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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理财”变成“非法集资”高危区?

erjian2022-07-17108

  大量民间理财公司以“网络理财”、“P2P理财”为名,在线下广布网点,吸收公众理财资金,发放高息贷款,赚取可观利差。一些龙头公司员工上万,网点遍布全国,每年放贷金额达数百亿元。这些线下理财公司正通过一种名为“债权转让”的方式规避法律监管,金额庞大、操作极不透明,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值得警惕。

  “网络理财”线下蔓延

“网络理财”变成“非法集资”高危区?

  近年来,以“P2P理财”、“网络理财”为名但从事线下理财业务的民间理财公司在全国各地大量兴起,它们广布网点,“理财”金额庞大,用户数以万计。

  规模大透明度低放大“非法集资”风险

  融资谷COO冯俊豪认为,相比于纯线上的“P2P贷款”,这些以“网络理财”为名的线下理财公司金额更庞大、用户更广泛、透明度低、操作复杂,极易引发“非法集资”风险。

  2013年全年,纯线上业务的“P2P理财”总交易量在1000亿元左右,而打着“P2P理财”、“网络理财”名义,实际从事线下理财业务的理财公司,交易总量估计远大于线上。

  在债权的转让过程中,出借人对于自己的债务人的具体情况是不了解的,具体投资的项目由理财公司后台系统进行匹配,并不由出借人自主选择。由于“债权转让协议”处于动态调整中,且披露信息极为有限,作为出借人的“理财人”,既难以确认“借款人”的真实职业和借款用途,也难以核实这些债权的真实性。、

  个人一对一的“债权转让”是合理的也是法律应该保护的,但是大规模的、多对多的“债权转让”中,理财公司相当于建立了“资金池”,承担了与银行类似的角色。不排除有些人以“债权转让”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由于这个市场已至少数以百亿计,且地域性较强,一旦出现理财公司控制人“携款跑路”的情况,后果将难以设想,甚至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专家建议,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线下网络理财”市场进行研判,对“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出台关于“大批量债权转让”的相关司法解释和行业规范。对规模较大的、以“债权转让”为基础的理财公司,通过统一要求在银行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等方式进行严格监管。

一、杨红伟:投资理财中非法集资风险防控与处置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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