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于2007年10月购买渣打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聚焦亚洲”。
因为金融危机,亚洲股票全面下跌,该产品也遭受损失,这并不意外。
但在我仔细阅读了产品最新表现,并且与产品宣传进行比对后,发现了以下问题:
1、该产品在宣传中宣称,在市场表现好时,将利用资金杠杆,放大到1.25倍,以获得额外收益。
2、在市场下跌时,将利用卖空机制,获得好于市场的表现。
可是从去年10月以来,该产品所挂钩的指数表现下跌了大约40%,在整体表现始终低迷的时候,该产品却一直在利用杠杆放大到25%操作,使该产品的实际亏损为50%。在市场低迷时依然利用杠杆进行放大,这就违反了宣传中对于杠杆使用的前提。
更有甚者,在该产品出示的损失分析中,有0.7%的成本来源于因为需要进行杠杆操作而进行的借款成本,借款利率为LIBOR加上15个基点。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该产品的实际借款要小于本金的25%,因为0.7/25=2.8,换言之实际借款利率为2.8-0.15=2.65%,这是远低于最近数个月的市场标准的,也就是说,该产品并没有完全进行杠杆操作,却宣称蒙受了进行完全杠杆操作的损失。
基于以上事实,想请问各位专家,我可以从什么角度进行索赔,是因为产品与宣传不符而全额退款,还是因为对客户进行了欺骗,而必须退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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