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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型保险受青睐 购买还需因人而异

erjian2022-06-1998

  去年险企可谓风光无限,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更是大卖特卖,在利率下行市场中俨然成为闪亮的理财明星。以前大家都比较偏爱买银行理财、基金、信托之类的理财产品,现在发现理财型保险已大行其道,却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也该跟风买一点。姚太太认为,理财险也有几种类型,每个人适合购买的当然也因人而异。

  对于保守的理财人士来说,保险是以保障为主,理财功能并非其主要诉求。然而,不少投保人希望自己缴纳的寿险保单也能产生收益,因而催生了投资理财型保险。理财险除了具备保障功能外,还有一定的投资和储蓄功能。简单来说,保险公司将一部分保险金拿去做投资,每年分给投保人一定的红利,等保险期限满后再返还保险金。这样一来,投保人就能通过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达到投资目的。

  具体来看,眼下市场上的理财险主要有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这几种。那么,这几种又分别适合哪些人投保呢?且听姚太太来分析讲解一下。

  首先,来看看风险相对较大的投连险。业内将其称为“基金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的手段,设有不同风险类型的账户,与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挂钩。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

  显然,投连险以投资为主,兼顾保障,由专家理财选择投资品种,不同账户之间可自行灵活转换,行情好的时候,有可能获得很高的收益。而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如果受不了短期波动而盲目调整,损失也许就很大了。因此,姚太太建议,对收益要求比较高,同时对风险承受能力也较高的人,可以选择投连险,但要注意别买太多。

  接着,姚太太说到了万能险。这一类型的产品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投资账户,有保证最低收益。除了必须满足约定的最低收益外,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说它“万能”,主要表现在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等方面。由于万能险风险适中,适合坚持长期投资,自制能力强的投资人。

  最后,姚太太说到了风险相对较低的分红险。分红险通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理财险稍低。除固定生存利益之外,每年还有不确定的红利获得。因此,分红险适合比较保守,不想承担风险的投保人。

一、太平洋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家庭理财帮你钱生钱 [[已扎口]

产品特色

• 巧理财 终生年年祝福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9%的祝福金,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即可领取,无需长期等待。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轻松满足长期财务规划的需要。

  • 巧保值 七十还本祝寿金

   除每年可领取祝福金之外,在70周岁时,还可领取到一笔相当于已交主险保费总额的祝寿金,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可用于养老生活支出,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质。

  • 巧增值 复利累积红利金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每年分享到公司经营的成果。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均可留存在本公司账户,以复利累积生息,收益升值空间可靠稳定,助您抵御通货膨胀。

  • 巧防范 抵御风险保障金

   一旦投保,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在保障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防范身故风险。

  • 巧关怀 加倍体贴关爱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将每年获得一笔金额等同于祝福金的特设重大疾病关爱金,增强生活保障,加倍体贴呵护人生长路。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

  • 巧呵护 人性彰显豁免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除可获得重大疾病关爱金之外,对分期支付保费的,本公司将逐期豁免主险和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疾险的剩余保费,为您减轻经济负担,而且还继续享有理财计划的各项权益,彰显人性关怀。

  • 巧心思 指定日期送礼金

   可自由设置祝福金和祝寿金在每年及70 周岁时的领取日期,如生日、结婚纪念日、开学日等,使受益人在特定的日期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赋予您的爱更深刻的含义。

  购买提示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交费方式

   保险费采用趸交、3年限交、5年限交、10年限交或20年限交的方式。

  3、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被保险人终身。

  保障责任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本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3、身故保障:

   (1)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关爱金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于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对于符合重大疾病关爱金给付条件的,除给付重大疾病关爱金外,我们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鸿鑫人生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第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鸿鑫人生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3、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示例

   王先生,公司职员,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王小天投保20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20份“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额都是2万元,年交保费12520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保障利益

   王小天的保障利益如下:

   1、祝福金:自合同生效日起,小天每年可领取1800元,直至终身。王先生指定领取日为小天的生日,将祝福金作为小天的生日礼物和成长纪念。

   2、祝寿金:小天7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笔金额相当于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的祝寿金117200元。

   3、上述祝福金和祝寿金若留存于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生存给付累积账户金额到60周岁时可达302301元,到80周岁时可达753314元。

   4、重大疾病关爱金及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小天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于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获得180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同时公司将豁免以后各期的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小天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5、身故保障:若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身故时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万元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

   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2、红利是不确定的。

二、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特点:

   ●快速返还收益高 终身领取不封顶

   ●短期交费三五年财富积累见效快

   ●身故保费可返还 更有分红添惊喜

   ●保单贷款解危急 资金运用更自如

   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示例

   0岁男性,投保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 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0290元。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60岁前,每两年领取10000元生存保险金;60岁开始,每年领取6000元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0290元,第二年身故领取100580元,第三年身故领取150870元,第四年身故领取201160元,第五年及以后身故领取251450元。

  本计划还可以附加专属的《平安附加金裕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人生路上保障男性28种、女性30种重大疾病,让您无后顾之忧。

   案例:

   黄先生,事业经营的风生水起,年初又喜得贵子,人生正是春风得意。然而如何合理规划财富,让财富不仅仅在自己的手里累积增长,更能为孩子构筑可靠、稳健的财富未来,黄先生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平安人寿3月1日推出金裕人生两全分红保险,助力黄先生实现财富稳健增值。

   金裕人生就像是一个可靠、稳健的人生财富伴侣,护佑着财富的延续和传承。它能领取和生命等长的现金流,可一直陪伴您人生的各个阶段。同时,它的分红和累积生息也可以点滴聚财,稳健增值。另外,金裕人生还设计了弹性自如的资金运用方式,可以让投保者拥有灵活的现金流。

   终身领取,持续累积财富

   60岁前,金裕人生每两年派发基本保额的10%,补充各种生活资金需求;60岁起,金裕人生每年派发基本保额的6%,直到终身,这时的金裕人生就是您安享晚年养老的得力助手。生存金若不领取,还可以留存在平安享受累积生息,待有需要时,就可部分领取使用。

   另外,一旦被保险人身故,还将获得保险费全额返还,保证本金无忧。

   点滴聚财,稳健一生

   除固定的生存返还外,金裕人生客户还可以参与分红,与平安共享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平安人寿国际化的投资团队,严谨务实的管理机制以及良好的过往业绩,都是未来分红的有力支撑。

   弹性自如,资金运用自己做主

   金裕人生特设3年及5年短期交费选择。短期交费,有利于投保人对大额资金的灵活规划。当急用现金时,还可以最高申请现金价值的80%,进行保单贷款,充分保证投保人现金流的灵活机动。做生意有时头疼于现金流紧张的黄先生,对这一点非常满意。

   另外,配合金裕人生上市,平安人寿还同时推出了其相应的附加重疾险——附加金裕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为客户的生命保驾护航。

   财富的积累和延续,是当下中国许多富裕家庭面临的共同课题。及早规划,将能在财务安排上获得更从容的空间。黄先生的未雨绸缪,可谓智者先行。

三、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最好理财

即投即领:保单生效当年就开始领取年金,利益提前收获

  收益不断:从保单生效直至74周岁每年都有稳定的年金收益

  身故保障:保障是基本保额乘以身故时交费年度数的1.1倍

  分红回报:每年可享受分红

  满期给付:生存至75周岁可得到满期保险金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

  年交

  交费时间

  3年、5年、8年和12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投保期间急需用钱怎么办?

  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可高达保单现金价值的80%。

   钱先生为自己0岁的儿子购买了美满一生,选择5年期交,每年交费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7.62万元,其利益为:

  关爱年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关爱年金:

  7.62 万×5%=3,810元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8.1万,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7.62万×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最高41.91 万元)

理财型保险受青睐 购买还需因人而异

  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说明: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身故所得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表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表-男(点击查看)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表-女(点击查看)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曰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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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分红美满一生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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