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可研报告-宝鸡项目建议书-宝鸡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erjian2022-07-2488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建设中国西凤酒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 〔2012〕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国西凤酒城建设工作,促进我市白酒产业实现突破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建设中国西凤酒城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上官吉庆 市长

  副组长:袁军晓 副市长

  成 员:张积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焕勋 市发改委主任

  范同兴 市科技局局长

  毛跃利 市工信局局长

  徐 勇 市国资委主任

  闫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孙新文 市国土局局长

  王海鳌 市环保局局长

  杨锦辉 市规划局局长

  胡公尚 市交通局局长

  罗广平 市水利局局长

  张田力 市商务局局长

  韩满奎 市药监局局长

  任周方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武世孝 市安监局局长

  杨旺余 市质监局局长

  刘一良 市工商局局长

  刘 峰 市国税局局长

  闫绪喆 市地税局局长

  周海军 宝鸡供电局局长

  赵新年 凤翔县政府县长

  喻德鱼 西凤集团董事长

  张锁祥 西凤集团总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徐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副主任李广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北京万瑞阳光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万瑞),是全国综合性的投资咨询集团公司,公司拥有二十余家直属公司及驻外机构,专业从事国内外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研究和服务。公司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会员单位。现有各类专业的经济和技术研究人员200余人,具有中高级职称及国家各类注册工程师的技术人员100余人。

  万瑞公司拥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多项甲级资质及资格证书,集团公司与众多国际著名投资咨询机构、科研机构及各行业的权威专家具有良好的协作机制及广泛的合作交流关系,不断开拓投资咨询领域,为投资者和各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投资咨询服务。公司成立以来,为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完成了2000余项投资咨询业务。

  一、工程咨询

  在工程咨询领域万瑞公司属于大型的综合性甲级工程投资咨询企业,拥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建筑、农业、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化工、建筑材料、林业、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水利工程九个专业的工程咨询资格,为投资项目单位编制投资机会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行业分析报告等各类投资项目咨询服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全国广大投资者对各专业投资项目的工程咨询需求,万瑞公司发挥北京总公司的优势,联合国内各大著名科研机构,各专业咨询机构及国内权威专家共同为投资者提供其他各专业的投资项目工程咨询服务。

  二、工程项目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领域万瑞拥有国家住房和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项目管理资质。公司发挥工程咨询、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的综合专业技术优势,对建设项目从策划至建成,通过对项目的策划与控制,使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最优化,实现投资项目的专业化管理,从而提高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效益。它包括了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各阶段和各参与方的全部工作。项目管理也称代建制,分为服务型代理管理模式和总承包型服务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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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程监理

  在工程监理领域万瑞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乙级资质,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多年来所监理的工程全部为合格工程,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工程达到优良工程。

  四、招标代理

  在工程招标代理领域万瑞公司拥有涵盖全部专业的招标投标代理资质。招标代理的主要业务包括:按照业主委托确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组织项目开标、评标,协助业主草拟合同文本及委托的其它事项,为业主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业主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万瑞公司提供给广大投资者的是具有国际水平的投资决策及项目管理外脑,以期帮助投资者实现超前的投资战略,正确的投资选择,科学的投资理念,合理的投资构成,最大的投资效益。

  我将随时恭候您的电话咨询:

  北京万瑞阳光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区域经理:王枭

  电话:18229075816 13571817025 qq:275382498

  网址:

一、无从业资质代人“保本”炒股 公司被判赔付九成损失

  中国法院网讯 (秦文柏)  因将名下股票账户交由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投资公司)代为炒股后损失巨大,年逾六旬的张先生夫妇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先生与某投资公司签订的理财管理协议违反证券从业资格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判决该公司向张先生夫妇返还管理费36万元,并赔偿张先生夫妇24万余元。

  张先生、冯女士夫妇起诉称,2016年初,二人接到某投资公司来电。该公司宣称可代理股票操作,并有保密的内部信息,稳赚保赢,股票有翻倍可能,可获得超值收益。张先生夫妇信以为真,遂与该公司签订了《VIP项目理财管理协议书》,由该公司在张先生夫妇股票账户进行具体操作。该协议约定:当账户内资金首次增值达到张先生夫妇预缴的管理费36万元时,管理费将返还张先生夫妇;增值超过管理费的部分由双方分成;如到期亏损,该公司会补足张先生夫妇185万元,即包括股票账户资金149万元及管理费36万元在内的投资总额。

  张先生夫妇称,在委托炒股期间,虽然因购买理财产品得到了1.4万余元利息,但股票账户的资金始终不断贬损。为此,张先生夫妇经常向某投资公司询问盈利分红情况,但始终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协议到期后,股票账户仅剩余1213836.71元。协商赔偿无果后,二人将某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退还管理费36万元,赔偿包括理财产品利息在内的投资本金损失290675.24元,并支付以185万元为基数的同期利息损失18.5万元。

  某投资公司辩称,其并没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故双方签订的协议因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而无效。协议中的保底条款违反公平原则,仅同意根据其与张先生夫妇的过错比例赔付除理财产品利息外的本金损失。同时,该公司称其并非金融公司,即没有吸收储蓄的营业范围,也不能发放利息,而资金始终在张先生名下的证券账户,仅是暂时托管给该公司,故不同意支付同期利息。

  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23日,张先生夫妇一同到场,由冯女士代表二人与某投资公司订立了《VIP项目理财管理协议书》,约定将张先生名下的证券账户独家委托给某投资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由该公司在股票账户内进行投资买卖的具体操作,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2日;账户内资金总额149万元,并以此作为交纳投资管理费和盈利分成的基数。冯女士按照该基数的24.16%支付管理费36万元;当账户资金增值首次达到36万元时,该款以管理费形式返还;返还管理费后,当账户内资金超出投资管理基数10%以上或单个项目运作完时,双方结算盈利并分成;合同期结束后,若账户资金总额未达到185万元,则由公司负责将账户资金补足至185万元。针对股票账户内的资金,双方均认可为张先生、冯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协议签订后,张先生夫妇分两次向某投资公司支付了管理费共计36万元。合同履行期间,张先生名下账户由某投资公司操作。截至2018年3月23日,该账户的资产总值为1213836.71元。2018年4月9日,张先生修改了股票账户密码,某投资公司未再对账户进行操作。

  协议期间,经某投资公司同意,张先生夫妇曾开通了股票账户的一项理财产品,从而根据账户闲置资金先后按日计算并收到了利息14511.95元。

  经查明,某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销售文具用品、五金交电,同时明确禁止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发放贷款、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属于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的证券业务,某投资公司接受张先生夫妇的委托,对上述账户内的资产进行经营运作,属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已构成超范围经营,双方签订的《VIP项目理财管理协议书》因违反关于证券从业资格的强制性规定,故而无效。某投资公司获得的36万元管理费属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张先生夫妇未核查对方资质将股票账户交付操作,某投资公司未取得相应资质超范围经营,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损失金额,法院指出,当以张先生夫妇投入账户的本金149万元为准,其主张的290675.24元包含理财产品利息14511.95元,不应计入。同时,对于张先生夫妇要求支付同期利息的主张,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综上,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某投资公司返还张先生夫妇管理费36万元,赔偿张先生夫妇损失248546.96元。宣判后,双方均未当庭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二、长沙市锐才人力资源公司没有资质还任由负责人乱做事,没人管吗?

  长沙市芙蓉区锐才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梁丽华。该公司负责人中有一个是宋耀,电话是18070388345,另外一个是杜姓的老总,电话是13576022530。在2015年8月17日,宋耀代表该公司和我确认了培训考取国家理财规划师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授权该公司业务员李娟和我签订了协议,加盖了长沙市芙蓉区锐才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之后,该公司一直未能提供完整的考试内容的培训,在考试未能如协议所示通过后,又不予以退还费用。发生这个事情后,据了解,宋耀已经离开长沙回到江西南昌,是否继续行骗不得知;杜姓负责人也回到江西,通电话时也是百般推脱,相互之间推卸责任。

  事后经调查,该公司并不具备培训的资质,还违法收取培训费用。因为其培训内容不完整,导致我第一次考试未能通过,在我明确要求后,还不能协助我完成补考的报考程序。其未能提供协议的相关服务,连补考都不能协助我办理,我在索要退费时,还要收取我的考试费,疑似诈骗。为了这个事情,我曾经想过报案处理,但是咨询的过程中,可能因为案子太小,遭到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相互之间的推诿,我想问的是,难道这种事情,就没有可以来管的人或者部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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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任由资质做事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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