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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的同业竞争处理方式有哪些?

erjian2022-06-22102

  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中,对同业竞争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将发起人所有与拟上市公司有同业竞争的资产全部重组到拟上市公司。这是采取的较多,效果最好的一种。 2、将发起人所拥有的与拟上市公司有同业竞争,但又不准备投入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转让,变卖给其他公司、企业,这主要是适用于这部分资产并不优良,不适合投入拟上市公司的情况。

  在实践中采用的较少。 3、将发起人所拥有的与拟上市公司有同业竞争,但又不准备投入拟上市公司的资产托管给拟上市公司。成功上市后将这部分资产转让或托管给上市公司。在实践中也不少采用,但证监会对此的审查往往较严。 在采取以上方式后,为了保证公司上市申请能够顺利地得到通过,证券商与律师往往帮助企业制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或以承诺函的形式来要求发起人保证其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设立股份公司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上市,成为上市公司。而能否正确处理好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对于股份公司能否上市及上市后经营活动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法律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进行规制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能够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更在于还可以公平地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和境外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同业竞争的基本含义及各国对于限制同业竞争的立法 所谓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所从事的业务同该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从竞争的一般意义来讲,之间存在竞争是市场条件下促进经济和进步的重要原因,但由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如果两者之间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不仅不利于整个社会竞争的有序进行,而且还有可能出现控股股东利用控制与从属关系进行各种内部活动和安排,从而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如通过惯常的内部转移定价使国家税收减少等)而且还可能做出有损于上市公司利益的决定,并进而侵害其他股东,特别是境外股东权益。

   鉴于上述原因,各国在法律上一般都限制同业竞争,要求控股股东避免出现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关系。

一、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借的区别有哪些?

    一、同业拆放/借

  同业拆放就是你头寸在一定期限内多出一部分余额的时候,将这笔钱借给同业收取利息的一种业务(但是和信贷业务不同,不占用信贷额度)。同业拆放分为线上和线下,我是做线上的。

  条件:需要拆出方对拆入方进行授信,和存放同业共享综合授信额度。

  (除非你有质押物,一般是债券。)  

  期限:从1天到360天不等。实际操作中线上为1D,7D,14D,1M就差不多了,不会再长了;而线下则最短为7天,也有半年一年的时候。

  计息:参照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一般每天11:30就出来了是固定值,有时候也参照银行间市场的质押回购利率(Repo),这个只要没有闭市都会波动,是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值,但按业内行规一般情况下10:30左右就稳定了。

  线上一般加点10~50个BP(Basic Point,基点,你可以理解为0。01%),线下则贵一点,一般50~200BP都有可能。

  风险:占用风险资产,根据新的巴III(巴塞尔协议III),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原始期限3个月内20%,3个月以上25%,对我国其他金融机构是按照100%。

  老版的,原始期限4个月内,0%,4个月内20%,其他金融机构100%。(感谢@刘喵喵 的指正!)不占用信贷规模。

  实战意义:一般当司库配置债券(用以回购)不足以覆盖头寸缺口的时候,一般会用信拆作为辅助融入工具,从对手方角度来说,用信用拆出可以稍微多赚一丢丢。

  而且从机构内部资金分配角度出发,可能回购借不到的钱,信拆反而能借到。现在因为已经有银行间市场,自动生成拆借合同,所以用线下的已经比较少了。而且线下的话合同细节、清算流程存在一定操作风险,如果线下的话宁可用同业存放、存放同业,风险小一点。毕竟拆放是你把钱打到其他银行账户上,存放是你把钱转到自己(在其他银行)的账户上。

  线上比线下价格便宜。

同业竞争的同业竞争处理方式有哪些?

  二、同业借款

  除了非银机构之外,主发起行业可以外资银行或者村镇银行授信进行同业借款,感谢@少少流 、@张伟 以及@meta (其中村镇银行我在下面文章中提到过有些发起行称作非银,但是风险资产不是按照非银算的,晕。

  外资行我稍后会验证)。其中少少流提到的融资能力较差,我理解为没有信用拆借资质。而实际业务中我行一般来讲会采用同业存放的方式,因为比较便利。

  此外,总体而言同业借款相对于同业拆借期限较长,风险较大,但用期限和风险来区分同业拆放和同业借款也还是稍微有些模糊的,只能说最大期限借款稍长,信拆稍短,但具体的期限和交易对手方都是不定的。

  而其实同业借款这项业务本身就没有明确的定义,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人民币同业借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是后来大家反响也不热烈,貌似到现在也没有正规办法推行出来。

  条件:也要做授信。

  期限:4个月~3年。一般很少有短期限的,都一两年,这和借款方的用途有关系,太短了不好操作。

  计息:这个就完全是双方谈了,仍然和借款方用途有关系,它可能用来投资股权,放民间贷款什么的,反正高的离谱。一般可能会参照贷款利率,6以上什么的。

  风险:占用风险资产100%,不占用信贷额度。

  实战意义:这里面可以玩出好多有意思的东西来,转自某篇小说里的操作方法,可以规避监管的,把借款方当个通道。比如银行想购入一企业的股权收益权,可以借款给某非银机构,由非银机构出面购买股权,然后享有20%收益的通道费。

  注意这是小说里说的哦,实际操作我没见过,但是理论可行。

  三、存放同业同业存放

  条件:需要授信。与拆借放共享综合授信额度。可银行可非银金融机构。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当拆出方不是银行时,非银机构一般指集团内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只能吸收集团内客户的存款。

  有些时候把农信社也归入非银机构。

  计息:和线下拆借差不多。

  期限:随意。但这么折腾,一般不会太短。

  风险:与拆借类似,不占用信贷规模。

  实战意义:比线下拆放风险小,其他差不多。既然有成熟的线上拆借市场了,所以线下的不太做了,一般作为线下的替代品。

  银行是不可以存到非银的。同业拆放,这笔资金的所有权是转移的,这笔资金已经不是我行的钱,不是流动性最好的资产,是有违约风险的,就像上个月闹钱荒,就有很多违约;而存放同业,是在其他银行开户,所有权不转移,那些钱仍在我行账户(我行在他行开立的账户,户名是我行),是我行的钱,放在他那里也是我的钱,是流动性最好的现金资产,除非该行倒闭,否则我行是有权把钱提出来的。

  按照前辈@黄昂 的说法:拆借:出钱人家划入的是非同名账户,一般为融资方的账户中;同存:存放出钱方在融资方开立同名存款账户,将资金划入,融资方必须开立存单。

  此外科目的话,不同机构大同小异,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归属在一个大科目下的不同子科目,同业存放则自己在一个科目下。

  应@刘喵喵 的问题,具体来说,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都在“同业拆借”这个大科目下,在这个“同业拆借”大科目下,同业拆借在“同业拆借”(同名)这个子科目下,同业借款在“同业借款”这个子科目下。

二、同业借款的同业借款的用途有哪些呢?

  同业借款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开展的4个月至3年(含3年)的银行间人民币借贷,是外资金融机构筹集人民币资金的一项常用金融工具。区别:1、同业借款与同业拆借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同业借款的主要形式是同业拆借。除此之外,还有转抵押借款和转贴现借款。它包括同业拆借、转贴现和转抵押贷款三种具体形式。

  2、时间期限:(1)同业拆借是银行间的短期放款,主要用于临时性调剂头寸,用于日常资金周转。这种借款一般为期一天,故有“今日货币”之称。同业拆借利率低,融资对象、数额和时间均较灵活。(2)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分为7天(含7天)以内的同业头寸拆借和7天以上至4个月(含4个月)以内的同业短期拆借。

  (3)同业借款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开展的4个月至3年(含3年)的银行间人民币借贷。扩展资料一、同业借款的用途1、为了填补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不足,这一类借款大都属于日拆借行为。2、为了满足银行季节性资金的需求,一般需要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来进行。同业借款在方式上比向中央银行借款灵活,手续也比较简便。

  二、同业拆借的历史1、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始于1984年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1986年部分城市中地方性银行间市场和调剂中心的建立,当时只是试点,取得成功后,推广全国。2、我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系统于1996年1月3日开始试运行,同年6月正式开通。

  该系统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交易网络。进入一级网的交易主体为经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总行,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的融资中心,其中各类商业银行20家,融资中心35家。3、它利用中国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二级网络为人民银行各省市分行组建的35家融资中心牵头,交易主体为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的分支机构。

  4、在各地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合作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只能拆出,不得拆入)等,通过融资中心不断接到省内金融机构拆出拆入的报价,不断就地平衡。5、在本地市场无法平衡的情况下,将差额报到一级网平衡,并将成交银行、数量、期限、利率等交易信息全部反映到一级网上。

  同时将一级网的报价传送到省内机构,以保持一级网、二级网拆借利率大体一致。三、同业借款的另外两种形式为转抵押借款和转贴现借款1、转抵押借款是商业银行在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之际,向银行同业申请抵押贷款。由于抵押物多为银行工商客户向其举借抵押贷款提交的抵押品,故此种借款有“转抵押”之名。

  2、转贴现借款类似于前者,只不过以银行对客户办理贴现业务而收到的未到期票据转售给银行同业来代替交纳抵押品。3、鉴于金融当局对后两类借款的较严管制和银行的股东、客户以及其他社会公众容易由这两类的借款的堆积联想到银行的经营和自信恶化,银行较少运用这两种借款方式。

  四、同业拆借市场有两个利率,拆进利率表示金融机构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愿意贷款的利率。1、在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确定;在间接交易情况下,拆借利率根据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通过中介机构公开竞价或从中撮合而确定,当拆借利率确定后,拆借交易双方就只能是这一既定利率水平的接受者。

  2、目前,国际货币市场上较有代表性的同业拆借利率有以下四种:美国联邦基金利率、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新加坡同业拆借利率和香港同业拆借利率。3、同业拆借利率是拆借市场的资金价格,是货币市场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供求关系。

  4、当同业拆借利率持续上升时,反映资金需求大于供给,预示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当同业拆借利率下降时,情况相反。

同业借款的用途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为了填补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不足,这一类借款大都属于日拆借行为;二是为了满足银行季节性资金的需求,一般需要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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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借款用途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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