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事后付款QQ:
招租BF:49921434
下面黑客都可以添加(所擅长的领域不同)

武汉被枪杀律师的四大真相,彻底颠覆您的三观

erjian2022-07-1897

  9月15日晚上快九点,澎湃新闻推出最新报道《武汉30岁律师遭枪杀案背后:嫌犯有吸毒史,创办过多家企业》(下文简称《枪杀案背后》),曝光出遇害律师的更多真相,彻底颠覆那些为遇害律师抱不平的人的三观。

  第一,薛伟幸恐怕不是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维权

  写作《武汉律师遭枪击身亡案,反思遇害律师的心太狠!》(点击即可阅读),我搜索了海量资料,只在知乎上找到一条信息,说薛伟幸律师作为法援律师为农民工打官司的信息。

  鉴于所有媒体包括武汉律协、所在律所、警方通报,都没有说遇害律师是为农民工维权的公益行为,向来严谨的我,自然不会采纳。

  没有想到,现在网络上都是赞美薛伟幸律师为农民工讨薪的英雄,很多自媒体满屏都是薛伟幸律师为农民工法援讨薪引来报复的文章。

  等到澎湃新闻最新报道《枪杀案背后》出来,直接打脸那些认为薛伟幸律师是为农民工牺牲的荒唐说法。

  “对于网传薛伟幸办理的韩某思、张某武等四人案件是法律援助的说法,高照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吴胜武说,律所暂时不便回应相关情况,具体情况以官方发布为准”。

  如果真的是法律援助,自然不假思索就肯定。面对面的询问,都不直接回答,而是打太极,肯定有蹊跷。

  而官方无论是警方还是该律所已经发布的通告,已经很明确无误的说明薛伟幸遇害无关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维权。

  第二,冻结款没有给委托人即原告

武汉被枪杀律师的四大真相,彻底颠覆您的三观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薛伟幸律师雷厉风行冻结雷某126.03万余元存款,又拍卖了雷某的房子,两者相加几百万元,并没有给委托人即原告。

  根据《枪杀案背后》的报道: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韩某思等4人诉鲲翔建筑公司的案子,除韩某思的仍在执行外,其余3人的案子已完成执行,但86.74万元执行标的,仅到位8万余元。

  也就是说,从2020年5月冻结雷某126.03万余元存款,到现在一年三个月了,实际支付给委托人即原告才区区8万余元。

  须知,这几百万要是放到银行,别说购买理财产品,就是定存一年,利息收入都有8万。

  也许,正是因为薛伟幸让雷某生存都很困难,又不把执行款支付给委托人即原告,雷某才觉得薛伟幸太可恨太可怕,太贪婪,从而失去理智起杀心。

  至于薛伟幸为什么冻结拍卖很积极,支付给委托人即原告却一推二拖三不管,下文会谈到。

  第三,接案接到手软

  《武汉律师遭枪击身亡案,反思遇害律师的心太狠!》(点击即可阅读)说到,律师行业有个358定律,就是3年温饱,5年小康,8年才有大收入。

  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一个是人脉的积累,一个是业务的历练,都需要时间来沉淀。

  中国之大,只有薛伟幸破除了这个358定律。薛伟幸2018年8月才拿到律师证,刚刚三年时间。

  还是看《枪杀案背后》的报道吧:可查的统计数据显示,薛伟幸执业4年来,办理了至少113件案子。

  一个案子要是收1万元,至少113万元收入;如果是2万元,就是223万元;假如是5万元,就是565万元。

  也就是说,一个没有背景的外省农村青年,在大武汉毕业不久,刚刚拿到律师证,就接案接到手软,数钱数到手麻。

  也难怪,薛伟幸又是2020年完婚,又是在大都市武汉购买了房子,一副不差钱的样子。在遇害之前又刚刚拿到了驾驶证,正准备买一辆小车。

  不管是武汉,还是全国其他地方,绝大部分老律师都没有这么牛逼,都不可能一年接这么多案。更不可能刑事、民事,出庭必胜。冻结存款,拍卖房子,都是手到擒来。

  第四,老婆在法院

  许多人特别是律师感觉不可理喻,薛伟幸一个外地农村娃,怎么厉害得这么邪门?

  还是看看《枪杀案背后》的报道吧:妻子在洪山区法院工作。

  正好,雷某输掉的四个案子都在洪山区法院,房子和126.03万余元存款都是被洪山区法院执行。

  这一下,大家明白薛伟幸为什么接案接到手软,数钱数到手麻;也知道雷某输了四个官司,原告只拿到8万余元了。

  这是不是内外联手,合伙接案。大家一起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银,好不痛快。

  怪不得国家规定:在职法院工作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采取其他隐秘方式代理其所在法院受理的案件。

  正因为四大真相,尽管全国律协9月13日深夜发声明称:“全国律协对薛伟幸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悼,对杀害律师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而武汉当地反而冷处理。

  9月15日,武汉律协还专门下文要求:“从维护我市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律师执业环境大局出发,不渲染、不炒作、不扩散社会的负面新闻,维护我市律师行业的职业形象”。

  律师遇害明明是正气歌,应该树为楷模,大树特树,恐怕就是因为薛伟幸的五大真相,容易成了负面消息。

  凶手雷某持枪杀人罪该万死,但是,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遇害的薛伟幸恐怕是“司法掮客”,律师中的败类,司法腐败的罪人。

  但愿武汉官方出面,就澎湃新闻报道的四大真相问题,予以澄清,还遇害律师薛伟幸以清白,证明薛伟幸不是“司法掮客”,不是律师中的败类,不是司法腐败的罪人。

一、婚庆公司坑爹?小三花你钱?婚姻律师给你走入围城的铠甲

  一说起婚姻家庭律师,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离婚律师,对,也不对。诉讼离婚确实是婚家律师最主要的业务范围,但是我们的服务远不止这些。

  由于婚姻律师长期接触婚姻家庭业务,故能从大量的婚姻纠纷中观察到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所以,婚姻律师的业务中还包括婚前咨询、婚姻质量评估、婚姻疏导、遗嘱继承,股权分割,财富传承等。

  而婚前咨询、婚姻质量评估、婚姻疏导对于未来的婚姻家庭来说,更有实际意义,但是却一直被大家所忽略。

  婚前咨询的重要性

  我们都向往着婚姻,想要用法律的形式将爱情固定下来,但是我们真正理解婚姻的意义吗?我们真的做好准备了吗?婚家律师则会为新人详细地解读婚姻的法律意义,让爱情更神圣,让结婚更慎重,让婚姻走得更稳。

  我们为什么会在茫茫人海中选择了那个他(她)?是出于什么样的力量让你们走到一起,这一切不仅仅是因为神秘的缘分,而更有充分的心理基础,婚姻律师带你一层层掀开面纱,让你看清自己选择的真正原因。

  双方吵架、冷战、沟通失败、鸡同鸭讲。。。。。虽然都想努力过下去,但穷尽一切的方法,仿佛就是无法绕到对方所在的圆心讨论问题。想努力却不知从哪里做起。婚姻应该慎重,但无法交流、每天都让人抓狂的婚姻到底还该不该坚持,想坚持又该从哪里做起?这时对婚姻质量评估,变得特别重要。婚姻向左还是向右关乎剩下的余生。婚姻律师会从海量案例中,结合婚姻家庭特有的心理特点为您理清头绪,进行婚姻疏导,最终帮助您做出理性判断。

  即将进入婚姻。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具有忠诚义务。通过婚姻律师的解释说明,这一规定便会在双方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进而可以达到增强婚姻的神圣性,严肃性和道德约束性的效果,而这有利于夫妻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彼此忠诚,互相信任。

  结婚后,双方没有书面的财产约定,那么他们的婚后所得的一切财产将会共有。律师会告诉新婚夫妻,你们的工资,奖金,股权,房产等一切收入都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所受到的赠与,所接受的遗产,也都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夫妻结婚后,女方为了照顾家庭而辞去了工作,每个月乞讨似的和男方要一点可怜的生活费,懂得了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挺直腰杆,你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钱。还有一些男人婚后有了第三者,被激情冲昏了头脑,给小三大肆地买车买房,其实,你的行为是无权处分,因为你花出去的每一笔钱,其中一半是归妻子所有的。

  电视上,我们看了太多“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例子。一方患病了,另一方抛妻弃子人家蒸发的事情数不胜数。婚家律师会告诉你,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消失的那一方不但没有尽到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情节严重的还涉嫌犯罪,遗弃罪或者是虐待罪。所以,婚姻不只是爱和激情,更是担当和责任。

  协助处理婚礼筹备过程中的民事纠纷

  每个女孩都幻想着自己穿上婚纱的那一天,在那一天,你是中心,是公主,是闪亮的星星。为了这一天的光芒,我们需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开始筹备。订酒店,买婚纱,拍照片,约婚庆公司,准备伴手礼……我们需要和各种商家打交道,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这让原本就有婚姻恐惧症的新人越发焦头烂额。

  影楼照片严重失真,连新娘都认不出来自己,怎么维权?婚礼当天,菜品不新鲜,很多客人都拉了肚子,怎么处理?筹划了好久的蜜月旅行,中途导游非要改变行程,怎么解决?如果有律师,那就一切好办多了,您只需把这些麻烦交给我们,我们替您维权到底。

  帮助核实伴侣个人信息

  我们身处一个快节奏的时代,一眼就能钟情,一分钟就恋爱,一天就能走入婚姻。但是,你真的了解你身边的那个他吗?你绝对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吗?律师就是您的火眼金睛,能帮您揭开他的所有面具,还您一个真实的他。

  目前,我国的婚姻登记系统还没有联网,很多人就在婚姻状况上造假。一个漂亮姑娘因为听信了对方的甜言蜜语而草率地与对方闪婚,几年过去了,等一个半大小子找上门来,才知道男方早已在外地结婚生子了,可真是欲哭无泪,投诉无门啊。

  而婚姻律师依据大量的案例从各个细节方面帮您分析核实对方的真实婚姻情况,为您提供建议如何了解他的房产情况,股权持有情况,以及个人资信报告。全方位立体地了解了大量的信息后,才能充分保障您的婚姻知情权,让您看清面前的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

  为婚姻理财提供顾问服务

  两人结婚,总是需要一个安居之所的,哪怕是一个不大的蜗居,也是爱的巢穴。可是,一线城市的房子,动辄几百万,很多家庭倾其所有也只够勉强交个首付。所以,对于婚房的咨询就格外多。比如,我儿子结婚要买房子,我什么时候买才能算作孩子的婚前财产呢?比如,男方出资买房,女方负责装修,房子能有女方的份额吗?再比如,女方非要在在房产证加名,我们怎么写个约定让她离婚时带不走房子呢?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族的融合,在还没有彼此完全信任,充分磨合之前,每个家长都会留着一个小心思。律师当然可以站在您的立场上,在法律层面帮你规避风险,我们祝福新人白头到老,但是一旦有了动荡,我们也不至于太过伤筋动骨。

  举办一场婚礼,绝对是一场耗资巨大的工程,从买房子装修到支付彩礼:从订酒店婚宴到收礼金红包,单凭一个家庭的一己之力,很难支付这么一大笔费用,很多情况都是需要两个家庭共同负担的。那么,问题来了,礼金到底谁收,婚前开支怎么算,首付款比例怎么分担?亲家不用因为谈钱而伤了和气,婚家律师出面,可以帮您们制定一个合理化分配方案。不仅如此,婚家律师还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帮您提供婚前财产协定,婚内财产约定,婚内债务处理,公司股份调整等法律服务。

  我们因为爱情而走入婚姻,更需要用理性去维护婚姻,而法律就是最强有力的理性之剑,它不能保障爱情天长地久,却能给婚姻筑起坚固的围墙。也许会有人觉得婚前请律师介入太冷冰,太生硬,太伤和气,而其实律师则给婚姻更增加了力量,增加了质感。

二、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办案手记

  《欲侵占母亲救命钱,大连一女子被判决败诉》

  年逾七旬的张女士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在古稀之年竟然要和自己的亲生女儿打一场官司,而且从一审打到了二审。而且,自己的女儿即使在法院开庭的时候,也不肯露面,亲情已经完全消散了。

  张女士和老伴老陈共生育了两名女儿,大女儿小华和小女儿小燕。2012年,老陈因病去世,张女士和小女儿小燕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2016年7月开始,张女士开始自己生活,居住于沙河口区景山巷的楼房里。

  大女儿小华家境殷实,把读高中的女儿也送到国外读书。小华曾经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有理财经验。张女士有个人存款46万元。在小华的鼓动下,张女士把46万元交给小华购买理财产品。

  2016年12月9日,小华给张女士写了一个字条,内容为“财富汇-12M139D号、本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整,期限:2016.12.9-2017.12.1(357天)预计收益:5.4%(13732.37元)小华2016.12.9”理财产品到期后,小华支付了收益13732.27元,但本金26万元未返还。

  2017年5月18日,和6月20日,小华分别写了同样的两个字条,金额分别为10万元。

  2017年后,张女士经常感到身体不适,于是想到医院做系统检查。她向小华要钱,没想到小华却不认账了。张女士多次打电话,小华要不就是匆忙挂断,要么就是干脆不接听了。张女士没有办法向小女儿求助。小燕听说后,就找到小华,希望小华把钱还给母亲。没想到小华对此不理不睬,而且还说起了另一件事。小华说,她曾经看到张老太太和一个老头在一起,而且他了解到这个老头还有家庭,她对此不能接受。小燕说,母亲都已经七十多岁了,能有什么事?再说这也不是你不还钱的理由啊?小华扭头走了。此后,张女士和小燕再也联系不上小华。2017年11月的一天,张女士和女儿小燕终于敲开了小华的家门。张女士向小华提出把自己投资理财的钱还给自己。小华则一再指责母亲和老头的“不当行为”,对于还钱的事不予理睬,最后说“你去法院起诉吧!”

  气愤又无奈的张女士于是决定起诉,在小燕的帮助下,她找到了刘志永律师。刘律师发现这个案件并不是向张女士想象的那么简单。原来小华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理财产品,小华写的几份纸条,只记载了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并不能证明与张女士有法律关系,根据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也并不能认定这些理财当然属于张女士。张女士把钱给小华时都是给的现金,小华也没有出具收据,因此也无法确认张女士把钱给了小华。因为小华对母亲起诉早有防备,所以在谈话录音里对帮母亲买理财的事根本不接茬,只有语焉不详的只言片语。显然,按照张女士现在手上的证据是难以胜诉的。

  在起诉前,刘律师帮助张女士准备了证据。首先他们调取了张女士的银行取款记录,证明张女士曾经在一家银行分三次取款共计46万元,然后,张女士拨打了陆金所客服电话400866618,提供了小华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确定了张女士取款的时间和小华购买理财产品的时间吻合,数额相当。刘律师对张女士提供的一份电话录音和现场谈话录音进行分析,他发现电话录音中,张女士向小华要求返还已到期的26万元,没有到期的20万元到期后也不再存了,小华表示同意。而在2017年11月12日在小华家的现场录音中,张女士、小燕一再要求小华还款,小华虽然闪烁其词,但是始终没有明确否认为母亲代为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实。小女儿小燕也依然表示愿意为母亲出庭作证。

  2017年12月17日,在准备好所有的证据后,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华返还代为购买理财的46万元钱。

  小华则采取了躲避的态度。法院打电话要求她领取诉讼材料,她不理不睬,后来干脆关机;法院在小燕的带领下去小华家送达,发现她全家已经不在那里居住,新的住处不明;法院去小华的单位送达,小华躲在写字楼里避而不见。在无奈之下,法院只好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在公告期间,张女士被查出罹患肺癌。小燕给小华发短信告诉了她母亲患病的情况,希望她主动把钱还给母亲救命,依旧没有得到回应。公告期满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华依然没有出庭,庭审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

  法院认为,虽然小华没有出庭,原告张女士提供的证据已经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小华拒不返还购买本金,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判决:小华返还张女士理财产品的本金46万元。

  收到判决后,小华又委托律师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2018年12月17日,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女士终于胜诉了,但是她并没有胜利的喜悦。她不理解,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怎么会这么对待自己。小华可以不计代价把自己的女儿送到国外读书,但是对待自己的母亲却连救命钱都想侵占。她难道没有想过自己的女儿在将来会如何处理她们之间的母女关系吗?

  在母亲和孩子的战争中,母亲永远是失败者。

三、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手记

  《欲侵占母亲救命钱,大连一女子被判决败诉》

  年逾七旬的张女士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在古稀之年竟然要和自己的亲生女儿打一场官司,而且从一审打到了二审。而且,自己的女儿即使在法院开庭的时候,也不肯露面,亲情已经完全消散了。

  张女士和老伴老陈共生育了两名女儿,大女儿小华和小女儿小燕。2012年,老陈因病去世,张女士和小女儿小燕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2016年7月开始,张女士开始自己生活,居住于沙河口区景山巷的楼房里。

  大女儿小华家境殷实,把读高中的女儿也送到国外读书。小华曾经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有理财经验。张女士有个人存款46万元。在小华的鼓动下,张女士把46万元交给小华购买理财产品。

  2016年12月9日,小华给张女士写了一个字条,内容为“财富汇-12M139D号、本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整,期限:2016.12.9-2017.12.1(357天)预计收益:5.4%(13732.37元)小华2016.12.9”理财产品到期后,小华支付了收益13732.27元,但本金26万元未返还。

  2017年5月18日,和6月20日,小华分别写了同样的两个字条,金额分别为10万元。

  2017年后,张女士经常感到身体不适,于是想到医院做系统检查。她向小华要钱,没想到小华却不认账了。张女士多次打电话,小华要不就是匆忙挂断,要么就是干脆不接听了。张女士没有办法向小女儿求助。小燕听说后,就找到小华,希望小华把钱还给母亲。没想到小华对此不理不睬,而且还说起了另一件事。小华说,她曾经看到张老太太和一个老头在一起,而且他了解到这个老头还有家庭,她对此不能接受。小燕说,母亲都已经七十多岁了,能有什么事?再说这也不是你不还钱的理由啊?小华扭头走了。此后,张女士和小燕再也联系不上小华。2017年11月的一天,张女士和女儿小燕终于敲开了小华的家门。张女士向小华提出把自己投资理财的钱还给自己。小华则一再指责母亲和老头的“不当行为”,对于还钱的事不予理睬,最后说“你去法院起诉吧!”

  气愤又无奈的张女士于是决定起诉,在小燕的帮助下,她找到了刘志永律师。刘律师发现这个案件并不是向张女士想象的那么简单。原来小华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理财产品,小华写的几份纸条,只记载了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并不能证明与张女士有法律关系,根据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也并不能认定这些理财当然属于张女士。张女士把钱给小华时都是给的现金,小华也没有出具收据,因此也无法确认张女士把钱给了小华。因为小华对母亲起诉早有防备,所以在谈话录音里对帮母亲买理财的事根本不接茬,只有语焉不详的只言片语。显然,按照张女士现在手上的证据是难以胜诉的。

  在起诉前,刘律师帮助张女士准备了证据。首先他们调取了张女士的银行取款记录,证明张女士曾经在一家银行分三次取款共计46万元,然后,张女士拨打了陆金所客服电话400866618,提供了小华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确定了张女士取款的时间和小华购买理财产品的时间吻合,数额相当。刘律师对张女士提供的一份电话录音和现场谈话录音进行分析,他发现电话录音中,张女士向小华要求返还已到期的26万元,没有到期的20万元到期后也不再存了,小华表示同意。而在2017年11月12日在小华家的现场录音中,张女士、小燕一再要求小华还款,小华虽然闪烁其词,但是始终没有明确否认为母亲代为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实。小女儿小燕也依然表示愿意为母亲出庭作证。

  2017年12月17日,在准备好所有的证据后,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华返还代为购买理财的46万元钱。

  小华则采取了躲避的态度。法院打电话要求她领取诉讼材料,她不理不睬,后来干脆关机;法院在小燕的带领下去小华家送达,发现她全家已经不在那里居住,新的住处不明;法院去小华的单位送达,小华躲在写字楼里避而不见。在无奈之下,法院只好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在公告期间,张女士被查出罹患肺癌。小燕给小华发短信告诉了她母亲患病的情况,希望她主动把钱还给母亲救命,依旧没有得到回应。公告期满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华依然没有出庭,庭审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

  法院认为,虽然小华没有出庭,原告张女士提供的证据已经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小华拒不返还购买本金,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判决:小华返还张女士理财产品的本金46万元。

  收到判决后,小华又委托律师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2018年12月17日,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女士终于胜诉了,但是她并没有胜利的喜悦。她不理解,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怎么会这么对待自己。小华可以不计代价把自己的女儿送到国外读书,但是对待自己的母亲却连救命钱都想侵占。她难道没有想过自己的女儿在将来会如何处理她们之间的母女关系吗?

  在母亲和孩子的战争中,母亲永远是失败者。

本文链接:http://www.dengper.com/qihuo/10658.html 转载需授权!

辽宁办案手记事务所律师转载

上一篇:律师为你解答家庭理财风险识别与防范

下一篇:两高律师解读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南阳神车”背后的庞青年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