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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rjian2022-06-2684

  证监会:优先股必须在发行36个月后才能转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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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平衡两类股东的利益,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将进行价格和时间的限制,优先股的非公开发行,主要面向合格投资者群体,为了限制利益输送的空间,对转股价格限制。时间上,要求优先股必须在发行36个月后才能转为普通股。

  证监会:优先股拟先选公司制度与信披完善公司为试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周五下午表示,近日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作为落实国务院开展优先股意见的配套文件。征求稿表示,将从公司制度与信披完善的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开始试点。

  发言人表示,意见着眼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平衡两类投资者权益,在制度设计预留空间,坚持平稳起步原则。征求稿提出,将选取公司制度与信披完善的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开始试点。

  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建议尽快修改发布实施该意见。(中证网)

  证监会:建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

  12月13日,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修订并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改革与规范定价与配售方式,落实有关改革内容,进行了5个方面修改:取消行政限价手段;提高网下配售比例;调整回拨机制;提高发行承销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政处罚措施。此外,证券业协会将发布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交易所将就网下发行等出台实施细则。

  证监会还将协调有关单位出台有关配套措施,建立承销商诚信档案;建立投资者黑名单制度;交易所将开辟IPO专栏,让投资者第一时间阅读相关信息等。(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优先股转股设定条件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对价格作出限制,是为了平衡两类股东的利益。为限制利益输送,所以对价格作出限制。还有时间限制,是因为优先股是一个独立品种,转股时间过短,独立性会受到影响。随着试点的逐步推进,对此还会进一步评估。

  此外,什么情况下计为权益还是负债,由会计师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判断。(中证网)

  证监会明确优先股合格投资者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周五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优先股合格投资者范围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与RQFII以及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

  该负责人称,优先股对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资产规模有一定要求,但不要求投资经验年限。

  为防止利益输送,将发行公司的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开发行的合格投资者范围之外。(中证网)

  证监会:拟准许境外上市公司在新三板发行优先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周五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优先股,参照执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规定等,其优先股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非公开发行。(中证网)

  证监会:优先股配套措施将充分考虑市场各方意见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3日表示,将花2周时间征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意见,与此同时,证监会会根据市场各方意见,着手起草与优先股配套的相关政策文件。(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优先股合格个人投资者的门槛为500万元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优先股合格个人投资者的门槛为500万元。数额参照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

  该人士还表示,优先股并不是稳赚不赔。优先股给公司治理带来了复杂性,因此对于公开发行的公司也提出了一定的标准。(中证网)

  证监会:优先股不是稳赚不赔没有风险的投资品种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3日表示,优先股并不是稳赚不赔,没有投资风险的品种,优先股只是优先分配股息,一旦企业盈利不好,优先股也拿不到分红,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证券时报网)

  证监会初步划定优先股发行公司范围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周五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分股,二、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它上市公司,三、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该负责人称,经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优先股后,上市公司普通股不再属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的,上市公司仍可实施本次发行。(中证网)

  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可能一月出台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周五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可能一月出台。符合优先股试点范围的公司在报送材料(行情 专区)之前还需履行修改公司章程,通过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有发行意向的公司可以抓紧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发布,证监会将尽快修改公布定稿。办法实施后,证监会将及时发布配套的与申报材料相关的信息披露规则,以便发行申请公司准备申报材料。(中证网)

一、优先股试点的解读

  优先股试点政策解读:

  1.限制了控股股东的股权,将剩余股权纳入优先股,可以有效地解决“一股独大”问题。

  2.触动了控股股东巨额利益的“奶酪”,可打消相当多企业盲目的上市冲动,减缓扩容压力。

  3.控股股东拥有大量只能拿红利的优先股,将迫使大股东分红和送转股,提高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4.优先股只能在交易所系统集中交易,而不能在二级市场抛售,从而消除长期以来市场对没完没了的、超低成本的大小非减持的恐惧,有利于股价稳定,利于中长线投资。

  5.优先股不能计入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迫使大非不敢轻易减持股份。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像国美电器[0.00%]黄光裕和陈晓的控股权之争,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6.优先股制度还包括定向增发之类的再融资。一旦再融资也变成优先股,那么,无业绩支撑,无高成长性、无丰厚回报的公司就不可能融到资。而能以优先股进行再融资的,一定是好股票。如巴菲特就专门投资低成本的再融资优先股。

  7.优先股制度的推行,缓和了市场的供求矛盾,将极大地吸引目前云集在房地产、黄金、银行理财产品等市场资金,为市场带来比QFII和RQFII总共4000亿更多的新增资金。

二、投资浙股交挂牌的优先股一年,百万本金损失近半

  投资浙江股交中心挂牌企业优先股 一年百万本金损失近半

  原本以为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等到上市后能够一夜暴富。怎知,到头来不但没有收益还亏了本钱,这让投资者王先生懊悔不已。法律界人士表示,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很大,投资时一定要找法律界人士详细咨询,否则一旦出事,很难挽回损失。此外,签署每一份文件时,都要谨慎。投资者最好不要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否则亏钱了都不知道怎么处置。

  南京投资者认购1000多万

  新股上市后的几个甚至十几个涨停,让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股民新股中签无异于中了大奖。而投资还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并且还是优先股,是否更赚钱呢?其实不然。

  2014年9月,上海极元财富南京分公司的销售人员向投资者王先生推荐了“台州泰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动力)”优先股,该产品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托管,根据合同规定,该产品股息回报按认购金额的年11%计算,期限为一年。

  王先生思量着:先不谈上市后的上涨,光股息就有11%一年,这样的收益还是挺高的。因此,王先生拿出了老本,认购了228311股,共价值100万元。

  在王先生坐等收息的时候,却等来了不能兑付的噩耗。

  去年9月,王先生的合同到期,他拿着合同前去极元财富兑付,却被告知,自己投资的本金、利息均无法兑付。这让王先生傻了眼。

  王先生告诉《金证券》记者,购买泰丰动力优先股的投资者很多,南京、上海、杭州共有78名投资者购买了2087万元该优先股,其中,南京的12位投资者就认购了1000多万。

  募集资金被企业还债

  《金证券》记者在王先生签订的泰丰动力优先股认购协议上看到,泰丰动力是一家专业生产液力变矩器齿轮轴和各种紧固件产品的大型企业,并为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注册资本760万元。泰丰动力本次共募集资金300万,但不超过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液力变矩器齿轮轴和各种紧固件产品的产能、增添生产设备、建立销售渠道和网络及补充运营资金。

  而从出事后维权投资者反馈的数据来看,该产品当时募资达到2087万元,远远超出了当时所要募集资金的上限。

  王先生表示,从事后了解的情况来看,其实大部分募集资金均被企业用于还债了。

  王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能要回自己投资的本金,他和十几名投资者一起前往浙江台州调研他们投资的这家“高收益”公司,看到企业后,投资者心里都凉了半截。

  “厂房破旧,别说700万,给我500万我都不要!”王先生激动地说,“再调查一下发现,这家企业资不抵债,外债就有4000多万。我们都感觉被骗了。”

  六五折回购亏损一半

  王先生告诉《金证券》记者,在投资者多次交涉下,由泰丰动力、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浙江台州市玉环县街道等机构共同组成了泰丰动力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小组。在多次调解后,该处置小组最终出具了六五折回购优先股份额的通知。

  《金证券》记者在通知上看到,”鉴于目前泰丰动力企业资产负债现状(已考虑到其后续可能的资产增值情况),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收购方愿意按《优先股认购协议》中投资者认购金额(本金)的6.5折价格并减去投资者已获取的所有股息收入后,进行收购。“

  通知要求,“投资者持有多期优先股的,须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优先股份额。未提前向处置小组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转让,处置小组不再接受后续的处置协调工作。”

  通知上明确表示,“投资者如果不接受6.5折回购的方案,要么继续持有优先股,要么采取诉讼等方式解决。”

  签了这样的合同,意味着王先生当初投入的100万元,如今只能拿回一半,“所谓6.5折其实也就相当于5折,按合同我100万的股份一年利息有十几万,按回购方案,我拿到手也就五十几万,等于损失了一半。”王先生对《金证券》记者说。

  考虑到泰丰动力的实际情况以及这份通知的态度,无奈之下,王先生还是签了字。

  签字确认后很难再维权

  一家资不抵债的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那么为泰丰动力做股权托管的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向投资者销售泰丰动力优先股权的上海极元财富有没有对企业做该有的尽责调查呢?

  昨天《金证券》记者拨打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简单叙述后表示并不知情,称要找到知情人,一会儿给记者回电过来。不过截至记者发稿,该股权交易中心并未给记者答复。

  《金证券》记者又分别拨通了上海极元财富王副总经理及上海极元财富南京分公司负责人任总的电话,电话开机但均不接听。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王先生已在“关于泰丰动力优先股份额收购的通知”上签字确认,签字意味着确认此事,确认即和解。因此,王先生现在很难再维权。

关于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许峰律师提醒投资者,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很大,投资者在投资时一定要找法律界人士参详,否则一旦出事,很难挽回损失。此外,在签署每一份文件时,千万要谨慎。

  在销售理财产品时,理财公司有没有义务做好风险提示?销售平台有没有义务进行尽职调查?《金证券》记者将继续关注。

  新闻来源:中国网财经; 链接:

  我们78位投资者被浙股交与泰丰动力诈骗的新闻事实,目前已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

  新浪网:投资者投资优先股一年 100万本金损失近半 ;

  和讯网:投资优先股一年 100万本金损失近半 律师提醒 签字确认后很难再维权 。

  中金在线:投资优先股一年 100万本金损失近半 律师提醒 签字确认后很难再维权

   。(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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