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一直是婚前协议的拥护者,基于两个基本现实,一是这代人对婚姻速增的不安全感,二是婚前预估和婚后差异发生时速增的矛盾。
我想,很多东西,如果以法律形式、书面形式、录音形式、第三方见证形式、口头形式等,落实下来,起码充分交流过,能一定程度影响上面两个不乐观的现实。这种不仅仅是对女性,而是对两性都是有一定好处的。提前把矛盾点敏感点交流解决,合则降低以后冲突概率,不合则提前离场节约双方时间成本。
先说几个:
1.婚前资产公正,包括已有房产,婚房出资证明,各人比例,已有存款等。
2.婚前债务公正,包括全部贷款数额,还款年限,民间借款数额等。
3.婚后收入管理方式:是个人管理个人收入,还是共同账户存储理财等。
4.婚后消费管理:是个人可自由支配个人收入,共同开销如何处理,还是设定数额限制,超过多少数额必须让对方知晓等
先列这几个,抛砖引玉,欢迎大家从男女双方角度,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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