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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进军互联网金融的利与弊

erjian2022-06-0299

  上周五,有市场传闻称,中信银行正与腾讯筹备一家P2P网贷公司,且挖来宜信旗下销售创新中心总监刘亚平担任总经理。消息虽然立刻被中信银行否认,但银行与P2P网贷网络借贷的碰撞仍在业内激起不小风浪。第三方P2P网贷网贷平台搜贷360在调查中发现,银行的准P2P网贷平台与时下火爆的P2P网贷相比,存在着门槛较高,收益率相对低的情况。对于传统的银行业来说,拥抱P2P网贷的过程正应了那一句歌词,想说爱你并不容易。

  银行做P2P或承担信用风险

  P2P平台的监管问题因倒闭跑路事件增多而呼声日强。

  近期,国务院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做了分工,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另外,在多部委参与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有四个底线必须明确: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做P2P最大的问题就是会存在隐性担保。张陶伟表示,相比互联网公司,投资者更愿意相信银行的主因是银行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所以,未来银行做P2P可能就会涉及承担信用风险。

  上述银行业分析师表示,银行做P2P给投资者的收益率应该比较高,和纯粹的平台不一样,银行某种程度上需要保证信用问题,比如资产不能违约,不能容忍完全不给客户任何偿付,这需要隐性的信用成本和担保,与传统的P2P会有区别。

  银行具有风险控制优势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银行进入P2P行业的优势又是什么?未来是否会短期实现盈利呢?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加入P2P的行业优势非常明显,“首先,银行最擅长的就是风险控制,当互联网金融的本质逐渐显露之后,银行后来居上并不难;其次,无论资金量还是品牌影响,银行都是P2P行业的大鳄。预计随着更多银行的加入,在加剧竞争的同时也会规范P2P行业的发展。”

  张陶伟表示,银行自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在调研企业安全、内部控制上都有优势。

  上述银行业分析师则表示,纯粹的P2P平台面临安全的融资主体的问题,但是,金融机构和银行都有一定的客户资源,银行可以从现有客户资源中筛选,容易找到优质的资源;从金融产品的销售来说,银行则有更正规的渠道销售方式,银行可以更多从全局上把握信用、流动性风险,这是一般P2P平台很难做的。

一、科煌财富;互联网金融的中国道路

  虽然马云和马化腾提供的金融服务眼下还很有限,但是互联网支付(不含银行互联网业务)交易笔数已经占支付总笔数的30%。市场从中看出了巨大的潜力,乐观者甚至认为其将颠覆传统金融。

  未来金融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谁能在数据为王的时代抢占制高点,还是个未知数。传统金融企业依然牢牢把握大客户、特许经营、长期的声誉、国家隐形担保等优势,可动用的资源还很多。如果能把握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机遇,通过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有希望同时获得技术和制度双重红利,实现转型发展,重新获得活力。

  今年6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马云的文章《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马云喊出了要成为“金融业搅局者”的口号。建行、工行、民生银行(行情,问诊)等则陆续宣布发展电商平台,以实际行动展示应对“电商搅局者”的姿态。随后,国家七部委联合调查互联网金融,体现了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高度重视和谨慎态度。

  一、网络改变金融

  互联网金融中的一些主要模式包括P2P、众筹、移动支付、电商金融等。2005年,第一家互联网P2P公司Zopa在英国上线。在中国,以马云为代表的电商取得巨大成功,商户及相关活动在虚拟世界的商城中被互联网记录并形成大数据,这为分析商户行为特征、信用状况、金融需求提供了可能。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社交网络无时无刻记录现实世界人们的活动,这为记录微信使用者在现实世界的活动并形成大数据提供了可能。虽然马云和马化腾提供的金融服务眼下还很有限,但是互联网支付(不含银行互联网业务)交易笔数已经占支付总笔数的30%。市场从中看出了巨大的潜力,乐观者甚至认为其将颠覆传统金融。电子商务在中国取得的成功甚至超过了美国,马云将其原因归结为中国的传统商务做得太差了。

  马云作为一个外来者,成功进入金融领域,并开拓新的理念、模式和领域,在商业银行的薄弱领域小微贷款、消费贷款等方面积累客户优势、IT优势和大数据优势,必然引起关注甚至震动。马云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以下几点:

  首先建立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电子商城,提高商业流通效率,促进生产,解决就业,方便老百姓。

  其次,从服务电商出发,建立类似银联的支付平台。今年8月,阿里金融还推出支付宝透支消费服务。

  第三,将贸易流和资金流结合、使用商城供应链(销售链)中获得数据评价风险开展小微贷款,甚至能做到无抵押、无担保、快速审批。

  第四,打造金融产品网上超市。6月中旬,支付宝携手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8月,支付宝和37家基金公司达成协议,拓展基金销售平台。

  网络巨头腾讯公司旗下的微信,诞生仅2年半,就已经拥有4亿用户。最新推出的微信5.0新版本通过全新的“扫一扫”成为互联网超级移动入口。微信支付强调一键支付,绑定一张银行卡,设定微信支付密码,之后每次支付只要输入微信支付密码即可。

  马云和马化腾的互联网金融尝试引起了金融业界广泛的关注。平安保险集团的马明哲认为,大数据和移动互联将给金融业带来颠覆。马明哲在互联网金融的布局上大手笔不断。马明哲的目标是5年内平安的非传统业务跑赢阿里和腾讯,成为未来平安发展的新引擎。

  除了上述所谓电商金融、金融电商之外,众多的网贷公司以P2P名义大量涌现,已达300多家。

  二、创新释放红利

  乐观者预测,互联网金融将颠覆银行。比尔·盖茨多年前关于传统银行是行将灭绝的“恐龙”的预言难道即将成真?短期来看,大型银行在金融业中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互联网技术世界领先的日本,尽管互联网金融很发达,甚至还实行零利率政策,但是日本三大银行存款依然很多,地位并未降低。

银行业进军互联网金融的利与弊

  目前,马云们给金融业带来的更多是启示和舆论压力,许多人通过支持阿里金融,来表达对金融改革的期待。对庞大的传统金融体系来说,这些外来者还只能算“小微”级别。以最具代表性的阿里金融为例,马云从事的第三方支付和小微贷款业务还不能动摇银行的盈利基础。马云如果希望做大,将面临申请经营牌照以及资本充足率的约束。理论上,民间有足够的资本,但是与资产增加相伴的是风险的增加。马云的金融帝国还缺乏最为重要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牌照。即使获得牌照,还需要相应的人才、IT系统和经验。另外,品牌和口碑建立也非一日之功。

  电商发展推动贸易脱媒,贸易脱媒推动金融脱媒。未来金融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谁能在数据为王的时代抢占制高点,还是个未知数。传统金融企业依然牢牢把握大客户、特许经营、长期的声誉、国家隐形担保等优势,可动用的资源还很多。如果把握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机遇,通过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有希望同时获得技术和制度双重红利,实现转型发展,重新获得活力。

  互联网技术为金融企业特别是大型金融企业克服大企业病提供了技术基础。大企业病的本质是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之间不匹配、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传导不畅。在金融业信息化初始的时候,系统之间的专业分割、标准不一、流程过长,运行成本高;部门各自为战,信息传导迟缓,市场反应迟钝。这些大企业病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有望得以缓解。看看微信对现有大型电信营运商带来的挑战和威胁,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继续依靠跟随战略也是危险的,传统金融应当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

  互联网金融为发展农村金融、社区金融、普惠金融提供了技术手段。由于居住分散、收入较低等原因,虽然国家已经采取了大量的支持措施和政策倾斜,但是针对广大的农村地区、数量众多的农民工的金融服务依然供给不足。由于手机在农村地区的广泛使用,基于手机支付的互联网金融可为解决农村和农民的普惠金融需求提供解决手段。柬埔寨和非洲一些国家已在实施推广这一模式。

  互联网金融为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提供了新途径。我国的民间金融一直存在,而且规模相当可观。民间金融为老百姓的生活和生产所需要,但是由于长期处于地下,加之权力介入,时常爆发危机。规范运作的网络贷款公司由于网络的特性具备更高的透明度、能够详细记录借贷行为,有助于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运作,也有可能实现技术和制度双重红利。

  互联网金融为改善客户服务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小微企业贷款和消费贷款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提前发现潜在客户和潜在需求,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主动向客户提供信息和服务。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可以通过网络销售产品,避免开设实体店的大量投入和运行成本。互联网时代自组织的特征有助于客户直接参与金融产品设计。

  互联网银行和大数据技术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工具和相关数据。互联网供应链融资由于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高度融合和在线控制,贷款效率和安全性大大提高。随着信用数据化,传统抵押贷款模式将越来越多被信用贷款模式取代。互联网技术有效突破地理距离限制,构建了一个庞大的网络“熟人社会”,并通过互联网记录形成大数据,违约者将受到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社会制裁”。互联网银行和大数据技术为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供了可能。有人估计,互联网业务的成本只有传统业务成本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采用互联网金融降低成本,也是传统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所必需的。

  三、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技术特征是使用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有平台才有大数据,有数据才好做金融。马云们从建立平台出发,积累数据,进军金融。传统金融机构纷纷进军电子商务,就是希望通过交易平台获得数据。

  作为侵入者,互联网企业气势逼人,在个人客户、小微企业、渠道、跨业等方面具备优势。马云、马化腾在渠道上优势明显,保险、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将越来越多通过网络销售。传统金融机构原有的网点、人员优势将逐渐消失,最终可能成为包袱。一些发达国家90%的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办理了。

  但是,传统金融机构对客户粘性还是很高,在客户心中的信誉高,马云们等外来者面临建立可信度的挑战,这在重视人际关系和关系型融资的地方并不容易。通过互联网办理的业务笔数虽然占30%,但是金额只占0.5%。这说明,大额支付还主要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其中也有客户信任度和消费习惯因素。

  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非常严峻,其中,有一些挑战是共性的,有一些是独有的。

  首先,建立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的理念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具有颠覆性的区别。面对未知的未来,习惯了传统模式的金融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首先遇到的是观念转变的挑战。旧的观念将制约新的模式产生。习惯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客户在迈入大数据时代时,有的可能不具备相应的自学自适应能力,需要进行引导和需求创造。传统金融企业内部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和层级管理体系也和信息化时代“世界是平的”所要求的信息结构和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需要消除信息屏障,建立扁平化的层级结构和立体多维的信息交流机制。

  其次,胜任互联网金融的人才不足的挑战。互联网金融不但需要熟悉金融业务、熟悉新技术运用的人才,更需要具有创新能力、敢为天下先的人才。在传统金融业中,稳健和循规蹈矩是行业文化,遵守习惯和流程是基本要求,长期在传统模式下工作的管理人员缺乏面向未来的创新精神和能力。IT人员重要性提高,系统开发要从原来长周期转向短周期迭代模式。在实现技术替代的同时,传统金融企业原有的人员如何安置也是巨大挑战。阿里金融是在和传统金融合作过程中通过学习借鉴成长起来的,其管理层主要人员均有银行工作经历。面对未来,他们也和传统金融机构的人员一样需要探索和实验,无人能够保证比别人更有远见。

  第三,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所需要的激励约束机制的挑战。互联网金融更加鼓励创新,需要因时而变;更加注重客户服务,需要及时响应;更加依靠智力,需要高级人才。这些都要求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作出相应调整,调整的过程将会比较困难。机制不到位,新的模式难以建立;模式不到位,激励机制难以建立。开发模式从领导交办过渡到3I模式,需要更加以人为本,关怀和信任员工,提高创新差错容忍度,创建鼓励尝试和创新的企业文化和激励机制。在这方面,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激励约束机制的调整将是衡量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决心的重要指标,也是决定其转型能否成功的重要保障。

  第四,风险的挑战。金融业在大数据时代,面临机构相互之间的竞争,还面临互联网企业的竞争。面对竞争和大趋势,墨守成规是最大风险。但是急于求成,也面临翻车的风险。在创新过程中,如果人才、机制和管理跟不上,更容易出现风险。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还面临IT风险、客户隐私保护风险等,这些新的风险需要新的管理手段。表面上生机勃勃的互联网企业隐藏大量的失败案例。互联网公司若做不到最好,失败的可能性更高。新兴的网络借贷公司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许多公司名义上是网贷,实际上以线下为主,客户征信资料不存。这些问题不解决,和传统的民间金融比较优势不明显,失败的可能性就很高。

  当前消费者对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要求较高,差错容忍度低,而对新兴的互联网企业的容忍度相比较高,这从微信因系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和银行因系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后消费者和公众的不同反应就可看出来。随着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业务,消费者和公众对他们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任务会越来越重。因此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是互联网金融共同面临的课题。看看那么多的手机短信诈骗、信用卡盗刷等案件,就知道面临的安全问题不容低估。

  四、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

  信用数据化,数据资产化。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正在影响着个人和企业需求并对金融业产业巨大冲击。

  互联网技术是发挥后发优势的重要机遇,为追赶者弯道超车提供了可能。互联网技术被银行发展出网银、被主流媒体做成页面、被中国移动做成动感地带、被商场当做电子化铭牌,近几年又诞生了支付宝、微博、微信和京东淘宝。民间的创新活力是经济发展和转型的希望所在。在旧的红利逐步消退,亟须挖掘新的红利情况下,中国一定会把握互联网金融的历史机遇,以技术变迁推动制度变迁,以制度变迁迎接技术变迁,争取获得技术和制度双重红利。

  目前的金融监管都是针对传统金融模式,面对互联网金融时代出现的新的风险行为,监管也面临挑战。由于互联网金融模式尚未确定,建立新的金融监管模式的难度极大。要把握好创新风险容忍度,给互联网金融创新空间,同时还要守住风险底线。在互联网金融兴起时要保护创新和创业热情,又要注意防止新的泡沫和短期行为,坚决打击网络诈骗行为。互联网金融实现底层跨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需要央行的顶层牵头协调。

  按照国家鼓励发展民营银行的计划,可以择机给部分优秀互联网企业发放银行牌照,按照巴塞尔原则严格监管,并鼓励其大力发展,特别是向农村地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实现其服务“80%”群体和长尾的愿景。

  银行“太大以致不能倒”的危害性,已经成为业内共识。但是,目前大型银行依然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在大型银行改革方面,政府选项不多,当务之急还是尽快发展民营银行,特别是能承接大型银行主要功能的民营银行,从而在增量改革方面取得进展。实际上,目前我国银行并不少,想办银行的人也不少,但是不论从投资人资格、还是业务相关性来看,马云和马化腾都是排在前列的,他们在获得银行牌照后,有机会、有能力成功发展出能够承接大型银行部分功能的互联网银行。

  检讨监管和管制措施,果断放松或取消限制新技术使用、妨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制,引导互联网金融满足普惠金融需求。根据功能监管的原则,对同样的业务采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按照“重监管、轻税费”的原则,在监管上一视同仁,但是在税费方面适当给予减免和鼓励;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税收政策,减轻互联网金融企业负担。按照“严资产、宽服务”的原则,对涉及信用风险的网贷业务,要在落实自担风险、规范透明的前提下严格监管,控制其倒闭的外部性影响;对网络销售、支付类业务重点监管操作风险,保护客户信息安全和隐私,尽量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

  和现在的民间金融相比较,P2P网贷公司至少采用公司制和互联网进行经营活动,在阳光化和规范性方面有所进步。P2P网贷公司应该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律,中央监管部门应按照全国监管一致原则,授权地方进行监管;如果跨区经营,则要确定主监管者,并受到更严监管。明确登记、IT标准、风控体系、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为限制其外部性,可考虑在发展初期或对刚开办的公司统一制定总资产上限、总客户数上限、不允许吸收存款、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等全国统一规定。

  目前,各地争相引入互联网金融企业,要避免重引入、轻引导;重发展、轻规范;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全国统一的征信数据建设,打破数据孤岛和信息屏障;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互联网金融提供支撑。大力发展移动支付,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的移动支付。鼓励传统金融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赢,共同开辟互联网金融的中国道路。

  科煌财富认为和现在的民间金融相比较,P2P网贷公司至少采用公司制和互联网进行经营活动,在阳光化和规范性方面有所进步。P2P网贷公司应该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律,央行也应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监管,以尽快实现行业阳光化和规范化。

二、工商总局:5-11月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5月5日,工商总局网站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印发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今年5-11月将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将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通知》表示,将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案件。完善网络案件指定管辖、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机制,优化跨地域监管执法指挥协调和执法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电子证据留存及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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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互联网时代金融风控容不得半点闪失

  互联网时代金融风控容不得半点闪失

  作者:刘春泉 来源:经济参考网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发生后,有人计算,并不需要太多资金,即可利用现在各公司的软件化交易和市场跟风炒作,在沪深股市兴风作浪,这为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美国2010年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千点大跌后,交易所建立了断路机制,我国监管机构理应督促交易所加紧建立类似机制,防患于未然。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与2010年5月6日美国因交易员操作失误导致股市接近千点的大跌何其相似?此事让人产生的第一个疑问就是,光大证券的风控和合规程序为何没能发挥作用?从其他领域事故调查的经验来看,发生差错和事故,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缺乏完善的制度,而是有制度却未得到切实遵守,只有极少数是当时科技和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料到的意外。

  据证监会昨天的通报,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发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这次事件中,光大申请撤销交易的说法没有得到证实,而上交所微博则确认已经成交的将正常清算交收。而依据电子商务的根本规则,撤销交易就是撤销合同的法律行为,鉴于如今的电子交易都是全球紧密关联,许多交易都已是系统自动触发,因而撤单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绝不能轻易为之。

  证监会的通报未提光大证券的风控和合规相关设置和软硬件配置问题,这暴露了我国企业在享受电子商务的便利之时,对电子商务风险防控警惕性严重不足的软肋。目前没有企业敢于说不重视风控和合规,但往往合规和风控的举措只在设置相应的部门或者岗位,有一些内部审核流程,仅此而已,而且在实际运行中只是作为辅助和制衡部门。因而,在系统错误而非人工操作情况下,风控合规失效也在情理之中。这就像银行信贷审查,如果造假文件通过了第一关,后面的重重审核都统统流于形式,毫无实质作用。

  看光大证券昨天公布的自查,其策略投资部所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出了问题,未能对可用资金实行有效校验,系统缺陷会导致在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订单,导致两秒内生成26082笔订单。在订单生成、资金校验、正式发送前是否设置二次确认环节等,其实存在多个可以设置风险监控的节点,要么系统没有相关设置,要么设置没有发挥作用。究竟是软件厂商的问题还是光大证券自身的问题,目前还不清楚。顺便提醒光大证券应适当保存证据,切不可因不了解电子证据规则导致证据未来无法被法庭所认可。

  如今互联网时代,再强大的企业,也存在因为致命失误导致万劫不复的可能。百年金融老店巴林银行1995年因交易员李森的操作失误而倒闭的事例大家都是熟知的。所以,企业电子商务风险的防控,必须贯穿于业务全流程,包括软件开发时的初始设置,应根据法律和风控的需求,多节点合规防控。现在很多机构都有软件化交易,就是根据一定规则自动触发交易,这当然反应迅速能抢占市场先机,但也可能导致盲目跟风,一旦失误形成巨额损失,企业不死也要脱层皮。

  所以,笔者作为长期研究电子商务的律师,笔者一直建议企业必须在软件开发阶段即着手风控和合规的设置。例如,当年许霆案,如果银行ATM系统软件按相关规章设置每日取现2万元封顶,或每日每用户交易不超过三次或五次,可能银行的损失就不会那么大。当然,有人会说,发生这类案件往往就是软件本身发生错误,也许这种设置有,却由于发生错误未能发挥作用,其实这也是能预见和解决的。比如为预防可能的断电,通过双回路供电等方式确保供电安全,合规风控也该通过多节点的设防,确保即使一两个节点发生错误,也不会造成致命后果。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发生后,有人计算,并不需要太多资金,即可利用现在各公司的软件化交易和市场跟风炒作,在沪深股市兴风作浪,这一点为我们的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美国2010年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千点大跌后,交易所建立了断路机制,只要股价异常震荡触动断路机制,会有人工干预和确认,这可以有效防止因软件错误导行情致暴涨骤跌的现象。我国监管机构理应督促交易所建立类似机制,防患于未然。

  我国券商等金融机构往往舍得花钱买软硬件,但在法律的细分研究和专业性防范等方面重视不够。有人会说,大多数证券公司不都有完备风控和合规体系,也外聘了知名或者大的中介机构吗?问题是社会是复杂的不断变化的,没有谁对所有的问题都精通,多数时候证券公司出于种种原因都只会聘请一个或最多几个精通金融业务的中介机构,所有法律问题都由这些机构出具意见满足监管要求。但谁见过外聘律师有出具否定意见的?甚至连保留的都没有。因为如果律师有不同意见,出具保留意见就不能获批,那律师就会被炒掉。再说,有多少律师愿意丢掉客户呢?所以,律师等中介机构其实会跟企业结成利益同盟,从制度设计层面来说,似应借鉴干部异地交流的做法,强制上市公司在一定年限须更换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来说,只有无不能对外的难言之隐,才能堂堂正正坦然面对公众的监督。

  这种偶发性、或然性风险虽然一旦发生便惊天动地,但在平常则存在日常防范如何落实的问题:天天讲狼来了,却多少年没见着,见着了也是别人的,因此,麻痹大意是常态。这是人性的弱点,客观规律使然。因此,若不从研究人性规律的角度去寻找解决之道,再好的解决方案也只会流于形式。只有真正认识到这种或然性的事件一旦发生,致命的概率却是极高的,才有可能把监管措施落实下去。

  美国交易所建立的断路机制等防控办法,虽不一定能杜绝突发事故的发生,但至少可以很大程度上预防,建议我国证监会在处理类似事件时,把各公司平时在合规防控方面的投入,工作记录及管理等因素,作为最终决定如何处罚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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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失半点不得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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