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事后付款QQ:
招租BF:49921434
下面黑客都可以添加(所擅长的领域不同)

石家庄卓达信誉何在

erjian2022-07-14104

  石家庄卓达集团,天天说自己是个大集团。有着良好的信誉,作为一名投资者想说说自己的看法。

  今年小区门口发现新开了个卓达门脸,大概6月份的时候,那时候卓达在宣传一种理财,叫卓达新材。当时觉得卓达是做房地产出身的,业务员带着实地去总部看了这种新材。总部的老头老太太实在太多,当时感觉十来年的一个企业再差也不会差我这几万块钱,怀着试一试的态度,投入了3万。

  半年期因为家中有事,提前和业务员说取出,答案是没问题。

  狗血的剧情总出在神反转以后,当时某新闻报道了卓达的负面,没当回事。按约定时间取钱,业务员说去不了了,我就纳闷,答应的事情为什么就出尔反尔了呢

  隔了2天去店里,店员说业务员没在,去石家庄卓达太阳城做社区活动了,我拿出合同和用款凭证后,值班人员一个电话——我的业务员就空降到门店了。拿着我的用款证明,左看右看,一顿推辞,没办法就给上级电话。

  出门避开我们打了10分左右,进门说真的取不出来。我真想说,你们这种剧情是哔了狗了吗?自己打电话吧,领导说人人都来挖墙脚,卓达就倒了。

  我真心赞,你们卓达靠我这3万活命了。真心的觉得,什么片区区长说的话,让我如雷贯耳。此刻只能说,卓达就算不倒闭,这种办事风格,前后差距让我不得不信这是坑人的企业。信誉,或者就是一种扯淡。

  呵呵,本金不要了也取不出来。后来正常打半年期的收益,一分也没给打。说是利息也正常打不了了,国家也不管管,信卓达真是瞎了眼。说什么本金分4次打,利息4次打。你征得我同意了吗?你给利息我就得要啊,行行行,不要就是不给钱。里外里拿投资人当靶子,你真有脸!

  上当一次就够,奉劝大家不要上当!

一、商品与质量周刊:新华保险利用银行信誉欺骗消费者入保

  消费者投诉:

石家庄卓达信誉何在

    新华保险利用银行信誉欺骗消费者入保

    近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消费者杨女士向本刊记者反映:2010年1月末,她的母亲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电话,这时她才知道她存的是保险,不是银行存款.

    随后老人就把这个情况跟杨女士说了,原来早在2009年2月13日老人在当地农业银行存钱的时候 ,银行营业员向她推荐一款金融理财产品,称不仅有利息,还有年底分红,每年存款一万元,存五年,如果平时需要存、取钱,像银行存钱、取钱一样.杨女士让母亲把存款单拿出来看一看,才知道这是一个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的保险合同,遂找到新华人寿保险的工作人员要求退保,工作人员说退保可以,得扣手续费,只能给退回6000多元钱,这等于杨女士他们一年的存款不仅一分钱利息没有,还得亏3000多元本金.并且至今也未收到任何所谓的"红利".存款时银行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告诉说取钱时会扣手续费,这不就是新华保险公司利用人们对银行的信任欺骗消费者吗?杨女士认为以上这些行为是保险公司和银行联合起来欺骗消费者的,并未如实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存款和保险的本质不同,也未提醒客户这其中存在的风险和期限,这是很严重的欺骗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

    杨女士强烈要求新华保险退还本金和一年的利息,并对这种欺诈行为进行处理.

    不重视消费者投诉,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据记者调查了解,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是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体系涵盖传统保障型产品和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黎世保险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底,新华保险总资产超过2000亿元,在全国拥有各级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1342个,内外勤人数超过31万,服务的客户数量超过1700万.新华保险先后荣获2008年度"最受信赖寿险公司"、"最佳持续增长奖"、"2008-2009年度最受信赖保险公司"、"2008中国金融慈善榜保险业突出贡献奖"、"最佳保险公司奖"、"2009年最受喜爱的保险品牌"大奖、"金龙奖",并且四度蝉联"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TOP10"(保险行业)奖项……

    那么,作为这样一家知名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针对此次事件,记者于2010年3月4日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1、贵公司的保险投保服务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投诉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在其他保险服务过程中是否也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重新树立广大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购买的信心?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任何回复.

    2010年3月22日,记者电话采访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办公室何主任,何主任表示工作人员正在与杨女士联系处理此事,并多次打电话沟通、解决.随后记者回访消费者杨女士,杨女士无奈表示,根本没有任何人联系她,也没有具体处理方案,他们(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说话她都没办法相信了!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第二条第2项 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保险代理业务,加强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第四条第1项 保险公司应正确指导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业务人员的销售行为,并对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依法承担责任.第五条第2项……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宣传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不得进行误导或不实宣传.

    针对此事,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姜维

   来源:商品与质量周刊

本文链接:http://www.dengper.com/qihuo/9816.html 转载需授权!

新华周刊欺骗信誉消费者

上一篇:建设银行是傻子吗?卖建行信誉!!

下一篇:2010理财重点,卖房减仓持现金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