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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狼狈为奸,奈若何?!

erjian2022-07-21111

  2009年上半年我父母到重庆中国银行渝北金山支行领取农转非24W补偿金,正值二老对于这笔钱是存还是取犹豫不决之际,不料大厅里一位工作人员客气的走上前来,他对二老说现在我们银行搞活动,存钱送保险,还可以领食用油、雨伞等物品。凡存款二年以上的,都送一份分红的保险。二老说我若是有急事要用怎么办?他说只要存满二年,就可以取,而且本息不少一分。如果存满三年取的话,不但有利息,还可以分红。有这样的好事,又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话,二老觉得还不错,国家银行不会有任何欺骗吧?所以二老就照工作人员说的办了,存了6年。保单上的利息是活期,10w元6年的利息按活期算的7500.二老当时还是有疑虑,银行工作人员就说分红的回报率比利息高多了,不用担心。回到家还对别人说,中国银行真好,存款还送保险,真实在。

  今年2015年7月,保险公司方面通知我们去办理到期手续。到达保险公司地点后就有一位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银行工作人员,让我们把保单原件、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交到柜台办理手续,我就问工作人员我们分红能分多少,对方回答说年收益大概在4%左右,当时我和父母都觉得还比较理想,2009年5年定期利率为3.6%,相比之下还更划得来。保单上显示2015年8月6日到期,在当天中午就把本金和分红打到账户了 。可查询银行信息一看我们顿时就惊呆了,六年所有的利息加红利不足3W元。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很是不满意,就打电话向保险公司咨询,最开始打好几个电话都没接,第4次还是第5次才接的,我把我们的疑虑和不满给她说了,6年20多w的利息和分红才2w多,对方开始不相信,她把我们的金额大概在脑袋里大概过了一下,就说我们的所有收益有3W左右,这个数额和她之前说的年收益4%差太多。然后她就声东击西说2013年之前的收益都不理想,为了回馈老客户中国人寿保险拿出3个亿,让老客户买什么“金账户”存20年,回报率很高。然而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她就避重就轻的回答。就单单保险而言,2011年我父亲在工作中腰受伤住院费、医药费报不了,保险公司解释只有你高残和死亡才可以赔付,我们买这个保险是为了让自己高残和死亡的吗?!

  经多方打听和才看网络信息才知道,原来这是中国银行渝北金山支行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合起来搞的一种欺骗行为。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如实向顾客解释清楚银行和银保的本质不同,也未提醒顾客当中存在的风险和期限,他们合伙利用我对银行的信任进行骗保,这是非常严重的欺骗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不但损害了我家的家庭经济利益,破坏了银行的形象,更是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银监会2008年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要求“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客观、公证、准确地宣传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不得进行误导或不实宣传”等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相关规定,同时银监会也明确规定:同一窗口内不允许同时办理储蓄和保险业务。而重庆银行工作人员却是在同一窗口、同一工作人员、同时行使银行和保险业务,利用了公众对国有银行的信任,忽悠、诱使客户办理。另外,金融管理部门也要求银行保险必须在理财专柜销售,银行工作人员必须有银行保险专员资质认证,要让客户亲笔抄录38字风险提示以明确送达,犹豫期内必须100%电话回访等,而以上种种都没有经过本人确认。这是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后,我们找了人寿保险工作人员希望他们能站在公平、公证、客观的角度帮我解决问题,但是她们除了推卸责任之外,就是保持沉默。2009年到2015年 上半年正是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时候,说什么收益低,所以分红少。人寿保险还号称国有企业,中国保险业龙头,居然伙同国有银行能糊弄百姓。20多万,二老农转非下半辈子的补偿金,没了房,没了地,这六年来这笔钱几乎是竹篮打水。我相信受骗的人不止我家一个,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调查此事,并能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强烈要求退还本金240000元的6年定期存款利息。

  不只世间是否还有公理存在,中国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狼狈为奸,奈若何?!

一、且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是如何欺骗误导消费者的

  2016年9月9号,我接到一个电话,请我到武汉市丁字桥路37号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去免费领取一个礼品,因本人被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热情邀请所感动,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顺便了解一下保险知识。

  9月10号那天是星期六,邀请我来的业务员姚小姐亲自去地铁站接我,态度非常热情, 到了会场后,感觉现场非常隆重,原来是该公司有款新的险种在推介, 台上也堆着一排礼品,有不粘锅,家用电器等物品,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的服务也非常贴心和温暖,所有被邀请参加的人员都非常感动。

  会议由该公司的业务领导做宣讲,主要是介绍他们公司的背景及实力,谈到了保险的意义及重要性,然后就介绍他们现在推出的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保险。该产品主要是理财分红型的,具体内容就是理财有个鑫帐户,每年投资的保险费都有保底2.5%、平均4.5%的收益,然后进入鑫帐户,另外每年都有分红,进入鑫账户里的钱按月结息,复利滚存的方式累加,保险费只要交满10年,到退休时就可拿到投资额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即使到期后把祝福金(本金)取出后,每年还能拿382元的祝福金,活的越长,拿得越多。

  在做的非常好的PPT的演示和高额的投资回报及高超的演讲技巧以及陪伴的业务员的鼓动下,被邀请的人们心情非常激动,纷纷要求投资,(我在这里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我曾经被骗参加传销人员的宣传演讲,现场的气氛就是这样,为什么那么多有头脑的人甘愿进入传销队伍,就是被宣讲人员高超的演讲技巧及高额的投资回报所诱惑了,也都被洗脑了)。

  我也是其中的一人,觉得是要给自己买一份保险,退休后也多一份保障,反正钱放到哪里只要有收益超过或等于银行的存款利息就行了,这样也能规避投资风险。

  在陪同的业务员的不断感化下,我选择年交1万元的保险费,共缴费10年,并当场刷卡交钱,同时也领回来一口不粘锅的礼品。

  回来后,业务员还是很热情有加,嘘寒问暖,让人倍感温暖,我觉得这次的投资非常值得,3天后她把保险合同给我送来,我问合同内容是不是按照那天演讲的来履行的,她说是的,(并没有解释是按照每年所交的保险费来计算利息和分红),因为是上班时间,所以没有仔细看保险条款就当场签字了。

  由于我事先被演讲人员洗脑了,面对保险公司单方面拟定的条款没有仔细研究(事实上该条款非常难懂,不是律师及非常专业的人员是很难理解的),所以当该公司的客服人员打电话核实时,我就说不太清楚条款,虽然有10天的犹豫和一个月的宽限期,但是,我多次问了业务员,她都用各种理由来误导我,结果我就默认为同意购买该保险产品了。

  直到2017年1月中旬,我无意间又看了下保险合同,才发现该保险产品最少要等15年后才能拿本金(祝福金),而且还设置了从45周岁到75周岁领取祝福金的门槛,每5年一个台阶才能拿(明显就是想拖延取本金的时间)这样一算,我要等70周岁(投保时52岁,就是18年后)。

  我打电话和业务员联系,她还在误导我,经再三要求,让她算算18年后我所领取的祝福金(本金)及生存金(鑫帐户的分红及收益)总共能拿多少钱?她给我算了18年后才能拿141569元,直到这时我才觉得上当受骗了。我再对照合同,更离谱的条款明明我年交的是10000元,而保险合同却按基本保险金额(每年就按3184元)来结算利息及分红,这不明摆着是霸王条款吗,(合同条款上的现金价值我一直以为是每年的收益),我打电话要求业务员退保,她说现在退保我10000元才能退4800元左右,不划算,另外她又叫湖北人寿分公司的一个姓储(楚、褚)的客服于2017.1.22上午10点多钟打电话给我解释,他在电话里还说分红和计息还是按所交的保险费的本金来计算的,还在骗我。后来我又打中国人寿总公司的客服,才明白了该公司的这款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大致如下:

  一、该款理财产品纯粹是理财分红型的,(并没有其它的疾病及意外保障)我选择的是按年交10000元的保费,要连续交满10年,最少到15年后,才能拿祝福金(本金),到期后即使把本金及鑫账户里的钱全部提走,每年还给382.08元的祝福金。

  二、设立鑫账户,收益及分红的钱进入鑫账户了计息复利,最低保底利息是2.5%、平均是4.5%的收益,另外可以追加投资,扣除存款1%的手续费,还有3.5%的收益,可以随存随取。从第4年开始,每年有477.6元的生存金进入鑫账户里可以领取,不领取的话可以计息分红。

  三、投保人在领取本祝福金(本金)前,身故的可不计利息退还本金,符合该公司要求的,最多领取所交保险费的120%;鑫账户里的钱最多可以领取150%,但是自杀行为,酒(毒)驾,战争等情况下身故的,另外参加危险活动身故的甚至是猝死的也都只能退回现金价值和个人账户里利息及红利收入的最大值。

中国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狼狈为奸,奈若何?!

  经过仔细推敲后发现,该产品的霸王条款很多,具体如下:

  1、 该产品最不合理的条款就是我年交一万元,他们却用保险金额每年按3140元来计算利息和分红,(凭什么我交的一万元保险费,而且是每年递加一万,保险公司却每年只按3184元来计息分红?)。

  2、明明我第一年交的10000元第一年只值你的4810.5元,第二年又交10000元,合计20000元只值你的11146元的现金价值?以后还逐年减少。我初步算了下,按现在的银行适期(一年、三年、五年)的存款利息来计算 如果存银行,18年后,最少有8万元左右的利息收入,但是,保险公司的利息及分红才41569元 ,远低于银行的存款利息 。

  所谓的好处就是等于花10万元买一个所谓的理财账户,扣除存款的手续费,最多可拿3.5%的利息,(收益要大于活期利息)可随存随取,但是现在各种的理财产品大于该产品的比比皆是。

  但是稍加分析就知道,我10年交10万元,还要到8年后,总计18年后才拿41569元的分红及利息收入,试想18年后的这141569元,贬值了多少?少说也只有现在的一半价值,所谓的把账户里本金取出后,每年还给于382元的祝福金 直至身故,请问我70周岁后能活多久?那时的382元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这个所谓的祝福金纯粹就是噱头,这远低于银行利息的所谓投资理财分红型的产品,连小学生都会算的买卖,要推介出去怎么办? 只能通过虚假宣传来误导、欺骗投资者!我总结如下:

  保险公司的人先以送礼品的方式把人忽悠去,然后现场通过虚假宣传高收益来误导,对投资者洗脑,(宣传时说的是按每年所投的保险费来分红计息,合同条款上每年却用远低于保险费的保险金额来计息分红)再加上业务员热情误导,完全骗取了投资者的信任,再用常人非常难以理解的合同条款来约束你,(全部都是单方面拟定的霸王条款,难道买个保险还要请律师吗?)只要你在合同上签字了,就形成了法律效力,中途你想退保,只能退还所交保费的一半都不到,你想走法律途径,对不起,他们拥有一个强大的法律方面的团队,你根本就没有赢的可能,所以你只能按他们的规定接着续交保费,这样保险公司用很少的代价把你的钱借给他用,使你越陷越深,欲罢不能,这不是明显的霸王行为吗?看看现在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和相关人员的提成收入是多么的高,这不和传销的方式类似吗?作为一个大型国企,他们这样做不就是有意识的去欺骗国民吗?难道国家就允许他们这种行为吗?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武汉分公司,你们这样做,难道这就是你们的经营方式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自从我彻底搞清楚了这款保险产品后,我是非常气愤和后悔,现在退保,半年不到损失5000多元,但是继续续保是损失更大,我相信许多买了此保险产品的人很多,大部分还没有觉醒和反应过来。

  我打电话人寿保险公司总部去投诉,转到湖北省分公司,他们就说走法律途径,试想,作为一介平民,能打赢官司吗?知道真相后,我晚上几乎睡不着觉,到现在已经精神恍惚,离忧郁症已经不远了,现在想跳楼的心都有了,难道买点保险非要老百姓以死抗争来讨个说法吗?

  作为受害者,在这里呼吁,希望有关部门来加强管理,约束保险公司坑骗老百姓的做法,处理相关责任人,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另外也希望看到我这篇文章的人给转一下,请大家对保险公司的这种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谴责!另外在买保险时请擦亮眼睛,保存警惕,不要轻信保险人员的宣传,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基本保险金和现金价值, 是否按这个来和你计息和分红的,否则你就上当受骗了。

  控诉人:李先生 13667182220

  保单号:1132421002749175

  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13日

二、给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开信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您们好!

  在这里给您们写这封公开信犹豫了很久,我知道写这封信您们不一定会看到。不管有几个人看到(天涯上发出瞬间就会有人看到了,网络的强大就是这样不可思议),我仍然要写这封公开信!

  董事长总经理, 您们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的当家人,我相信您们一定希望自己的企业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和称赞;一定希望自己的员工按照国家的法规正常运营企业;一定希望自己的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定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企业被客户辱骂;一定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员工明明在违背国家的法规而又不思改悔;一定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市场越来越小。但是您们坐在高位,很难查看到基层存在的问题。您们的下属为了博得您们的褒奖,常常报喜不报忧,甚至歪曲事实的原貌汇报问题,这些情况许多企业都存在,我想在您们的企业也同样存在。

  我在这里给您们写这封公开信,就是要通过个人的经历,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基层运作的一件保单原貌呈现给您们,通过一件你会看到多件这样的保单,如果真的全部细查一目了然。让您们知道自己企业在基层是怎样运行的,回复与否悉听尊便。

  事情是这样的:

  2011年1月23日,我携带着13万元现金去银行存款,这笔钱原来在某企业存储,因为它给的利息比银行高,当时因为这家企业停止吸储,我便取出来想存到银行。不料,却被该银行的客户经理以理财的名义办成了保险,当时他没有给我说是保险,只说是一种理财产品,收益比银行利息高,我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尤其他还是个经理,更多了一层信任),便按照他的要求在一些表上签了名,直到几年之后,我才知道是保险!下面我说说跟您们人民人寿有关联的问题:

  第一,这保险是您们人民人寿的“金鼎富贵分红险”,在保单上只有我的签名,当时是那位银行客户经理说要填一些表格让我签的字,我因为对银行的信任也没有细看这些表格就签名了,认为是银行存款,心里想的很简单的。说这些看起来似乎都跟您们没联系,实际是有联系的,因为按照保险法,这些人是代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来办理保险业务的,他们没有按照保险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去向客户介绍保险,反而是违背保险法(《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其他保险法规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这个违规责任最终是要您们保险公司来负的。说明当时的驻点保险人员工作不到位,没有真正为客户着想,忽悠成功的保单居多。

  第二,按照2009年颁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在给客户办理保险时要告诉客户38字风险提示语,并且要让客户亲自抄写,否则视为违规,保险合同送至保险公司审核时不予通过。我的保单和保险合同上除了我的签名之外,其余都不是我写的包括38字风险提示语,但是保单送到保险公司后却被通过了,我退保时要求看当时的保单,看到上面的38个字是公司的内部人员补抄,这也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为什么《管理办法》中有规定,保险人不按照执行,基层分公司看到保单存在的问题不予纠正却一路绿灯通过?这样的基层公司合格吗?应不应该处罚?

  第三,按照《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每年应该给保单持有人发送一次分红通知单,而我在五年间一份也没有收到,后来去保险公司了解,他们也承认自己没有发送!

  这些都是我知道的基层保险公司明显的违规操作,因为我的保单收益最终并没有当初银行保险代理人所承诺的比银行存款利息高,我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与保险公司交涉 ,指出这些保险公司明显违规的地方,您们这些基层办理人却拒不认错,没有丝毫的悔过之意,反而强词夺理,让客户十分气愤!还张口就说“你不就是为了钱吗”?当我问到保单存在的问题时,他们竟然丝毫没有认错之心悔改之意,却嚣张的说同客户协商是“息事宁人”。很明显这些基层办理人(包括分公司和支公司的负责人)是在为了自己的销售业绩而明知违规也再操作!而且至今拒不认错,我不知道做为公司高层的您们晓得这种情况后应该怎样对待他们的行为?

  在我办理退保时发现上面这些问题后,我开始投诉,我决定用国家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我的维权过程中,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从河北分公司到下面支公司从来没有正视过自己存在的问题拒不认错?对这些违法行为不知董事长总经理怎么看?如果你们视而不见,说明整个公司是承上启下的违规,如果从严管理,工作严谨,依法治理,做为公司高层就不会姑息养奸,纵容这些违法行为:

  1,五年期趸交金鼎富贵分红险,五年没有送达过一份分红通知书

  我的保单是五年期趸交费,(金鼎富贵保单是2011年1月24号骗子让我成功签名,是五年的趸交费,到期时间是2016年1月24号)为什么五年中没有一次给我送达分红通知单呢?如果送达,我也许早就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了,因为我会发现了骗子的不实之词——保险收益根本没有银行利息高。

  保监会关于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必需每年寄送,为什么五年中一份没有送达呢?我的电话没变,住址没变,这说明公司的内部存在管理问题。

  2,银行销售人员和我的保单上的签名不是同一个人

  保单从销售到填写单子应该是一个人完成,这是为了对客户负责,责任到人。我的保单是银行的销售人员宋宝强完成让我签字,而保单销售资格应该是有资质的人员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等我2016年3月20日看到迟到了五年的分红通知书上写着销售人员是另一个保险人员王新迎时,我才恍然大悟,销售时,骗我签字的是银行人员,保单上签字的却是另一个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当时在宋宝强身边却是站着一个人,这应该就是保险公司的人员,这说明2011年保险公司仍然在银行还有驻点人员,而此前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保险公司在银行有驻点人员了,基层保险公司违背国家法规来运营您们怎么看?

  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沧州支公司以及下属对于保单存在的问题拒不认错。

  保单的违规是黑字落在白纸上,谁也涂改不了,我在与保险公司交涉过程中,看到这些问题给他们指出来,至今拒不认错,为什么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沧州支公司以及下属对于保单存在的问题拒不认错?为什么?

  一个企业出现问题存在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知错不纠,没有敢于承担问题的勇气,这才是最可悲的!

  4,两次拨打客服电话投诉要求就保单存在的问题解释清楚,公开说明原因赔礼道歉,却一直置之不理。

  2016年3月15日我第二次拨打客服电话400-8895518,这我已经是第二次拨打客服电话,要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就这张保单存在的问题给出合理的解释,就河北沧州支公司在给我解决问题过程中盛世凌人的态度,公开赔礼道歉,两次投诉得到的回复是送达了几张过期迟到的分红通知书?我不知道是客服传递投诉的错误,还是置客户投诉置之不理?如果客服转达错误,那么这个位置的客服不是新手,当时它记录的很详细,而且给我复述正确,我给了满意评价,应该是执行的环节的问题。就是你投诉我不理,看你奈何的姿态呈现,我想做为公司领导是想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这棵大树繁荣的,不会愿意看到公司的形象被那些不顾公司信誉,而在客户面前耍横的下属为所欲为吧。我想,作为公司领导不会允许下属这样对待客户投诉的吧?

  对于以上的问题,如果领导们觉得是问题,就追究一下问题的源头,让那些不守法规的下属们知错改过,给做个回复,该公开道歉的道歉,接受网民们的监督。如果觉得这是小题大做,尽可以置之不理,这么大的企业,一个客户的投诉不算个问题,那就让这个帖子永远挂在天涯,或者别处的博客门户网站,论坛等等。

  原来想通过快递总部给领导承上,想到给客服打电话的艰难,不发怒根本不再给传达。只有依赖网络的传递了,俗语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只好在这里写这封公开信了。

  任何一个公司的成长都需要客户,俗话说得好:客户才是企业的衣食父母。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走到今天家大业大,也是一砖一石的打造,如果不能正视客户投诉的问题,知错必改有错必纠,而是遮人耳目,日久天长势会产生什么结果,我想董事长总经理会比我们普通百姓更明白!

  董事长、总经理,今天给您们写这封公开信的目的,目的就是告诉您们公司基层运作的真相,怎样处理?我期待有回声。

  保单号是13005797838560 保单生效时间是2011年1月24日

  一个被成功欺骗签字无处喊冤的客户

  2016年3月23日

本文链接:http://www.dengper.com/jingji/11308.html 转载需授权!

公开信人寿中国保险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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