经济有限公司、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永盛商贸有限公司等15家从事集资诈骗的公司列为查处打击的重点对象。

    兰州力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兰州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活动中第一个侦查终结、第一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非法公司。在对力鑫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到兰州市公安机关报案的受骗群众27人,入市资金总计200多万元,损失80多万元,绝大多数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洗劫。

    这起震惊全国的兰州集资诈骗系列案被揭露后,国务院领导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甘肃省委、省政府展开了全省性的专项打击证券黑市斗争。紧接着,全国26个城市也整顿清理了数百家黑证券市场。兰州证券诈骗案因此成为2001年“全国经济秩序整顿第一大案”。

    “兰州证券黑市”诱发因素仍然存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兰州证券黑市”中涉及的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主要通过利用可融资证券引诱投资者、利用虚买假卖欺骗投资者、控制交易时间和交易价格进行诈骗、通过所谓的“经纪人”拉客户、以赠送电脑、减免手续费、提供免费午餐为诱饵、打着合法注册中介公司的牌子经营等主要六种手段进行诈骗。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稽查处处长杨敬文认为,其中暴露的我国证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政策上、监管上的漏洞已经被逐渐封堵,但仍有部分因素依然存在:

    一、证券市场上合法券商的服务仍然跟不上。一方面合法券商的服务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设备、技术、通讯手段、咨询、辅导、培训等配套服务不能满足方方面面投资者的需求,无形中给了非法券商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在西北类似兰州的不发达地区合法券商营业网点相对较少,分布极不平衡。据统计全国60%以上的营业部都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西部地区占的份额很少,难以满足大量投资者正常的投资需求。

    二、居民投资渠道仍然单一。我国居民目前投资领域不宽。记者在兰州市的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部分银行推出的投资理财业务,由于回报率过低,居民关注度较低;而在现行的银行利率下,投资渠道进一步缩小,同时受限于居民的投资水平,股票市场成为了部分投资者的唯一选择。

    三、“股民”自身素质依然不高。在“兰州证券黑市”中受骗的“股民”大部分文化程度低,许多人只是听说过股票,就被所谓的“经纪人”或者亲戚朋友拉来“炒股”,有的甚至连自己买卖股票的单据都不会看,对计算机网络的认识也是一知半解;部分“股民”投资理念不正确,心态不成熟,发财心切,往往进行非理性的选择,在种种“空头支票”的诱惑下,盲目“入市”;部分“股民”缺少投资风险意识,自我防范和保护的观念不强,许多人在此之前不知道《证券法》,即使知道,对其中内容也是一知半解。

    杨敬文说,在“兰州证券黑市”的查处过程中,有一种“股民”的心态非常值得关注:进行诈骗的公司为了提升“股市”的吸引力,稳定“股民”,大多会采取让部分“股民”受益的手法。而部分股民明知自己将要进入的是一个“证券黑市”,但寄希望于自己能够买中“绩优股”,法制观念淡薄,赌徒心态明显。如果再面临“证券黑市”这样的骗局,在类似心态的主导下,部分“股民”很可能会再度“入市”。这也使监管工作面临更大的难度。

    “证券黑市”又有新“面孔”打击仍不易

    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兰州,类似2001年“证券黑市”的诈骗手段已经没有市场,但目前,一种借“原始股”进行诈骗的活动已经出现并有所抬头。

    长期代理证券期货类法律案件的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琪介绍说,实施“原始股”诈骗,主要是一些黑中介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上做文章。一些所谓投资咨询公司自称有渠道买到拟上市股,甚至拟海外上市股,以“原始股”概念吸引投资者;在股权转让价格上做文章,最后拟上市公司不予承认,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投资者拿到的近乎是一堆废纸。

    2004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甘肃省公安厅和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向社会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权)活动的通告》,明确告知未经证监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权)、在国家指定交易场所以外和以欺诈手段向公众转让股票(权)的行为为非法。杨敬文对公告能起到的作用并不乐观。他认为,要从根本上打击“证券黑市”不断变化的新“面孔”,打压其生存空间,一是要合理布局营业网点,鼓励全国的证券公司到西部开设营业部,给予政策倾斜;二是要改变单纯刊登公告的形式,采用面对面宣传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教育;三是要时刻关注证券市场动态,采取果断行动;四是要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工商、公安、证监各相关部门及时联系沟通,加强与券商和客户的联系和沟通,加强监控,露头就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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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死灰黑市甘肃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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