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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是最全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梳理

erjian2022-05-12108

  以前写过一篇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梳理,但行业也在发展变化,所以最近重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做了下梳理,由于水平有限,难免有疏漏错误之处,望请见谅。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从2003年前后就实质性产生了,但直到2011年央行才下发了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1年5月27家机构获得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开始,至2015年3月央行一共下发27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据央行最新数据,一共被注销4张,剩余266张。

  牌照停止审批意味着有价格飙升的潜 力,而最近发生的几期第三方支付并购,交易对价基本都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而10亿以上的也不少见。

  第三方支付行业这些年的发展也是乱象丛生,央行也是频出重手,对行业大力整治,监管法规的出台对行业乱象进行了釜底抽薪式的整治,现今行业市场格局基本稳定下来,但行业洗牌依然无法避免,对于大量经营不善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淘汰或成必然。

  行业政策: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

  二、众筹

  众筹按照是否获得回报以及回报的种类可以分为奖励众筹、股权众筹、公益众筹,奖励众筹主要分为产品众筹和物权众筹。

  产品众筹获得产品,物权众筹获得的是金钱上的回报,股权众筹获得股权,公益众筹不以获得回报为目的。

  据《2016年全国众筹行业年报》数据,截止到2013年底正常运营平台数29家,截止到2016年底正常运营平台数427家,平台数3年增长14倍;2016年全国众筹行业共成功筹资224.78亿元,是2014年全年全国众筹行业成功筹资金额的10.42倍;2016年全国众筹行业投资人次达10954.67万人次,公益众筹投资人次为5478.82万人次,奖励众筹为5470.09万人次,非公开股权融资投资人数为5.76万人次。

  在物权众筹中汽车众筹发展火热,截止到2016年底正常运营平台数为120家,16年筹资额达到了78.35亿元,占行业总筹资额的34%。

  众筹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各路互联网巨头和资本纷纷进入,虽然各路巨头有先发及资本、流量优势,但市场空间依然巨大,特别是在细分领域。

  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特别是股权众筹容易触碰非法集资红线,而行业至今没有统一的监管法规出台,只有一些零散的《通知》、《意见》以及地方性的政策法规。

  三、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最近发展火热,俨然已经成了P2P之后又一风口,市场上消费金融分为两大类,持牌和非持牌两大类。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上述定义中的的消费不包括购车和购房。虽然国家鼓励消费金融发展,但截止目前我国也只有十几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另外银行自身也有消费金融业务。

  消费金融是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最近看某些分类中把宜人贷、拍拍贷等平台的部分业务也归属于消费金融,虽然P2P平台借款人资金用途有些是用于消费,但这些平台却并非以自有资金提供贷款,不符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定义,把这些平台归属于消费金融无疑是不太准确的。但如果从广义消费金融来理解,把用于消费的贷款都算作消费金融,那范围就非常广泛了。

  非持牌以互联网企业为主,虽没有消费金融牌照,却确实在做消费金融的事情。

  消费金融业务可以分为有场景和无场景两大类,现今场景基本覆盖了网上零售、家装、租房、婚庆、教育、旅游、助业等场景;无场景就是现今非常火爆的现金贷,以其低门槛、方便快捷等优点发展火爆。

  同其他新兴的金融、类金融行业同样,消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包括校园贷、裸条等非常严重的问题,其实校园贷发展到如此地步,虽然各方面都有责任,但初始责任却是平台应该要负的,以我的亲身经历来说,校园贷进入校园之前,大学里可没有那么多想着提前消费的学生,即使想要提前消费也没有筹资渠道,而校园贷大举进入校园后,一方面是提供了渠道,一方面经过这些分期机构的狂轰乱炸,无疑是撬动了人性里的消费欲望,打开了一个魔盒,其他的原因就不说了,各种分析已经说的很全面了。

  而监管方面校园贷已被禁止多时,4月10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有关于网贷平台参与现金贷的指导意见:

  (二十九)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预期参考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而据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4月7日向会员单位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消费金融(征求意见稿)》,适用于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各类从业机构,对该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行业政策: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消费金融(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

  四、网络借贷(P2P)

这也许是最全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梳理

  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P2P在普通大众心中名声非常不好,在以前基本属于诈骗的代名词,闻之令人色变,对于不了解行业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可怕的行业,是能令人倾家荡产的行业。

  14、15年P2P实在是太火了,看起来太诱人了,好像金融一下子就没有门槛了,大量的创业者不管自己有没有金融经验,也不管自己有多大能力,呼啦啦就都开始做P2P了,一大群老资格的骗子和一大群新入行的骗子就趁着这股热潮,在行业里掀起了血雨腥风,众多投资人被洗劫一空,行业美誉度从天堂掉进了地狱,一时间人人喊打,再也不复往日荣光。

  P2P至今在中国已近10年了,行业初期发展的不温不火,平台不多,投资人、借款人也少,从15年开始,行业步入了高速发展期,各路资本纷纷涌入,平台数急剧增加,2015年整年平均每月新增平台数为183家,行业成交额、行业人气也是飙升,截止到今年3月底,行业总成交额突破4万亿,而在16年3月底行业成交额才1.7万亿,一年的时间增长了2万多亿,而今年3月份成交额更是创历史新高达到了2508亿。

  虽然行业有诸多不完善,也有一些诈骗分子浑水摸鱼,给行业声誉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但节节攀升的成交数据证明了投资人对行业的信任,而现在国家监管越来越严格,对于投资人来说是越来越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规范行业发展,也是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据网贷之家数据,截止到今年3月份正常运营平台数为2281家,问题平台总数3629家,然而由于行业监管的愈发严格,在今年以来还将有大量的平台被淘汰,最终通过合规、竞争大考的平台只能是很少一部分平台,这已成业内共识。

  这次合规大考是对行业的一次大洗牌,是真正的去芜存菁,剩下的平台中认真做事、好好做事的平台比例将大大增加,这对行业、投资人、借款人都是好事。行业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具有强力的监管,再想出什么大问题就基本没可能了,即使出问题,监管也有准备,不会像上两年那样不知所措、无能为力,而且经过这几年的风险集中爆发,监管、平台、投资人真的都极大地成熟了,这真是大好事。

  在16年3月份也成立了国家级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且监管在16年密集出台了很多行业政策用以规范发展,有全国性的监管法规,也有地方性的整改要求,监管已然非常严格。

  行业政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五、互联网银行

  本文所指互联网银行是指没有物理网点的纯线上银行,传统银行都有物理网点,所以互联网银行只能是新兴的民营银行。

  在14年银监会相继批准成立了5家民银行。

  至今共计已有17家民营银行获批,其中9家已经开业。

  17家民营银行中有8家是互联网银行,互联网银行和非互联网银行的比例接近1:1。

  行业政策:

  《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

  六、互联网保险

  本文所描述的互联网保险和传统机构提供的线上互联网保险服务不同,本文所说互联网保险是指保监会批准的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在保监会的网站上搜索了下,没有找到其他的互联网保险公司。

  自成立以来互联网保险并未取得相较于传统保险机构比较突出的优势,但互联网保险公司也在积极探索。

  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中对互联网保险的定义比较宽松,与本文所说互联网保险不尽相同。

  七、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名称与金融资产交易所差别不大,由地方金融办审批,在服务对象与业务上与金融资产交易所没有明显区别,据公众号“金交观察”整理,全国一共有6家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如下所示,括号内为重要股东,可以看出大部分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属性比较浓厚。

  在网贷行业监管政策刚发布时很多P2P平台都在寻求与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合作,以突破监管对P2P借款额度的限制,然而2017年1月9日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部署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主要问题是将收益权等拆分转让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开发行,而北京下发的网贷平台整改通知,禁止网贷平台资产端对接金融资产交易所产品,算是堵死了网贷平台对接金交所产品的可能性。

  行业政策: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八、网络小贷(互联网小贷)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网络小贷和小贷公司一样由地方政府审批,网络小贷和一般小贷最大的区别是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可以为全国各地的用户提供借款服务。

  网络小贷采取试点模式,目前区域主要集中于上海、广州、重庆、海南等省或省级市,现今尚未出台监管小贷公司的法律、法规,国家层面的关于小贷公司的规范性文件只有2008年5月银监会和央行联合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而对于网络小贷各试点地区也都出台了针对当地网络小贷的规范性文件。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3月27日,全国共批准了82家网络小贷牌照(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主要分布在11个省市。其中广东省最多,有29家;其次是重庆市,有18家;江苏省和江西省分别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有11家和6家;浙江省有5家,排名第五;其余6个省市分别有1-4家。

  行业政策: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九、互联网征信

  互联网征信主要是通过采集个人或企业在互联网交易或使用互联网各类服务过程中留下的信息数据,并结合线下渠道采集的信息数据,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进行信用评估的活动。

  互联网征信是传统征信的极大补充,先阶段发展还在起步阶段,为大众所熟知的只有蚂蚁金服旗下的“芝麻信用”,芝麻信用属于个人征信范畴,央行在2015年1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其中就包括几家互联网征信公司。目前市场上专业互联网征信公司并不多。

  征信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互联网征信主要是依托海量的数据对个人进行评价,通过对交易数据、社交数据等能够反应行为轨迹的数据进行收集,对个人进行评价。

  互联网征信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电商平台;二是较大型的P2P网贷平台;三是以网络金融信息共享系统(NFCS)、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MSP)为代表的同业信息数据库。

  行业政策:

  《征信业管理条例》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十、渠道模式

  渠道模式是指自身没有资产,以销售其他机构的资产为主,渠道模式主要是走的互联网路线,而非金融路线,其本质是金融产品销售门户,给客户提供信息帮助客户进行产品选择。

  十一、比价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进行信息匹配,在平台上集中大量的供给,吸引大量的需求,平台主要作用是撮合交易。

  十二、不良资产处置

  以互联网为主导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

  十三、其他模式

  以提供金融服务为主,开始是记账类工具,依托自身用户群也做金融,销售其他机构的资产,挖掘客户信贷需求,同时为用户提供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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