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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理财,万家兄弟

erjian2022-07-07110

  一、公司概况

  万家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CBD荣超经贸中心大厦,公司由董博淳先生和文善雄先生等多位金融行业资深人士共同出资成立,公司自主开发平台,在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依托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和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具市场效率的中小微投融资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和为投资者提供收益高且安全的投资理财产品。

  万家兄弟商号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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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分钟前 上传

  四方格,取形万字格,吉祥喜旋,万事皆顺,象征:

  万家兄弟手拉手,众志成城;

  天地合万物生,兄弟合财富增;

  四方皆正,诚信做人、认真做事;

  四方环绕,无限循环,生生不息。

  总义:万家兄弟,融通四海。

  公司前台

  办公环境

  大会议室

  休息厅

  二、企业文化

  基本理念:诚信、认真、超越

  诚信待人:“兵道诡,商道诚”。金融业的核心价值非诚无它。我们要把诚信根植于心灵、根植于骨髓。我们主张,做不到就不承诺,一经承诺就坚决做到;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坚决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走诚行天下之大道。

  认真做事:“世上无难事,只怕不认真”。风险控制、效率高低、目标达成,就看“认真”二字。我们认为,只要认真就会勤奋,只要认真就会聪明,只要认真就会达成目标。

  超越发展:“无超越,不发展”。我们主张:我们的服务不仅要满足客户需求,更要为客户创造价值;每个员工不仅要实现自我价值,更要为公司创造价值;作为企业不仅要让员工、股东满意,更要为社会做出贡献。

  经营宗旨

  解决一个“难”字,化解一个“险”字,坚守一个“信”字,建好一个“市”字(简称八个字:解难、化险、守信、建市)。即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困难,化解投资人投资的风险,携手企业坚守信用,建设好投资人与中小微企业专属的投融资网络市场。

  使命

  让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不再困难,让普通百姓的投资既安全又有较高收益。

  愿景

  打造中国最具市场效率的中小微投融资网络平台。

  三、公司团队

  组织构架

  公司团队

  万家兄弟拥有中国顶尖的互联网金融类人才,创始团队均拥有丰富的银行、证券等国内知名机构丰富行业经验,从业者中既不乏曾在大公司担任高管和从事产品、风控、推广等相关工作的业界资深人才,也有曾经连续创业并取得成就的创业者。万家兄弟聚集了国内金融领域的顶尖人才,目前已有50多人的员工规模。公司设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监事会、风控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等组织构架。

  主要团队成员介绍

  董博淳先生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经济师。政府工作经历6年,自主创业20余年,涉传播、实业、投资业。是一个富有创意,并致力于把梦想变成现实的人。

  总经理寄语:我们有信心做到,在遵循现行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筑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第三方支付实施资金监管,引入资产管理做好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为中小微企业和投资人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投融资服务平台。

  文善雄先生 副总经理

  清华大学工程学士,建造师,清华投资EDP。自主创业20余年,涉工程、传播、投资业。思想敏锐、逻辑能力突出。

  文总寄语:债权类投资理财产品的核心是风险控制,这包括了对企业经营基本面的基本判断、财务数据的审计、企业信用审核和法律相关的审查四个核心模块。万家兄弟将致力于建设国内最专业、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为投资理财类客户提供最安全的投资平台。

  黄河福先生 风控总监

  在加入万家兄弟之前,曾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20余年,湖北电大金融专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法律本科,会计师。先后担任过会计、信贷、风控部门负责人及行长等职务,经手的贷款项目没有发生过坏账损失情况。擅长信贷条线和风控管理工作,熟悉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对各种项目风险点的识别、风险程度的评估、风控方案的设计以及资产保全和债权追偿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李新明 融资部总监

网贷理财,万家兄弟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会计学双学士,会计师。现就读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8年,先后担任过信贷部主任、行长秘书等职务;在担保公司任职9年,担任过分公司总经理、业务总监、总裁助理等职务,先后分管过业务部门和风控部门的工作。在中小微企业融资领域有着丰富的从业经历和管理经验,特别是对融资项目的风险识别、预防、控制和化解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十几年的银行信贷和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从业经历中,个人直接操作和所辖团队操作的项目融资额近50多个亿,没有出现过一笔坏账项目。

  四、发展历程

  1. 组建:2012年7月,万家兄弟投融资平台由数位风控、营销、法务等资深人士共同筹建;

  2. 挂牌:2013年1月,深圳市万家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3. 联合:万家兄弟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汇付天下、深圳市加里红杉投资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万家兄弟平台的投融资项目资金均通过汇付天下进行划转,加里红杉给予万家兄弟平台的投资者逾期债权收购服务,从而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4. 上线:2013年3月,万家兄弟官方网站正式上线;

  5. 起飞:截止2013年5月10日,万家兄弟平台的融资额已经达到1955万元。

  来源:万家兄弟

一、80后理财, 1年从无到8万家财

  因为常常浏览一些理财的网站和社区。

  几乎每天都要看一些关于理财的帖子,从中学习了一些理财的技巧,包括对日常生活的消费安排,一些投资的知识和技巧。总体上这是好事。做一个有“财智”人,对自己对以后的生活都是好事。看了很多这样的帖子,自然而然地也有发帖的冲动,因为自认为自己的理财生活安排还算到位,当然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就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总结吧。

  我来自普通的家庭,没有权势和财势,父母挣的都是血汗钱。所以我们的成长经历很相似,一句话,朴素节俭。庆幸的是我们都有平和的心态,从不攀比嫉妒。我们量入而出,步步为营,一点一滴的走稳自己的每一步

  我来自江苏一个小城市,来到省城南京工作,每月3500月薪,自己一个人租着一个小房子,每月房租600左右加上生活费,每月消费在1000元左右,还能净存2500左右,有时候不到,不过日子过的很有奔头,我相信会好起来的。

二、赵薇收购万家文化受罚 股民权益如何保障

  作者:王斌

  2017年上半年龙薇传媒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一波三折,从最初公告的方案“30亿元收购29.135%的股权”,到后来“5亿元收购5.0396%股权”,再到最后“交易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着实的股民们跟着坐了一场过山车,而因龙薇传媒系影视明星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此案引起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2017年2月下旬证监会对该案展开调查,2018年4月11日做出处罚,昨夜(2018年4月16日)正式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证监会认定: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且对万家文化的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据此,证监会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做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市场禁入5年(查看详细内容请登陆证监会官方网站)。

  行政处罚已经做出,相关责任人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然而跟着万家文化坐过山车的股民,受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影响买卖万家文化的股票并遭受损失的股民的权益如何保护呢?这是作为法律人的笔者第一个想到的问题,笔者依据公开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股民朋友们一起梳理一下维权思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什么

  目前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1、《证券法》第69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券法》第69条是股民面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2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2003年2月1日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我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主要依据。

  二、股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和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不同,因虚假陈述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备一定的前置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书)是股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就万家文化案件来讲,股民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股民诉讼维权应当准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股民提起诉讼时除了正常准备起诉书之外,还要准备三样东西:

  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判决书);

  2、身份证明原件;

  3、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

  四、股民维权应当注意什么

  虚假陈述行为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股民因责任人的虚假陈述行为侵害遭受损失,因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不但要确定侵权行为的存在和损害后果的发生,还要确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这一点往往是此类诉讼案件的争议焦点。股民在提起民事诉讼时一定要注意举证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具体来说包括三点:

  1、股民所投资的证券必须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就本案来说虚假陈述的证券是万家文化,股民不能就买入的与万家文化无关证券而主张损害赔偿,也不能就买入的和赵薇、万家文化有关联的其他证券而主张损害赔偿,仅仅能就万家文化主张赔偿;

  2、股民买入证券的时间必须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开始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这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以前或以后买的证券都不在主张赔偿的范围;

  3、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五、股民的哪些损失可以赔偿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股民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3、利息损失。这里的利息损失要注意,并不是是全部交易资金的利息损失,而是上述1、2差额损失、利息损失所涉及的资金对应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股民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例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可能涉及到发行人、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等等,这些人大江南北都有,股民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此做了特别规定,在级别管辖方面,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为原则,兼被告住所管辖为补充。通俗的说就是只要被告之中有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就应当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就本案来讲管辖法院应当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作者简介:王斌,律师,北京海征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致力于公司股权、股票证券、私募基金、信托理财领域的法律实践与研究,联系电话:13701380352,个人邮箱:wbin313@163.com。

  万家文化股民可以诉讼索赔了:

  2018年04月16日证监会正式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万家文化(祥源文化)因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且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证监会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分别给予警告和/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市场禁入5年(查看详细内容请登陆证监会官方网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现受损失股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损害赔偿的路径已经打通,可以诉讼索赔,相关要求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6

  买入时段:

  1、在2017年01月12日至2017年02月16日期间买入,在2017年02月16日后卖出或持有。

  2、在2017年02月16日至2017年04月01日期间买入,在2017年04月01日后卖出或持有。

  损失要求:遭受实际损失。

  联系电话:13701380352(王律师),13910169644(张律师)。

  工作邮箱:wbin313@163.com。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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