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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普说超七成国民不懂金融常识,你中枪了么?

erjian2022-06-04101

  近日,世界权威金融分析机构标普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这项全球金融知识水平调查显示,美国位列全球第14位,中国内地位列97位。中国民众金融知识水平较低,超七成的成年人不具备金融常识。无独有偶,另一份由国内知名媒体发布的国民理财大调查也显示,当前老百姓对理财了解程度不高,仅2.3%的人群为专业水平,超过50%的人群对理财仅懂皮毛。相关调查也显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国民理财意识和理财参与度正在快速提高。

  72%成年人不能正确理解金融概念

  据了解,这项世界理财水平调查由标普公司组织、世界其他多家机构协办,利用问卷考察了来自148个国家和地区的15万名受访者,是世界首次将各国各地区的理财知识水平进行国际比较。调查结果显示,尽管亚洲地区金融产品的类别继续快速增多,但对于信贷、复利和其它重要金融概念,大部分消费者缺乏基本的认识。其中,72%的中国成年人不能正确理解风险分散、通货膨胀和复利等重要金融概念。虽然中国成年人中具备金融知识的比例高于亚洲平均水平,但仍落后于全球平均水平。

  对此,有着20多年银行从业经验、如今身为知名网贷平台德众金融董事长的许圣明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长期以来居民理财的渠道比较窄,主要的投资理财方式就是把钱放进银行,并且很少有人过问。整体而言,居民理财偏谨慎、保险的态度,风险承受能力较低。此外,大部分人也缺乏理财学习的渠道。这些都是导致国民金融知识水平不高的原因。

  据国内知名媒体发布的国民理财大调查显示,当前大部分人理财的主要方式仍集中在银行储蓄、基金、股票等传统渠道,且40%的人群理财都靠摸索自学,31%的人群只能靠自己的经验判断。

  互联网金融兴起带动全民理财热

  标普评级服务大中华区总裁金纪湘表示,理解诸如利息、通货膨胀和风险分散等金融概念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拓宽金融产品获得渠道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过,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国民理财的观念和风险意识逐渐提升。一股全民理财热潮正在席卷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无疑拓宽了居民投资理财的渠道,而且操作便捷、期限灵活、门槛低,让普通人都能理得起财。”许圣明举例说,在德众金融100元就可投资,几乎算是“零门槛”理财;而且投资满7天后就可以转让,项目期限从十几天到一年,相较于传统的银行理财要灵活便捷得多,零钱就可以理财。而最新出台的《2015国民理财投资行为差异研究报告》也显示,投资自由度高是投资者增加互联网理财投资额首要且最主要的因素,占比高达31.3%;其次是操作便捷性,占比21.9%。高收益、投资低门槛等也是投资者增加互联网理财金额的因素之一。

  上述研究报告还表明,随着互联网理财的迅速爆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这一新的理财渠道,其使用率超过40%,开始与最传统的银行储蓄理财方式(54.3%)相抗衡,市场潜力不可限量。数据也显示,目前互联网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20%,并逐年呈现阶梯式增长。

  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营者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德众金融董事长许圣明认为,随着监管的日趋完善和政策的大力扶持,便捷、灵活、低门槛的互联网金融将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成为更多国人投资理财的新选择。

一、公众在线金融:融创买买买背后:100亿公司债被终止 标普调低评级

  公众在线金融:融创买买买背后:100亿公司债被终止 标普调低评级

  在港上市的融创中国和孙宏斌成为近期的热点,先是花150亿为乐视解了燃眉之急,然后又斥资600多亿拿下万达76个酒店项目。

  不过在一路买买买的同时,融创也碰到不少小麻烦,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官网显示,融创100亿元公司债前不久已被上交所终止发行,承销商及管理者为中信建投和国泰君安。

  与此同时,标普近日宣布,下调融创中国信用评级,列入负面信用观察名单。

  激进扩容引关注

  根据上交所的信息,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被终止,这让融创的资金链又紧张了一下。

  融创此前曾多次发债融资。去年9月底,融创曾发过一个购房尾款资产支持转向计划,涉及金额24.2亿元,承销商为长城证券;去年7月,发行40亿元公司债;更早前的2015年12月,曾发行过50亿元公司债,子公司天津融创置地曾发过50亿元公司债。

  发债不通,融创另辟蹊径。近期,融创集团在某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发行了一款融资金额10亿元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名为“融创购房尾款资产权益转让产品”,资产包中包含了杭州新融盛耀、杭州融汇前江、杭州融御、宁波融创高星、宁波融创赢洲、绍兴融臻6家公司的购房尾款。融资所得将作为发行方杭州融鑫恒投资公司的补充运营资金。

标普说超七成国民不懂金融常识,你中枪了么?

  据悉,该理财产品的目的是将按揭贷款这一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打包成为理财产品销售,提前回收现金流,有利于企业盘活资产、拓展融资、控制负债指标。

  融创大刀阔斧、披荆斩棘之际,也引起了评级机构的担忧,标普近日宣布,将融创控股“B+”长期企业信用评级和“cnBB-”大中华区信用体系长期评级列入负面信用观察名单,并将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未偿还优先无抵押债券“B”长期债项评级和“cnB+”大中华区信用体系长期评级同时列入负面信用观察名单。

  标普的理由是,融创控股延续了2016年以来的激进扩张步伐。

  按估算,包括此次收购万达商业资产在内,融创控股2017年以来用于收购土地(通过公开竞价和并购)、投资非核心业务(包括投资乐视系公司和链家)的支出已达1200亿元。而这些支出已经超过其2017年1至6月包括合营企业销售额在内一共1089亿元的合同销售额。

  不过同为评级机构的穆迪暂时没有对融创的评级进行改动,穆迪表示,融创中国拟收购万达资产提升了财务风险,但不会立即影响其B2企业评级,高增长业务战略令融创中国面临财务风险。

  融创中国股价创历史新高

  虽然各种消息接踵而来,但在港股上市的融创中国表现坚挺,继前一日大涨13.65%之后,继续高开,最高价达到17.24港元,这一价格也创下了融创中国上市以来的新高。不过很快随着抛盘涌出,融创中国出现冲高回落的走势,截至收盘下跌0.12%,收报16.8港元,融创中国年内累计涨幅达到172.61%。

  融创中国自去年以来,对外发起的收购案将近20个,总金额超过1300亿元。与此同时,融创中国负债率快速攀升。融创中国2016年年报数据显示,其长、短期负债分别为802亿元和326.44亿元。孙宏斌10日对外称,截至2017年6月30日,融创账上还有900多亿元现金。

  不过对于融创的高负债,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不必过度夸大。“融创未来的命运主要是和房地产挂钩,只要房地产的热度可以维持,那么融创的资产就可以盘活。目前融创拿下了乐视和万达的部分股权和资产,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地产项目,按照目前的情况,对于融创来说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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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矿所会员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是投资还是金融骗局(含图)

  警惕天矿所及其15号会员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现货投资骗局!你们自称合法请问国家行政许可文件在哪里?

  事实经过:

  2014年10月10日,我接到自称王亮的电话,他声称是【普显公司】投资顾问。10月11号又接到一个自称是【普三金融集团】市场调查员的电话,自称储小安。二人声称是做银精矿投资的。在与他们经过几次电话交流后,王亮要我通过QQ传身份证照片给他帮我开户,我因不相信没有传。10月21日,自称分析师的康梦丽说她在公司时间长,要我相信她,通过QQ传给他,被我拒绝。而后要我通过手机发身份照片给他,我再次拒绝后。我让她给我提供开户链接。10月22号下午开户成功。现在知道她是违规开户,让没有证券,期货经验的人开户投资。她是投资顾问冒充分析师,自作主张编造原告的信息资料申请实盘账户,并通过QQ远程代替原告签订协议。。没有经过三天十笔的模拟交易,就直接开通并激活实盘账号。10月23日晚上19:06进行购买银精矿,10月24日晚上22:48分停止交易。(证据见交易报表)10月27日出金并卸载交易软件。10月28日,王亮打电话问我出金不做的原因,我告知此种投资太危险,分析师康梦丽给人一种骗人的感觉。还有一个原因是手续费太高。王亮就说原来我的资金量小,所以安排的是普通的分析师。才让我投资产生担惊受怕感觉。王亮说让我追加资金到10万元,不够的话去借也要凑够10万元,给我安排他们公司的高级分析师。他给我安排的分析师是徐翔,说他带的客户全都是赚钱的,年薪工资底薪100多万。在公司网站排名第一,事后知道这里的第一是对公司利益而言的,对投资者利益来说是倒数第一的。这种投资本质就是会员单位看着对手底牌,自己还可以抽老千拥有交易规则解释权的诈骗机制。会员单位在这场赌局中即是裁判又是运动员。这个就是该公司员工欺诈客户的根结所在,试想哪个做市商制度的对赌公司会安排分析师指导对手赚自己公司的钱,在这样经营模式的公司,分析师的作用不是指导客户赚钱,而是想尽一切办法让客户赔钱,而把客户指导爆仓瞬间巨亏,就是会员单位捡钱的时候.体现的是分析师高超的行骗技术. 包括在大行情时进行卡盘,滑点。 在这个封闭资金系统中只有客户赔钱公司才能赚钱.如果分析师不能让客户亏钱 就会面对被解雇的风险,客户亏损的钱会通过【天矿所】转入该会员单位公司的对赌保证金账户上。在当天,王亮的主管给我打电话,承诺给我返10%的手续费,会在30号或者31号准时打到我的银行卡上。我想日结,他以财务麻烦为由搪塞我。10月29日,17:07入金,徐翔让我购买银精矿,22:57分平仓后盘面显示赚405元 ,平仓后马上王亮打来了电话,大肆吹嘘徐翔水平高,说我赚的少了,以后不要自助平仓。要严格按照分析师的指令做。因为第一次跟徐翔做我心中是有顾虑的,所以在保本后赚了点钱没有经过徐翔的同意我就自助平仓了。这是他们给我设陷阱前下的诱料。就如同我在开户时,他与康梦丽设局骗我一样。他们都是没有任何资质的人员,以投资顾问自居就是骗人,而且康梦丽还冒称分析师,其根本没有国家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而且给我指导到点位购买,承诺我一定会带我赚钱的。更具欺骗的是它还告诉我要我听他的指令等电话通知止盈平仓。在给我开户时,以快到下班时间为由,督促我快点签订电子协议,让我一直点击确定就好了,不要再看协议内容了,当时签约时间是16点左右, 他们公司下班时间是17:30分。因为合同全部是格式化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康梦丽不但没有对我尽到提醒义务,还故意隐瞒督促我签订协议,更没有对我提醒还有仲裁条款,自做主张编造虚原告假信息为我开户。为了合同的快速签订,自己主动提出远程代签我的合同。10月30日,我不在家,王亮打电话给我说有重大行情,见我没有回家,又发短信催促我让我回来做单购买银精矿。在14:34分买入银精矿,到10月31日,20:21分,账单显示总共亏损78791.79元钱。这段时间有原告与徐翔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我的亏损是由王亮和徐翔造成的。10月30日收到返手续费的合同,竟然是一份没有加盖公司印章的劳务合同。而在,10月31日这天,我给王亮打电话提示音是此号码已被转移为空号。然后到11月1日(星期六),王亮的电话又能打通,他说已经把我的事反映给他们经理了。现在经理回家办结婚证的事情,要我等到11月3日(星期一),他们公司开会,经理会在会议上提出我的问题,到时候会把我的返手续费和因为分析师操盘指令的失误引起的损失返还给我。11月3日,我在新郑市公安局经侦科,刑侦科报警,接到了王亮给我留的假的经理的电话,经侦科民警帮我录得音,并教我使用用通话手机录音的方法。从此以后,王亮与其公司相关人员通话我也尽量录了音。11月3日前也有录音,因为我不会用本手机自录音是用其他手机放在通话手机旁边录得音。11月4日,在新建路派出所报警后,去工商银行打印资金流水,王亮的来电我转交给派出所民警接听询问情况,没有得到真实信息。后在12月16日我去上海查找该公司,在上海自贸区派出所公安民警的帮助下,终于找到所谓的【普三金融集团】,在三楼他们的工作间,当着警察的面该公司负责人不承认合同的事情。并找来了脖子上挂着王亮标示工作牌的员工,警察让我指认。他们欺骗警察说是别人冒充他们公司员工行骗的,我找的人虽然和他们公司员工同名,但不是我要找的人。也不承认有康梦丽,徐翔这两个人。也不承认400-998-5333是他们的电话。后来在自贸区派出所,上海警方说我的证据太少,让我回驻地新郑求助,有共同上级警方文件他们才能抓捕或者查封公司。在后来多方调查后,证明【普三金融集团】就是被告【普显分公司】的一个办事处,我要找的人就是他们部门的员工。合同也确实是他们寄出的。我又去张杨路查找【普显分公司】,在张杨路报警,110警方出动,因天色晚,未能找到。证据见110短信回复.可通过两地警方查证。这两个地址都没有进行工商注册,是租的房子,在室外不挂公司招牌,他们自己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一句话为逃避打击做了种种事前安排。最重要的是【天矿所】经营的“现货”业务必须得到国家行政许可才能经营,但该公司至今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合法开展公司业务。二月底,新郑市新建路派处所前去天津调查该公司,带回该公司的工商注册在内的部分资料,没有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明。资金流向不明。【天矿所】,【普显分公司】违反国家多项法律法规,详见下边的理由。

  材料一:

  【第1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迄今最新)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九条。天矿所及其会员单位在拿不出人民银行及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现货银精矿”电子交易,其平台和会员单位的交易机制不具备合法性。因此,其客户协议书、开户合同及类似文件,皆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备合法性、有效性。

  【第2项】,天矿所没有获得任何行政许可,应视为非法经营黑平台,在这样一个黑平台产生的交易皆视为无效交易,其非法所得,特别是客户亏损应全额返还投资者。

  【第3项】,天矿所使用做市商对赌交易,交易中,除了天矿所的会员单位(即经营方)、客户双方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第三方,完全是“你赢我亏、你亏我赢”的赌博游戏。

  【第3项】,天矿所及其会员单位在网上,和客户电子合同中宣传的“银行第三方存管”,完全没有银行、经营方和客户三方的存管、托管协议,仅仅是普通的银行资金划转业务,业务名称为工商银行银商银权转账。而且客户打印出的资金明细清单只是显示出入金记录,连资金去向都无法列明。在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界面查询后发现资金都进入了户名为“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详细信息如下:交易市场代码:000 010 87 交易市场账号:030 206 082 930 046 6525 会员交易资金账号:1152 3602 0021 001 银行结算账户:621 226 ### ### ### #### 客户的钱被转至会员交易资金账号后并没有发生实际的买卖行为,其钱款在银行后台被转至交易市场账号(即天矿所),交易市场按照虚拟的交易记录截留部分手续费后再把客户亏损的钱(他们内部人术语称谓头寸)及延期过夜费,全额转到会员单位在天矿所设立的对赌保证金账户上。

  【第4项】,天矿所经营的“现货银精矿”电子交易业务,名曰“现货”,实际上实物交割记录几乎为零,现货电子交易必须服务实体经济,但是天矿所服务的“实体” 何在?有人会出巨额持仓过夜费购买他们比银行纯银价格还高的银精矿吗?价格是交易中最核心最本质的问题,各会员单位交易的价格来自交易所,交易所的价格

  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参照国际行情的,中国证监会清理整顿办胡经生处长代表中国证监会发言时说:“贵金属市场连自己的价格都没有,参考境外,加减点差,这样一来这些市场炒作的是符号,和一个赌博平台有什么区别?”。连赌博平台都不如,赌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正。现货指大宗商品,真正的现货市场不会有每秒钟变化的价格,应该是100%的交割。就好比你到菜市场买菜,买完走人,无需站在那儿整天讨价还价。现货市场的功能就是组织交易,通过配套服务来盈利,而不是通过交易盈利。通过交易盈利是证券、期货市场做的。

  【第5项】,天矿所“现货银精矿”名曰“现货”,但其运营模式与期货基本特征完全吻合:如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双向交易、价格连续波动、可在日内订立和终止合约(T+0)以及进行无负债结算、做市商制度等。根据《刑法》第234条第三款,非法经营期货、证券业务属触犯刑律行为。

  【第6项}“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信息:

  名称 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滨海新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252房间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产品交易的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相关商品交易的资金清算;商品交割市场管理服务;负责市场会员及合作机构管理;电子交易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在: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大道20号北方科技金融园B3座

  违反 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 。 

  【第7项} 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 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第8项】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未获得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违反【国务院国发38号文件(2011)】从事非法现货,或者非法期货

  【第9项】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务院国发38号文件(2011)】,工商企字(2011)234号在没有征得证监会联席会议同意,违规使用“交易所”名称,并将公司简称为【天矿所】,误导投资人,业务员欺骗投资客户称是同上交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具有同等资质,欺骗投资人。

  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办发【2012】37号,

  【第10项】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职能部门的政策文件

  商务部令(2013) 第3号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

  【第11项】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职能部门的政策文件

  证监发〔2013〕74号 六部委关于禁止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证监办发(2013)111号。

  材料二:

  会员单位办事处【普三金融集团】涉嫌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普三金融集团】没有合法手续设立公司经营金融类投资业务,违反第三条,第十七条 ,第二十二条, 第七十五条,第八十条,

  材料三:【第1项】会员单位【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工商注册信息如下:名称 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B座301-9室

  经营范围:

  矿产品批发兼零售;网上交易矿产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登记机关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津南分局 核准日期 20131213

  登记状态 存续

  该公司注册在天津,却不在天津经营和办公,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为后续的违法行为寻求地方保护创造条件。见该公司官网客服在QQ上对原告的介绍。可实地调查。实际经营地在上海,上海分公司以该总公司名义经营(见上海公司的官网介绍)。为非法经营,增加投资者维权难度,迷惑投资人,设置障碍。违反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条, 第八十二条。

  【第2项】会员单位【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材料四:【第1项】会员单位【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

  工商注册信息如下:

  名称: 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4号三层326室

  经营范围: 矿产品(除专控)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3A 200120

  上海市浦东新区加枫路18号银行楼3楼南部(公司名称为:普三金融集团)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八十二条。

  【第2项】会员单位【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第五条, 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第3项】会员单位事体经营公司【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证据见该公司网站:{激进型投资者首日开户入资100000元,当日收盘,净赚23800,47.68%收益入率},(交易一小时净赚41250元),(加仓100万,持仓一月,资金翻三倍)。违反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第六条,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材料十五 【第一项】公司员工欺诈客户内容

  【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康梦丽违规给客户开户

  【普显(天津)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康梦丽没有按照【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开户条件给不具备炒期货交易条件的客户开户。

  1,开户要求有一年证券和期货各一年以上,或者证券两年以上和期货各两年以上者。

  2,工作人员没有让我进行模拟交易,直接开通实盘账户,在这种严重不公平对赌中客户赔钱概率至少达到90以上。

  善良的人啊!金融乱象丛生,为了家庭平安幸福,请看好您赖以生存的活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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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矿产资源骗局还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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