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周五发布通知,对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作出调整,首次允许其发行投资于境外股票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刊登在银监会网站上的新闻稿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丰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促进该项业务稳健发展.
银监会此前的有关规定仅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债券、票据和结构性产品,但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市场人士认为,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这将削弱银行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的受欢迎程度.
银监会的调整通知称,将"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的规定调整为"不得投资于商品类衍生产品,对冲基金以及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BBB级以下的证券."
通知并规定,商业银行发行投资于境外股票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时,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单一客户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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