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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诚聘精英!!

erjian2022-06-30108

  公司简介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公司”,“集团”)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2004年6月和2007年3月,公司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名称“中国平安”,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为2318;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601318。

  截至2009年6月30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8,854.19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1,017.93亿元。按中国会计准则,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8,302.20亿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966.83亿元。

  2009年6月,英国《金融时报》公布其2009年度“全球500强”企业榜单,中国平安荣幸再次入榜,在全球寿险公司排名第二。在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中国平安以426.629亿美元市值排名第八,三度蝉联非国有企业第一名,在国内金融企业排名第五。同年4月,《福布斯》公布其2009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国平安凭借稳固的业务基础、优秀的经营管理及综合金融的优势,第三度入围,排名第141,在91家上榜的中国内地企业中,排名第八,三度蝉联非国有企业第一名。近年来,通过稳健经营和持续努力,中国平安不仅实现了“世界500强”夙愿,更多次获得管理类奖项。仅在2009年上半年,中国平安就已荣获包括亚太区权威财经杂志《亚洲金融》评选的“中国区最佳管理企业”,以及《亚洲企业管理》杂志主办的“2009年亚洲公司治理杰出表现奖”。

  公司通过旗下各专业子公司共为约4,700万名个人客户及超过200万名公司客户提供了保险、银行、投资等各项金融服务。集团拥有约39.4万名寿险销售人员及8.3万余名正式雇员,各级各类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门3,800多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集团实现总收入为人民币1,108.68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58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人寿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三大产险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平安的企业使命是:对股东负责,稳定回报,资产增值;对客户负责,服务至上,诚信保障;对员工负责,生涯规划,安居乐业;对社会负责,回馈社会,建设国家。中国平安倡导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以追求卓越为过程,做品德高尚和有价值的人,形成了“诚实、信任、进取、成就”的个人价值观,和“团结、活力、学习、创新”的团队价值观。集团贯彻“竞争、激励、淘汰”三大机制,执行“差异、专业、领先、长远”的经营理念。

  中国平安是中国金融保险业中第一家引入外资的企业,拥有完善的治理架构,国际化、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中国平安遵循“集团控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整体上市”的管理模式,在一致的战略、统一的品牌和文化基础上,确保整体集团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中国平安拥有中国金融企业中真正整合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位于上海张江的中国平安全国后援管理中心是亚洲领先的金融后台处理中心,公司据此建立起流程化、工厂化的后台作业系统,并借助电话、网络及专业的业务员队伍,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全方位的金融理财服务。通过客户首创的客户服务节,万里通、一帐通等创新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在2008年度的权威调查中,集团下属平安寿险、平安产险的客户满意度均居行业首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诚聘精英!!

  公司地址: 开福区东风路公园西郡3楼

  (四处一课)84167226

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私下变更赔付合同的投诉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私下变更赔付合同的投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的妻子向立秀于2001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秭归县人寿保险公司沙镇溪营业部买了一份主险《中国千喜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同时从此至每年购买了《附加住院医疗保险(99版)》。她于2010年8月14日因偏头痛经秭归县沙镇溪镇中心卫生院确诊患有严重的颈椎病而住院治疗8天后,于8月21日出院。总共开支住院医疗费1951.50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支付1192.00元,自费759.50元。

  向立秀住进医院的当天,我们及时向中国人寿沙镇溪镇营业部报案了,出院后及时将一切住院治疗手续送到该营业部申请理赔。经过一个多月在我的多次电话联系之后才于9月25日知道理赔数据是646.20元。我发现赔付金额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五条保险责任中规定的赔付比例不符。我便找了该营业部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我们负责收集资料,上面怎样算就怎么赔”,我又电话找到秭归县人寿保险公司主管业务的王经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执行的赔付要求计算的,剔除医保已报销后的余额按90%比例赔付,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说得清清楚楚,你认真学习理解吧”。

  我对这个答复不服,反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我认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秭归分公司所作的答复与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相违背,不符合本公司的规定和原有的承诺,逻辑不清,道理不明,应用法律有误,纯属于保险人单方面违约,私下变更赔付合同的错误。我不能接受,其理由有以下六点:

  第一,国家对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是一种公益福利性的健康医疗保障事业,具有它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它不属于任何商业性质的保险,有它的无偿性,与受益者不存在任何商业性质的交换条件和互利关系。在目前,国家还没有把它与其它商业性保险相匹配、相挂钩、相连接。而我妻子在中国人寿购买的主险和附加险均属于商业保险,它不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提并论,互相挂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明显看出,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属于本法所执行的范畴,人寿保险公司根本没有资格代替医保部门执法。它这种作法无形地赚了国家医保部门的钱,把干部职工应该享受国家给予的健康福利性待遇化为已有,是对当事人健康医疗保障权力的侵犯,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既然有了第一条理由,我妻子就根本不存在重复保险,而重复保险应该是指被保险人在同一家或多家商业性保险公司多次购买的同种保险产品,它根本不包含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人寿保险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计算住院医疗赔付金就是极端错误的。

  第三,我妻子购买中国人寿保险此主险和同步附加险均发生在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前,至今我们没有看到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保险相互配套操作的政策要求和有关法则。

  第四,该公司《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中仅只有第十四条释义中的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材料费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执行外,关于第五条的保险责任中的各项费用的给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无任何关联。

  第五,至于秭归县人寿保险公司所说的“你若能拿出原始发票,我们就按原比例给你报销”的说法,我认为原始发票只有一份,已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所占用。用复印件发票在该公司报销这是该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早已承诺了的。若复印件发票不生法律效力,该公司就不可能报销,事先就不该向客户承诺,既然该公司能用复印件发票报销一部分费用,就已承认了他原有的承诺和它的法律效力,而不能因复印件给报销比例打折,这既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其它政策依据。

  第六,县人寿保险公司认为我的要求让被保险人赚钱了。这种认为是荒谬的,医保是干部职工应该享受的健康福利性待遇,这与商业性保险无关,而商业性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互利双赢的经济利益关系,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是为了赚钱,我买产品是为了得利。被保险人不患病时,保险公司则纯赚了,反之,被保险人患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应当按规定赔付。若从医保报销+商业保险赔付的总额来看,患者是赚钱了。这个问题不应由保险公司来管,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根本无权力代替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权力,应该由政府部门研究解决。按照保险公司这种错误观点来看,那你们为什么还要向干部职工销售保险产品呢?干部职工若不生病住院治疗,那你们是否把多年购买的附加医疗保险金全部退还呢?难道你们就该无偿的赚被保险人的钱,被保险人就不该享受用自己的钱去买的“钱”吗?难道就不该赚谁都不愿意去赚而又应该赚的钱呢?保险公司这个逻辑是从哪里来的,真是岂有此理!叫人好笑。对于人寿保险公司的作法,到底是意识性的,还是能力性的,我镇为他们的操作能力担忧,真为国家保险法的正确实施担忧。

  鉴于以上六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对我妻子的住院医疗费赔付是错误的,应该严格按照原合同条款迅速纠正其错误,并向我方公开赔礼道歉,按照保险法中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按被保人住院金额费用1951.50元分项按规定的比例迅速赔付到位并赔偿被保险人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以上的看法是否正确,敬请贵单位的领导同志们慎重对待并加以原谅,请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务必在20日内为我作出书面答复。

  此致

  敬礼!

  邮政编码:443600

  通讯地址:湖北省秭归县沙镇溪镇财政所

  联系电话:13177090016 07172611213

  投诉人:周立银

  2010年9月25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于2010年9月25日就《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私下变更赔付合同的投诉》同时用三种不同形式向您们反映,即传真、电子邮箱、书信方式。不知您们收到没有?也不知道您们是否受理?不论情况怎样,请您们用书面或电话迅速与我联系,并告诉其处理结果。若得不到妥善答复,我将实现我的诺言就此事件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中央人民电视台焦点访谈反映和向秭归县人民法院起诉这一案件。我想他们不可能都不管吧!真切期盼您的回复。

  注:原投诉中的投诉人向立银姓氏已错,正确的姓名叫周立银。

  联系电话:13177090016 0717-2611213(办)

  邮政编码:443611

  通讯地址:湖北省秭归县沙镇溪镇财政所

  投诉人:周立银

  2010年10月11日

二、我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进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共算起来有4个月了。在这4个月里的辛酸苦辣跟各位分享一下。

   我先说一下,我为什么进入保险公司,因为我身边的一个朋友在流产时,大出血,差点把命送掉,这期间住了3个月的院,她告诉我,多亏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了保,要不这次花的钱全部得自己掏。有保险公司给承担大部分,感觉经济上没有那么累。在这期间我去参加了一次保险公司举行的产品说明会,感觉保险是个家庭理财的好东西。所以有朋友约我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我就抱着试试的心理,走进了中国人寿。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这几个月里有欢笑也有苦闷。有压力也有挑战,每一天过得都是那么充实。也曾经想到过退缩。但是一看到手里的这些保单明细,就想不能放弃,自己有责任,去通知每一个客户,让每一个客户确保保费准时上交。在我的明细里边有几个失效的,我曾经花了一天的时间只找到了3个。其中的心酸只有自己知道。地址不详细,电话是空号,沿着一条路不知道得走几个来回。我想失效了很可惜,不管多么难也得通知到客户。要不对不起保险这份工作。曾经找过一个客户,上边写是什么路,多少号,可是这条路上的小店面太多,问开店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门牌号,我就想反正是有号牌怎么会找不到呢,在去第二趟的时候,我找了个地方停好车。选好一个门牌开始慢慢的找,来回走了三次,最后找到了。心里那个高兴就不用提了,把自己的痛苦和劳累抛到九霄去了。在保险公司有个口号说保险不是人做的,是人才做的。不知道这句话里隐藏着什么?

   前天出去续收,碰到这样一个客户,先是打电话邀约,电话那头传来了中年女性的声音。我说你好!你是xxx女士吗?你的保单到了该交费日期了,你需要到某地,带上四大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任何一张卡去柜面办理就可。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我的电话是xxx你可以随时跟我联系?对方先是说你怎么早不告诉我啊?我说我刚接到公司的信息,我第一时间就告诉你了。她说:“我交过了”我说:“那好!!”心里想天啊!你说交了不就得了,还得埋怨我没有早告诉你。

   还有个客户我每天上班就打电话,打过三次,可是每次打电话主人都没有在家,是别人接的。告诉我说晚上主人在家。因为她的转投保确认书在我手里,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一下。晚上我再次打通了她家里的电话。这时候是主人接的,告诉她你的保单需要交费了,请你到柜面上办理。她很烦感的说:“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老是打电话啊!!"我说这是公司的规定,我有义务通知你,你的转投保书在我手里,需要你签字确认一下的。她不友好的说:“怎么还在你手里啊,”公司交给我的,让我去亲自找到你。她语气还是那么生硬的说:“那周六,或者周天,平时上班”我说这个周六,周天公司不上班。她更生气的说,那没有时间,只有周六,周天有时间。这时我强忍着心里的不愉快说,那这样吧,你到下周六去办理吧。我把你的转投保确认书,放到办公室里,等你去交费的时候,去办公室找就行。一声谢谢也没有就把电话匆匆忙忙的挂断了。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是本人家里有什么让她不开心的事,还是素质就是这样差,还是我告诉她交费不对。我当然不知道人家的原因, 不过我可以告诉读帖子的人,如果你家里有保险,如果有人提醒你或者去你家里收费的话,请你不要这样没有礼貌好吗?业务员也是人,这是他们的工作,需要得到你们的认可,更需要你们的尊敬。

   我先写到这里,只要我在保险公司做,这个帖子我会继续坚持下去。谢谢看帖子的各位朋友。

三、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就是我的噩梦

  本人刘伟铭没有固定单位没有固定收入,在家独生子,得抚养父母两位老人,老婆周小琴在鹰潭市第六中学当中学政治老师,周小琴的父母是鹰潭市月湖区白露乡双凤街的农民,无无收,周小琴2012年起每月才两千三百元的工资,之前才一千来元,并且我们家庭还有建设银行的房贷没还清,房子是鹰潭市月湖区天洁东路15号万福新城A区的房子,还有五年房贷未换清!现每月还有一千多元的房贷款!

  2010年9月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业务员黄小英 来到本人家里,给我介绍了人保寿险丰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这款险种,每年得交一万四的保金,得连续交满15年,跟我介绍了这个产品的分红,从来没听说过的词语生存保险金,等等诱惑的词语,自始至终,没跟我提到本金没得退还这回事情,我想到我给我儿子买了十五年保险,每年给他存1万四,等他大了,相当于给他存一笔存款,等他长大啦,这笔钱他取出来,可以用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也是我们做父母的给儿子的一点微薄之力,我跟我老婆周小琴本人对保险不了解,平常工作特别忙,而黄小英利用了他老公跟我老婆是同事这种特殊的关系 ,骗取了我们对她的信任,对于这种只顾自己利益,不顾同事之间情谊,欺骗普通消费者的人,我现在对她提出投诉,并要求退回2万八的保金!让我们摆脱这个噩梦,我们收入这么低,每月勒紧裤袋过日子,还房贷,还得每年交这么一大笔保险,并且将来等我儿子长大成人后,还不能取出来买房或创业,对于我们这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一个巨大的欺骗,而今天当提出退保的时候,黄小英两万八的保险只能够退一万三千元!我得承担一万五的损失!

  1 销售人员恶意欺骗,本合同产品实际是一款终身不取才有可能一定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中途提取或终止损失重大.而销售人员,本金根本就不能提取!而公司销售人员未曾跟我提及。

  2 本人的家庭状况不适合买这款保险,销售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极力向我推出这款产品,只顾自己私利,不顾客户是否能够承受!

  3 黄小英老公名字叫李国胜 跟我老婆周小琴共事多年,08年调离鹰潭市第六中学,利用我们对她同事间往来的多年信任,和为人父母急切想给下一代留点财富的想法,引诱我们买了这款保险 两年时间我才销售三百多元的收益,现在我要求退保,才答应换给我一万三的保金 ,中间没有销售公司任何的服务,一万五千元就要我交个这个公司做为我的惩罚,我觉的就是一场诈骗,本人奉劝大家千万别接触保险公司人员,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简直就是一个传销公司!诈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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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中国噩梦业务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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