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句话是对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
钱,虽然不能吃,但是用它能买来或者换来很多我们生命过程中所需要的东西,例如食物,衣服,居住的房子,车,教育等等。
在我看来,时至今日,人活在世上,就是靠钱来维持生计,其他的做补充。
没有钱,生命很难有保障,我们确实又很难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人爱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确实不好过。
在现在社会高速发展,物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钱,几乎代表了可能拥有一切的权力。
我们都是在为钱工作,赚钱养家,养家糊口。
爱钱,是人的通病,现实生活所迫!
没有人要求,也要自己去做的事情。
当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钱,也要有个限度,高度。不是什么钱,都可以去赚。
遵纪守法为前提,已是当今社会的主流!
人爱钱是没错,错在不知道哪些是可以,哪些是不可以做的事。
钱是生命和生活的必需品,说的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容易,需要钱来衡量差距。
钱,更能体现出我们的优越感,和舒适度!
小到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大家族,大到一个国家,没有钱,如何发展壮大,繁荣富强。
所以,我们还是要努力工作,争取赚到更多的钱。
让自己,和家人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才是正道!
天理循环,疏而不漏。
我们如此辛苦!
“人,爱钱,没错,钱是生命和生活的必需品”你怎么看?
我认为说的很好。有些人不理解,不认同,也很正常。
钱,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有容易,也有不容易。
不管怎样,
没有钱,确实是不行的!
我们就是这样活在这个世上,
爱钱,爱生命,更爱生活!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更多……
一、爱钱进确定立案,我投的20万能拿回来吗?
爱钱进确定立案,我投的20万能拿回来吗
估计是很难拿回来了,建议是一边跟进案情进展,一边联合其他受害者起诉为“爱钱进”代言的明星——汪涵和刘国梁。
汪涵是国内著名支持人,情商和智商超高,不然也不会从一个小跑腿做到芒果台一哥。事业上的成功让他多了很过头衔,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等。可以说,汪涵身上的光芒是任何一个主持人所没有的,但他好像并不爱惜。做广告,名人效应,没问题,但接广告一定要慎重。因为观众看到你出来,冲着你的信誉,他们会觉得这产品的的信誉同样好。
刘国梁同样如此,为祖国争的了多少荣誉,怎么就晚节不保了呢。还是为了钱?代言这个爱钱进,真的是刘国梁做的最错误的决定。身披国家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的荣耀,为一个敛财平台站台,真的让人大跌眼镜。
当然,还有许多类似汪涵和刘国梁这样的名人为敛财平台站台,比如黄渤,比如张涵予,这两位在我心目中也是幽默和猛男的代表。他们怎么就不惜自己的名声去代言敛财平台呢?难道真的是被蒙蔽了?明星都有做投资,他们应该很清楚这些平台用的是什么套路,可惜他们选择视而不见。
所以,联合其他受害者起诉代言明星,要求赔偿是个不错的方法,一来让这些见钱眼开的名人曝曝光二来也可以督促案情尽快完结,运气好的可能还能拿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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