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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无故冻结帐号-余额宝理财骗局一场

erjian2022-07-14103

  昨天从老家回来打开电脑才发现淘宝账户被冻结了,给淘宝的客服人员打了几个电话,快要被气死了,客服人员一问三不知,只说我的淘宝账户被他们的系统检测出有违规的问题,所以账户给永久冻结,余额宝的钱只能看不能用!本人并未用淘宝账户做过任何违规事情,我余额宝的钱是我经自己绑定的银行卡转进去的,是自己的财产,我可提供相关的转上款证明!没有任何违规交易得到的款项,余额宝天弘基金存的就是当投资的,要求解冻我的资产!

  可淘宝认定系统检测出来的结果不给解冻,并且不提供我淘宝号到底做了那些违规的事,我就这么不清不楚给安个罪名冻了钱,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淘宝有什么权利随便冻结我的个人资产?

  刚给杭州市政府热线打了电话反应了情况,给我的回复是他们也管不了。

  百度了一下,,我的天,,这样的问题原来不止我一个呀,多得数不清

  随时可以支取的钱现在变成了无期存款,,,甚至有可能就没有了,,可怜我们老百姓有苦没处说,有冤无处申

  有同样经历的人,,可以联系我,,我们一起维权!

一、永定法院冻结账户被偷偷解冻,谁在充当“保护伞”?

  被永定法院冻结的账户能被偷偷解冻,永定法院裁定用于偿债的资产被卖完后可以不用还债。所有的法律强制措施都形同虚设,到底谁在充当“保护伞”?

  举报信实名举报反贪局副局长

  11月2日发布在天涯论坛上的一封实名举报信,在网上持续发酵。

  举报人落款为王心峰和黄勇,举报对象指向曾担任过龙岩市永定区反贪局副局长、现为龙岩市永定区监察委委员的游XX。

  举报信称,游XX在担任永定区反贪局副局长期间,从龙岩恒地房地产有限公司领取工资、报销费用和收受贿赂。

  举报人公开了三项证据:

  证据之一是龙岩市闽星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审计对象是龙岩恒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告起始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到2012年9月30日。

  举报人在审计报告中注明了与游XX有关的账目明细,主要有两项,一是报告期间游XX每月从恒地房地产公司领取3500元的固定工资;二是2012年3月21日,游XX在恒地房地产公司报销春节礼品费用28310元。

  此外,举报信还公开了一封原恒地房地产公司胡姓行政人员的“情况说明”。

  胡姓行政人员在情况说明中证明,2013年2月4日,经公司安排,他和游XX约定时间和地点后,从恒地房地产公司财务处支取了5万元现金,用报纸包住,然后和公司副总经理一道前往永定县城,由他亲手把5万元交给游XX。

  与“情况说明”相佐证的是一封电子邮件。由于恒地房地产公司财务部门有及时向所有股东电邮通报公司流水的习惯,胡姓行政人员从恒地房地产公司支取的5万元现金出现在当日反馈的电邮账单中,日期、金额均显示与情况说明相符。

  两位举报人公开指称,游XX充当了恒地房地产公司的“保护伞”。并附上了联系电话。

  债权债务纠纷的由来

  故事说来话长。

  2011年,包括黄勇在内的几个投资人合伙筹措了1亿元,在龙岩注册了恒地房地产公司,对应开发“恒地中央”项目。其中股东就包括当时隐名参与、现恒地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X川。

  恒地中央项目位于龙岩,规划建设从1号到8号(没有4号)共七幢建筑。筹资时,股东们测算下,项目短平快,大概半年左右即可峻工交付。

  其中一位股东成为恒地房地产公司的第一任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公司的管理运营。

  但很不幸,恒地房地产公司的第一任法人心不在地产,担任法人并负责管理运营期间,把资本金挪作它用,导致项目建了近两年后,8号楼还只是搭起了主体框架。大好时间浪费不算,开发成本翻了三倍。

  此时的恒地中央项目先期投入的开发资金已经用竭,忍无可忍的其他股东们不得不委托会计公司对原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后,公司第一任法人负责人退出股东。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黄勇临危授命,被股东们推荐到恒地房地产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并垫资经营,法人则由另一位股东王氏担任。

  项目如果要继续往前推进,垫资不可或缺。因此,黄勇接管时提出,费用包干,相当于承包责任制,垫资支持到1号楼和2号楼的主体封顶;公司股东委派一位代表管理财务,负责支付把关。

  当时股东们都没有料到,时间到了2012年后,龙岩的房地产行情不好,房子不好卖。黄勇垫资建好了1号、2号楼的主体建筑后,恒地中央项目因资金缺口再次停工了,一停大半年。

  大半年后,多数股东们都看不到恒地中央的未来,决定把整个项目转让给愿意接盘的股东。黄勇最熟悉这个项目,成为多数股东确认的最佳人选。然而,当黄勇做通所有股东的思想工作,签约接盘过程中,陈X川突然表示,他要接盘这个项目。

  于是,陈X川成为恒地中央的实际控制人,指定其弟陈X福成为法人代表。

  2015年4月12日,就黄勇持有的恒地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和垫资的1号楼、2号楼工程款问题,黄勇、王心峰与陈氏氏兄弟签订了一份协议。后面旷日持久的执行款纠纷由此发端。

  公司证照公章突然被拿走

  游XX从恒地房地产公司领工资、报销费用和收受现金,就发生在黄勇接手恒地房地产公司具体运营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审计报告是为了配合财产交割专门请闽星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

  审计报告的工资表没有具体到游XX的名字,是考虑到游XX当时是永定反贪局副局长的公职身份。但从拿到审计报告的那个时候起,黄勇就知道了游XX的存在。

  黄勇与陈氏兄弟撕扯的执行款问题从签订转让协议开始,五年多来,黄勇总感觉有一把“无形的伞”一直如影随形。

  根据当时双方签定的协议,如果恒地房地产公司从银行贷到款应当优先偿还1号楼、2号楼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而后按工程进度据实结算。

  至于股权转让款,约定和其他股东一样,在同等条件下分配住宅套房。

  对恒地房地产公司的证照、印鉴等资料财产的移交问题,双方则约定银行贷款到位并支付完1号楼、2号楼工程款后的三天内完成交割。

  三个月后发生的一件事让这份协议开始变味。

  永定县公安局高陂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2015年7月13日12时许,当恒地房地产公司的韩姓财务人员(黄勇留守人员)应陈X福的要求,到高陂龙岩信用社柜台办理业务时,陈X福突然将韩放在柜台上一个装有公司印鉴的盒子拿走。

  随后,韩报案,派出所出警,证明情况属实。

  陈X川的举动让黄勇意识到被骗了,工程款已经不可能好好结了。于是,黄勇随之向永定法院提起诉讼,催讨工程款。

  然而,没有想到,紧随黄勇的起诉之后,陈氏兄弟向永定公安局报案,反告黄勇职务侵占。

  永定法院的判决如同废纸

  问道者留意到,永定县公安局于2015年9月16日立案,送达黄勇的时间是2015年11月2日。但在2019年1月10日,已由县改区的永定公安分局发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明确黄勇涉嫌职务侵占案“没有犯罪事实”。

  在陈氏兄弟向永定县公安局报案后,黄勇就及时向永定公安提交了证据材料(报案材料黄勇早已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审理中)。那个及时向股东发送电子邮件通报公司资金流水的习惯,正好有力佐证了黄勇的清白。

  陈氏氏兄弟提供的证据是,黄勇接管恒地房地产公司期间,分多次从公司向外部账户转移了500多万元。

  事实上,这些付款是有合同依据的安装工程进度款。根据之前和股东签订的包干协议,1号楼、2号楼主体完工后,安装工程需按进度付款。

  这些款项是恒地房地产公司支付给黄勇的安装工程款。当时黄勇不是法人,恒地房地产公司所出的每笔款项都要经派驻恒地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代表张灿阳确认并支付,并经时任的法人确认,转出后,最后由财务通过电邮向每位股东通报。

  “还好,有那些电子邮件,不然就死定了。“黄勇至今心有余悸。

  按照法律程序,如果公安立案,法院就要终止审理。耐人寻味,永定公安局给黄勇立了案并对恒地公司账目进行审计(公安委托第三方),并于2015年底就出具了审计报告,恒地房地产公司的时任法人还出具了书面说明,然而,在黄勇根本不具备职务侵占条件的情况下,永定公安依然在不予撤案,时不时就叫黄勇过去公安问话。

  2015年11月3日,在永定公安立案送达黄勇的第二天,永定法院也作出判决。前述公开举报信中王心峰、黄勇对恒地房地产公司享有10228732.72元债权就由此次法院判决而来。

  法院同时判定,王心峰、黄勇可以在恒地中央项目1号楼、2号楼房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申请执行后,永定法院还冻结了恒地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户。

  令王心峰、黄勇始料未及,不仅恒地房地产公司的账户居然被偷偷解冻,在1号楼、2号楼开始出售后,2689万元的售楼款也被悉数非法转移。

  永定法院的判决如同废纸。

  举报人或将迎来转机

  从黄勇接手恒地房地产公司至今,游XX的职务已经发生了变化。

  黄勇说,这些年没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总感觉那把“无形的伞”无处不在,任何法律规定最后都会被化于无形。

  在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指定优先偿债标的的回笼资金还能被轻松转移走,很容易执行的一起案件五年多下来却几无进展。这很难让人相信,这起案件背后没有“保护伞”在作遂。

  2018年8月中,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就“恒地房地产公司拒不执行、裁定案”移交永定公安分局。2019年3月1日,永定公安分局正式立案并明确“永定区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黄勇、王心峰与被执行人在恒地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黄勇、王心峰工程款10228732.72元,恒地房地产公司出售房产和店面得款,却通过隐藏、转移财产、未向法院报告,陈X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然而,陈X福在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就取保候审了。眼下取保候审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但犯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陈X福依然未接受法律惩罚。

  2020年7月16日,王心峰和黄勇在天涯论坛已经举报过一次。

  “永定区原反贪局局长游XX(现永定区纪检监察委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在企业领取工资,身为纪检监察领导,反贪局长‘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本人实名举报,结果只是简单的‘诫免’,难以服众。纪检监察在人民心中无比神胜。”

  当时的举报信虽然只有寥寥数语,却道出了另一番隐情。也就是说,游XX的情况已经被处理过了,但只是象征性的“诫免”。

  不过,让王心峰和黄勇略感欣慰的,在他们再次实名举报游XX的举报信在网上发酵数日之后,已有多家媒体介入调查。

  在不得不以物抵债的情况下,恒地中央部分住宅和店面经法院拍卖两次流拍后,王心峰和黄勇最后折价500多万抵偿部分债务。

  对于王心峰和黄勇的工程款来说,历经近六年的“死磕”,或将迎来柳暗花明的一天。11月1日,全国扫黑办第13特派督导组进驻福建,将会同相关地市以“六清”行动和“一十百千万”任务目标为指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福建龙岩永定法院被冻结查封的账户被偷偷解冻2689万谁当“保护伞”?

  被永定法院冻结的账户能被偷偷解冻,永定法院裁定用于偿债的资产被卖完后可以不用还债。所有的法律强制措施都形同虚设,到底谁在充当“保护伞”?

  举报信实名举报反贪局副局长

  11月2日发布在天涯论坛上的一封实名举报信,在网上持续发酵。

  举报人落款为王心峰和黄勇,举报对象指向曾担任过龙岩市永定区反贪局副局长、现为龙岩市永定区监察委委员的游XX。

  举报信称,游XX在担任永定区反贪局副局长期间,从龙岩恒地房地产有限公司领取工资、报销费用和收受贿赂。

  举报人公开了三项证据:

  证据之一是龙岩市闽星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审计对象是龙岩恒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告起始时间为2011年5月15日到2012年9月30日。

  举报人在审计报告中注明了与游XX有关的账目明细,主要有两项,一是报告期间游XX每月从恒地房地产公司领取3500元的固定工资;二是2012年3月21日,游XX在恒地房地产公司报销春节礼品费用28310元。

  此外,举报信还公开了一封原恒地房地产公司胡姓行政人员的“情况说明”。

  胡姓行政人员在情况说明中证明,2013年2月4日,经公司安排,他和游XX约定时间和地点后,从恒地房地产公司财务处支取了5万元现金,用报纸包住,然后和公司副总经理一道前往永定县城,由他亲手把5万元交给游XX。

  与“情况说明”相佐证的是一封电子邮件。由于恒地房地产公司财务部门有及时向所有股东电邮通报公司流水的习惯,胡姓行政人员从恒地房地产公司支取的5万元现金出现在当日反馈的电邮账单中,日期、金额均显示与情况说明相符。

  两位举报人公开指称,游XX充当了恒地房地产公司的“保护伞”。并附上了联系电话。

  债权债务纠纷的由来

  故事说来话长。

  2011年,包括黄勇在内的几个投资人合伙筹措了1亿元,在龙岩注册了恒地房地产公司,对应开发“恒地中央”项目。其中股东就包括当时隐名参与、现恒地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X川。

  恒地中央项目位于龙岩,规划建设从1号到8号(没有4号)共七幢建筑。筹资时,股东们测算下,项目短平快,大概半年左右即可峻工交付。

  其中一位股东成为恒地房地产公司的第一任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公司的管理运营。

  但很不幸,恒地房地产公司的第一任法人心不在地产,担任法人并负责管理运营期间,把资本金挪作它用,导致项目建了近两年后,8号楼还只是搭起了主体框架。大好时间浪费不算,开发成本翻了三倍。

  此时的恒地中央项目先期投入的开发资金已经用竭,忍无可忍的其他股东们不得不委托会计公司对原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后,公司第一任法人负责人退出股东。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黄勇临危授命,被股东们推荐到恒地房地产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并垫资经营,法人则由另一位股东王氏担任。

  项目如果要继续往前推进,垫资不可或缺。因此,黄勇接管时提出,费用包干,相当于承包责任制,垫资支持到1号楼和2号楼的主体封顶;公司股东委派一位代表管理财务,负责支付把关。

  当时股东们都没有料到,时间到了2012年后,龙岩的房地产行情不好,房子不好卖。黄勇垫资建好了1号、2号楼的主体建筑后,恒地中央项目因资金缺口再次停工了,一停大半年。

  大半年后,多数股东们都看不到恒地中央的未来,决定把整个项目转让给愿意接盘的股东。黄勇最熟悉这个项目,成为多数股东确认的最佳人选。然而,当黄勇做通所有股东的思想工作,签约接盘过程中,陈X川突然表示,他要接盘这个项目。

  于是,陈X川成为恒地中央的实际控制人,指定其弟陈X福成为法人代表。

  2015年4月12日,就黄勇持有的恒地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和垫资的1号楼、2号楼工程款问题,黄勇、王心峰与陈氏氏兄弟签订了一份协议。后面旷日持久的执行款纠纷由此发端。

  公司证照公章突然被拿走

  游XX从恒地房地产公司领工资、报销费用和收受现金,就发生在黄勇接手恒地房地产公司具体运营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审计报告是为了配合财产交割专门请闽星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

  审计报告的工资表没有具体到游XX的名字,是考虑到游XX当时是永定反贪局副局长的公职身份。但从拿到审计报告的那个时候起,黄勇就知道了游XX的存在。

  黄勇与陈氏兄弟撕扯的执行款问题从签订转让协议开始,五年多来,黄勇总感觉有一把“无形的伞”一直如影随形。

  根据当时双方签定的协议,如果恒地房地产公司从银行贷到款应当优先偿还1号楼、2号楼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而后按工程进度据实结算。

  至于股权转让款,约定和其他股东一样,在同等条件下分配住宅套房。

  对恒地房地产公司的证照、印鉴等资料财产的移交问题,双方则约定银行贷款到位并支付完1号楼、2号楼工程款后的三天内完成交割。

  三个月后发生的一件事让这份协议开始变味。

  永定县公安局高陂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2015年7月13日12时许,当恒地房地产公司的韩姓财务人员(黄勇留守人员)应陈X福的要求,到高陂龙岩信用社柜台办理业务时,陈X福突然将韩放在柜台上一个装有公司印鉴的盒子拿走。

  随后,韩报案,派出所出警,证明情况属实。

  陈X川的举动让黄勇意识到被骗了,工程款已经不可能好好结了。于是,黄勇随之向永定法院提起诉讼,催讨工程款。

  然而,没有想到,紧随黄勇的起诉之后,陈氏兄弟向永定公安局报案,反告黄勇职务侵占。

  永定法院的判决如同废纸

  问道者留意到,永定县公安局于2015年9月16日立案,送达黄勇的时间是2015年11月2日。但在2019年1月10日,已由县改区的永定公安分局发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明确黄勇涉嫌职务侵占案“没有犯罪事实”。

  在陈氏兄弟向永定县公安局报案后,黄勇就及时向永定公安提交了证据材料(报案材料黄勇早已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审理中)。那个及时向股东发送电子邮件通报公司资金流水的习惯,正好有力佐证了黄勇的清白。

  陈氏氏兄弟提供的证据是,黄勇接管恒地房地产公司期间,分多次从公司向外部账户转移了500多万元。

  事实上,这些付款是有合同依据的安装工程进度款。根据之前和股东签订的包干协议,1号楼、2号楼主体完工后,安装工程需按进度付款。

  这些款项是恒地房地产公司支付给黄勇的安装工程款。当时黄勇不是法人,恒地房地产公司所出的每笔款项都要经派驻恒地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代表张灿阳确认并支付,并经时任的法人确认,转出后,最后由财务通过电邮向每位股东通报。

  “还好,有那些电子邮件,不然就死定了。“黄勇至今心有余悸。

  按照法律程序,如果公安立案,法院就要终止审理。耐人寻味,永定公安局给黄勇立了案并对恒地公司账目进行审计(公安委托第三方),并于2015年底就出具了审计报告,恒地房地产公司的时任法人还出具了书面说明,然而,在黄勇根本不具备职务侵占条件的情况下,永定公安依然在不予撤案,时不时就叫黄勇过去公安问话。

  2015年11月3日,在永定公安立案送达黄勇的第二天,永定法院也作出判决。前述公开举报信中王心峰、黄勇对恒地房地产公司享有10228732.72元债权就由此次法院判决而来。

  法院同时判定,王心峰、黄勇可以在恒地中央项目1号楼、2号楼房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申请执行后,永定法院还冻结了恒地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户。

  令王心峰、黄勇始料未及,不仅恒地房地产公司的账户居然被偷偷解冻,在1号楼、2号楼开始出售后,2689万元的售楼款也被悉数非法转移。

  永定法院的判决如同废纸。

淘宝无故冻结帐号-余额宝理财骗局一场

  举报人或将迎来转机

  从黄勇接手恒地房地产公司至今,游XX的职务已经发生了变化。

  黄勇说,这些年没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总感觉那把“无形的伞”无处不在,任何法律规定最后都会被化于无形。

  在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指定优先偿债标的的回笼资金还能被轻松转移走,很容易执行的一起案件五年多下来却几无进展。这很难让人相信,这起案件背后没有“保护伞”在作遂。

  2018年8月中,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就“恒地房地产公司拒不执行、裁定案”移交永定公安分局。2019年3月1日,永定公安分局正式立案并明确“永定区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黄勇、王心峰与被执行人在恒地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黄勇、王心峰工程款10228732.72元,恒地房地产公司出售房产和店面得款,却通过隐藏、转移财产、未向法院报告,陈X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然而,陈X福在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就取保候审了。眼下取保候审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但犯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陈X福依然未接受法律惩罚。

  2020年7月16日,王心峰和黄勇在天涯论坛已经举报过一次。

  “永定区原反贪局局长游XX(现永定区纪检监察委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在企业领取工资,身为纪检监察领导,反贪局长‘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本人实名举报,结果只是简单的‘诫免’,难以服众。纪检监察在人民心中无比神胜。”

  当时的举报信虽然只有寥寥数语,却道出了另一番隐情。也就是说,游XX的情况已经被处理过了,但只是象征性的“诫免”。

  不过,让王心峰和黄勇略感欣慰的,在他们再次实名举报游XX的举报信在网上发酵数日之后,已有多家媒体介入调查。

  在不得不以物抵债的情况下,恒地中央部分住宅和店面经法院拍卖两次流拍后,王心峰和黄勇最后折价500多万抵偿部分债务。

  对于王心峰和黄勇的工程款来说,历经近六年的“死磕”,或将迎来柳暗花明的一天。11月1日,全国扫黑办第13特派督导组进驻福建,将会同相关地市以“六清”行动和“一十百千万”任务目标为指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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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龙岩保护伞查封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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