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9号
北京、天津、辽宁、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 2月31日,对列入本通知附件的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数控机床产品的研究开发。
二、享受政策的数控机床产品范围包括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功能部件、数控工具。数控机床是指用程序指令控制刀具按给定的工作程序、运动速度和轨迹进行自动加工的机床。数控系统由控制器、伺服驱动器和伺服驱动电机组成,通过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运算并对机床加工过程进行控制。功能部件系为数控机床配套的主要装置,包括主轴单元、刀库和刀架系统、回转工作台与分度头、滚珠丝杠和滚动导轨、防护系统、冷却系统等。数控工具是指用于数控机床加工工件的工具,数控机床凭此完成工件的加工。
三、具体退税办法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规定办理。
附件: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退税企业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一、本月起,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记者近日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本月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这也是继今年起蔬菜流通环节免增值税之后,免征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扩围”。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以及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不过,免征的产品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据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侯明山介绍,这个政策出台前,农产品在生产环节是免征增值税的,而在批发市场、商超等流通环节则要征收13%的增值税。此项政策实施后,主要受益群体包括综合超市、批发市场、零售摊贩、配送企业等。
据了解,由于多数实行农超对接,而农民自产农产品之前即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且综合超市营业额中农产品并非主要成分,因此超市实际受益有限。此外,由于营业额较小,农产品零售摊贩大部分只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款,批发商则只承担管理费、运输费等成本,因此最大受益者应是连接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点的配送企业。
侯明山说,消费者将会间接受益,“销售环节成本降低,老百姓的菜篮子会拎得更轻松一些。”
二、重大利好!!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9号
北京、天津、辽宁、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 2月31日,对列入本通知附件的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数控机床产品的研究开发。
二、享受政策的数控机床产品范围包括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功能部件、数控工具。数控机床是指用程序指令控制刀具按给定的工作程序、运动速度和轨迹进行自动加工的机床。数控系统由控制器、伺服驱动器和伺服驱动电机组成,通过程序对相关数据进行运算并对机床加工过程进行控制。功能部件系为数控机床配套的主要装置,包括主轴单元、刀库和刀架系统、回转工作台与分度头、滚珠丝杠和滚动导轨、防护系统、冷却系统等。数控工具是指用于数控机床加工工件的工具,数控机床凭此完成工件的加工。
三、具体退税办法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规定办理。
附件: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退税企业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三、解读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深圳会计培训
一、《通知》第一条所述“液体乳及乳制品”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乳制品制造”类别(代码C1440)执行;“酒及酒精”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酒的制造”类别(代码C151)执行;“植物油”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植物油加工”类别(代码C133)执行。深圳会计培训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其购进的农产品均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
三、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按照《通知》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条中“投入产出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如果期初没有库存农产品,当期也未购进农产品的,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以该农产品上期期末平均买价计算;上期期末仍无农产品买价的依此类推。深圳会计培训
按照“成本法”的有关规定核定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农产品的产品的成本。
四、试点纳税人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可于 2012年12月31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分期转出,具体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深圳会计培训
五、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 “成本法”的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试点纳税人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试点纳税人扣除标准时,均应按程序报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深圳会计培训
六、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所附表样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表样详见附件),不再按照《实施办法》中所附《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表样填报。深圳会计培训
七、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6栏的“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份数”和“金额”数据。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2、3、5栏有关数据中不反映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及本公告第四条有关规定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7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税额”栏。
八、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doc
2.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doc
3.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doc
4.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doc
5.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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