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4年普惠金融报告摘要

erjian2022-06-021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2007年成立以来,充分依托覆盖城乡的网络优势,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定位,自觉承担“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社会责任,走出了一条商业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成为全国网点规模最大、网点覆盖面最广、客户最多的金融服务机构,成为我国普惠金融的先行者。截至2014年底,本行拥有营业网点近4万个,ATM机6.6万台,提供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视银行等电子服务渠道,服务触角遍及广袤城乡;拥有个人本币账户11.82亿户,客户数达4.78亿人,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5.82万亿元,储蓄存款的市场占有率为10.37%,在全部金融机构中排第4位;资产总规模突破6万亿元,居全国银行业第六位,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回报率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表示,“普惠金融的广泛包容性,在客观上决定了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风险较大、成本较高、回报率较低,如何实现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发展,至今仍然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商业银行要深度参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必须结合自身特性,认清自己的优劣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确保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普惠金融体系贡献力量。近年来,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业务之所以能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主要得益于覆盖城乡的网络优势、扎根基层的队伍优势、服务大众的文化优势。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挥邮储特色优势,努力为广大中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平等享受金融服务,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贡献。”

  一、我们的普惠金融观

  发展普惠金融,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构建中国的普惠金融 体系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

  普惠金融体系的提出,是现代金融理论的一大突破,构建中 国普惠金融体系需要立足四个转变。从金融机构建设向金融功能 建设转变。从城市金融思维向农村金融思维转变。从片面衡量指标向综合衡量指标转变。从商业化改革模式向多维度改革模式转变。建立普惠金融体系,需要理性认识、全面看待,坚持好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坚持普惠服务原则。二是坚持社会责任原则。三 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四是坚持创新发展原则。近年来,在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普惠金融在中国发展的经验,我们认为,未来发展普惠金融需要采取的重要举措:一是创新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二是丰富普惠金融产品体系。三是强化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四是健全普惠金融市场体系。五是拓宽普惠金融渠道体系。六是 优化普惠金融生态体系。

  二、努力成为普惠金融的推动者和引领者

  (一)担当“三农”金融服务生力军

  农村金融依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最薄弱环节,作为大型 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始终将“三农”金融服务放在发展与改革的重要战略位置。通过自上而下成立三农金融部,依靠“专门机构 +专业团队”,发挥资金、网络、技术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以产品 与服务创新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2014年,邮储银行在信贷计划总体紧张的情况下,单列涉农贷款投放计划,截至 2014年底,涉农贷款余额达5902亿元,较年初增加2020亿元。 累计发放小额贷款超过9700亿元,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本年累计放款17亿元。

  (二)做县域小微金融服务主力军

  邮储银行拥有近4万个实体网点,70%以上分布在县域地区,具有为遍布城乡的5600万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天然基础和比较优势。为此,邮储银行将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县域地区小微 企业,作为金融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的重要抓手,积极通过 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为“人的城镇化”提供就业支持,为“产业城镇化”提供金融服务,为“技术城镇化”提供一揽子服务。 2014年,我们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系列要求,下发《关于试点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色支行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为海洋渔业、中药材等八大重点产业链以及连锁、科技两大类型企业提供集约化服务。同时加大内部资源保障,为专业化小微服务模式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包括专门化的产品研发、信贷计划、绩效考核、资金费用等方面的支撑。截至2014年底,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超过2.3万亿元,有效解决了1200万户小微企业的经营资金短缺困难。小微贷款余额5574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余额的34.57%;小微贷款余额本年净增607.01亿元,增速12.22%。

  (三)真诚服务社区居民

  社区金融服务在为百姓提供便捷缴费、办理常用金融业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行通过全国规模最大的通存通兑网络,为城乡居民搭建起了资金往来的绿色通道。2014年,本行一方面继续做好代收代发、公共缴费等工作,同时针对全国不同地区代收代发工作特点,为老龄用户、流动务工者等提供更加便捷服务。2014年全年,累计代收“新农保”交易笔数1949万笔,交易金额40.5亿元,累计代发“新农保”交易笔数2.6亿笔,交易金额224.4亿元。由我行提供养老金代收代发服务的现有人数为9878万,其中代收养老金现有人数3219万户,代发养老金现有人数为6659万户。代发医保513.21万笔,代发医保金额达到49.61亿元;全行代缴医保901.43万笔,代缴金额突破19.37亿元。

  三、产品创新,应对发展新需求

  能够提供客户满意的服务是邮储银行一直以来努力创新优化的不竭动力。我们不仅通过广覆盖的网点为城乡百姓提供金融服务,应对互联网金融深刻改变百姓日常生活的趋势,我们创造性的将互联网金融与广覆盖的物理网络有效结合,为广大县域地区的农民朋友带来便捷、低廉、均等金融服务。2014年,我们积极推进“线下网点智能化、线上服务先进化”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邮储银行特色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好的满足客户新需求,使客户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特别在河南、湖南等分行,我们开展了自助发卡机、存折取款机、高速存款机的试点应用,为推进网点服务智能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电子银行业务规模快速发展,客户突破1亿户,达到1.15亿户,较上年年底增长39%;交易笔数达到40.7亿笔;交易替代率达到63.2%,较去年底提高13.2个百分点。自助设备新增9219台,达到65998万台,较 上年新增9219台。

  四、发挥网络优势,覆盖最后一公里

  截至2014年底,县域及县以下地区网点数量为28443个,占比71.18%;中西部地区网点数量为16605个,占比41.55%。设置助农取款服务点15.1万个,年度建设填补金融服务空白乡镇15个。

  五、携手同行,共建和谐家园

  作为全国物理网点覆盖最广、数量最多的商业银行,我们深知发挥广覆盖网点优势、利用专业所长,投身公益事业、传播金融知识的重要性。2014年,我们一如既往的投身扶贫、助学事业中,切实开展抵制金融犯罪的各项活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为美好家园建设添砖加瓦。

  (一)投身社会公益事业

  2014年,邮储人继续投入到丰富多样的公益活动中,走入校园开展助学、帮扶、知识普及互动活动,为敬老院的老人带去温馨关怀。

  (二)坚决抵制金融犯罪

  2014年,我们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操作规程(2014年版)》,明确规定了各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并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从制度体系上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同时编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制度汇编》,为各级机构、各业务条线反洗钱岗位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了更为便捷地学习工具。

  (三)大力开展知识普及

  我们制定《2014年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先后开展“金融知识伴你同行服务月”、“电子银行多元化服务宣传月”“珍视个人信用宣传服务月”活动,让广大百姓更多了解金融知识同时,进一步提升信用与风险防范意识。

  六、未来展望

  2015年,我们将与政府、专业组织、协会等各利益相方一道,携手为农户、小微业主、青年人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强风险控制,优化流程,完善创新机制,提升邮储银行普惠金融发展能力。

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0日下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 同志为 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审结9716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3.2%和1.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21.7万件,审结、执结1294.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7.4%和4.4%。通过充分履行职能,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5.4万件,判处罪犯115.8万人。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2.5万人。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依法惩治性侵儿童犯罪和危害校园安全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发布关于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0.3万件,判处罪犯39.8万人。发布关于办理寻衅滋事、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指导地方法院正确审理相关案件,依法惩治破坏社会秩序犯罪。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打击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等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传销、走私、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内幕交易、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5万件,判处罪犯6.9万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其中包括 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2082件,判处罪犯2647人。发布关于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加大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力度。公布王长兵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犯罪以及胡文标、丁月生投放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犯罪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高度重视律协、律师反映的问题,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以坚决果断的态度依法纠正“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证据审查,发挥庭审功能,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规范司法调解,各级法院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处理案件479.8万件。依法支持仲裁机构发挥作用,执结仲裁裁决13.3万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促进社会和谐。

  二、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提供司法保障,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95.7万件。发布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规范破产程序,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各级法院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998件。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和出口信 用保险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保险、证券、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71.4万件。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加大对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万件。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树立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形象。

  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和司法交流合作。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5364件,涉港澳台案件1.5万件,海事海商案件1.1万件。妥善审理海洋污染和资源开发等案件,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高度重视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工作,维护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三、坚持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55.4万件。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和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等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53.7万件。高度关注“三农”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0.3万件。高度重视保护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161.2万件,促进家庭和谐。审结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案件2464件,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促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1万件。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既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地方改善环境、发展经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

  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强化群众观念,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督导合议庭,带案下访,促进问题就地解决。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53.9万人次,同比下降10.2%。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推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加强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1.6万件,依法提起再审3万件,对原判确有错误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7415件,占生效裁判的0.09%。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98.9万件,执结271.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10.2%,其中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56亿元。去年底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4亿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公开曝光;在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银监会、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的支持下,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全面推进与金融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协助执行部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因地制宜推进诉讼引导、预约立案、电子送达、巡回办案、远程视频开庭等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加强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4年普惠金融报告摘要

  四、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加大庭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彰显法治的文明和尊严。建成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各级法院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媒体直播社会关注案件庭审情况,济南中院通过微博全程直播 案庭审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出台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建成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3858份,地方各级法院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64.6万份,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宣传法律知识、引领社会风尚、规范公众行为、树立正确导向的功能,传递法治正能量,同时促进法官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

  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开通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成“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法院工作。

  加强司法公开技术支撑。制定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推进全国法院信息网络“天平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科技法庭,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五、推进司法改革,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司法水平

  改革审判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配合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处理程序。指导设立专业法庭,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支持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的法院工作模式。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制定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促进量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司法民主,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各级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9.5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3.2%。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3.8万人。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加强监督指导和审判管理。制定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意见,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司法解释制定和清理工作,发布司法解释28件,充分发挥司法解释功能,促进改革发展,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发布14个指导性案例,统一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审限管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1%,二审后达到98.6%。

  六、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公开曝光违纪案件,坚决查纠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31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通报上海高院4名法官违纪违法等案件查处情况,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出台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坚持对法院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颁布“十个不准”,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开展专项治理,清理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兼职。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制度约束,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查处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涉嫌受贿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8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1人。

  提高法院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完善法官招录和遴选机制。从法学院校和律师队伍中选拔高层次人才,改善队伍结构。培训新任中级、基层法院院长365人次,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51万人次。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强司法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废止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558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最高人民法院认真研究代表审议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84件。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沟通。

  积极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开设“院长信箱”和“给大法官留言”专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聘请第二届42名特约监督员,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损害了有关当事人利益和司法公信力。二是一些法院仍然存在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差距。三是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一些法院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五是少数干警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严重,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群众反映强烈。六是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民法院办案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些西部、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今年,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群众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建设廉洁政治。

  二是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高度重视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医疗、食品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进一步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决不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指导,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明明白白。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保护无辜者不受追究。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 法制度推进各项改革,制定、实施《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量刑标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及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全部上网公布,其他省区法院3年内全部实现这一目标。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加大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力度,确保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和资源环境审判机构建设。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对地方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有责必究。

  六是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审级监督,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大力推行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拓展基层法官职业发展空间。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人员流失等问题和困难,关心基层法官身心健康,加大对西部、边远、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和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审判信息大数据分析,更好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11日 02 版)

二、战略实论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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