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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社保?真的假的

erjian2022-07-29121

  是谁迫害了我们,剥夺了我们应有的职工权益

  ——血泪痛诉假社保

  艰辛维权路,何日见阳光

  我们是江西省宜丰县畜牧水产局原下属企业单位2003年企改前就已退休的大集体职工,现平均年龄70岁以上,有我县畜牧兽医界的开创元老,也有我县60年代城镇首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有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骨干,也有至今54年党龄的中共老党员。

  企业改制后,虽然我们的退休养老金一直在县社保部门领取,至今也仍捧着那每年须年检且与我县其它企退社保职工一模一样由社保部门统一制发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证》。但至今我们每月领取的社保养老金却仍然是2003年企改时的180~360元/月,七、八年来分文未变化。

  国家第一次调增企退职工社保养老金起,我们才发现并就对我们的社保养老金不正常,不合理问题向我单位原主管局即县畜牧水产局及社保局等有关部门不断反映申诉,要求给予正常应有的社保养老金待遇。

  当时,我们完全是基于一种一贯相信党,相信组织领导的心态,因此在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挨家挨户要我们在他们事先拟好的,但我们至今也不知其内容的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当时领导还说:以后企业不存在了,你们没有人管了,为了让你们已退休职工晚年生活有保障,现将你们已退休职工全部转入社保。

  可是,美丽的谎言背后却是个狠毒的陷阱——假社保。现在已经明确:说白了,当时单位给我们办的是挂“社保待遇”的羊头,实是“永远固定退休养老金月额,由社保部门代发”的事。

  为此,我们不顾年老病体,经数年奔波、申诉,但所领受的是冰冷的面孔和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搪塞。

  在几年还没有反响的情况下,我们于2009年8月30日和2010年元月8日(春节前夕)直接向我县委、政府信访办、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送呈了《关于请求按国家规定给予正常退休待遇的报告》及《关于再三恳请尽快落实按正常退休待遇的报告》,请求敦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我们真社保的问题。

  2010年元月18日,接县畜牧水产局通知,要我们当事人次日在局会议室召集我们座谈。企改时,我们已退休人员17人,现除已故3人,所剩人员居住分散且均老弱体病,故实际到场当事人只7人。当时现任局领导除表示同情我们的遭遇外,向我们宣读了对我们养老金所谓“修正解决”的方案,内容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在给我们原发放养老金的基数上,可参照享受社保其它企退职工调待待遇;但不享受企退职工社保其它待遇,也不补调和补发2010年以前国家对企业退休社保职工的调待待遇,且前提还必须在县畜牧水产局和县社保局为甲乙双方的并已拟好的协议上签上个人的名字,以视同意,否则一切照旧。(即使是这样的修正解决,也并未将我们纳入真社保——此乃后叙话)当时我们就表示,对过去不合理的养老金待遇问题深感痛切,对畜牧水产局今重蹈覆辙的作法无法理解。座谈会结束时,除了三位十分年迈体弱,自感反正活在世上的日子难有时日了,没有精力去争辨,忍气吞声违心地签了名。

  但在此后的几天里,水产局又故伎重演,多次到各家各户去诱逼,甚至有几位当事人不同意、不在家的,也诱其亲属代签。

  2010年元月25日,我们将畜牧水产局的这一作法,书面汇报面呈了县政府信访办及县委有关领导,声明对此调处不服及理由。请求考虑我们提出的要求,做到有错必纠,落实我们的真社保,要求养老金的标准按照江西省历年调整企退职工社保养老金政策调整到当今社会相应同等水平,并补发我们2003年企改后国家政策性调资增加的部分。

  在几个月的奔波、并催询结果的等待却还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于2010年4月25日又将一份《关于请求按国家劳动社会保障规定落实正常养老金的再申诉》呈给了县有关领导及县政府信访办。可又在两、三个月等待也无回应的情况下,我们才撑着病体分别多次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并送呈了以上书面报告。在省局有关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们又于2010年7月22日向县信访局送呈了《关于申请给予请求落实正常养老金的再申诉明确答复的报告》。

  2010年8月13至17日,我们中的四位当事人分别收到了由县畜牧水产局的但所示日期却是一个月以前的2010年7月8日的《关于对原兽医协会退休职工“请求按国家规定给予正常退休待遇”申诉报告的回复》。由于该《回复》中没有明确答复我们提出的实质性问题及理由,我们又于9月3日向县信访局及政府有关领导送呈了《关于就(关于对原兽医协会退休职工“请求按国家规定给予正常退休待遇”申诉报告的回复)的质疑和再次申诉》。至2010年10月20日,在县信访局个别领导的指教下,我们又向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送呈了《关于请求信访有关事项复查的申请》。

  10月28日,由县畜牧水产局召集了我们几位当事人座谈,在座的还有县信访局、县社保局等几位领导,其座谈目的就是要我们顺从县畜牧水产局与社保局为甲乙双方的那份协议并签字,否则退休养老金还是按2003年企改时数发给,不于调整,也没有政策解答,至于真假社保问题,说那是过去的事,也劝我们莫谈,不要追究了。我们通过这次座谈会,事件的玄虚更进一步明晰,可以这么认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最普通的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在企改当时的某些弄权者手中,是可以任意玩弄的。在对我们已退休,且居住分散的老职工的退休养老金社保问题上有歧视,有行政乱作为之嫌。

  在万分不得其解的情况下,几个老年人不得不亲身伴行又将此情况向县、省级有关部门上访。在省信访局有关部门指示下,于2011年元月20日,又一个春节前,我们又向宜丰县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呈送了《强烈要求就我们的信访有关事项给予书面答复的报告暨再次请求落实给我们真社保的报告》。

  直至2011年3月2日,在我们催问信访局是否有县畜牧水产局上级行政部门的书面答复时,得到了却仍是盖有县畜牧水产局章,实属县畜牧水产局对此事的第二次回复:《关于OOO〈强烈要求就我们的信访有关事项给予书面答复的报告暨再次请求落实我们真社保的报告〉的回复》。

  从这《回复》中,我们看不出是否是其上级行政机关的复查结果?也没有政策条律解答我们提出的问题,与前一次也是畜牧水产局的回复内容没有根本的区别,似乎对企改当时单位和主管部门办错了我们的退休养老金问题,错了也是对的,完全没有体现我党一贯提倡的“有错必纠”的工作作风,对造成假社保的根源不正视。

  不得已,我们才又于2011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县人民政府出具报告,并强烈要求给予书面答复,希望能按党和政府在的社保政策,解决和恢复我们真社保的问题。

  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今天,我们这几位当事人中,除了一位收到了一纸时间于4月26日的《回复》外,余者均未给予答复,而这一位当事人的仍又由县畜牧水产局盖章的属该局第三次《回复》中,完全文不对题答非所问,不仅对原给我们办的假社保问题只字未提,竞要我们按赣发2010[29]号文件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问题和现今企退未参保职工,自行去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此等情形,难怪乎在数月前我们去县司法部门咨询时,有“你们这属民告官的事暂不会受理”的劝复。我们认为:这似乎说明了: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对此事原有失误办错了也可不理,不纠,官圈内相护。那堂而皇之的法治社会注重民生工作的宣传,只是流落于形式罢了,此事件似有不可外露的玄机,即使无法理喻,也必须顺之(理)成章?

一、电子正街民生店的假鸡蛋问题大的很

  1.假鸡蛋

  前几日在电子正街的民生买了十几只鸡蛋,上面印有“画乡农安全蛋”的,4.98元一斤,结果回来后发现有假鸡蛋。我妈说你就知道买贵的,贵的就好吗,印字的就安全吗?

  后来又去买了普通鸡蛋,3.38元一斤的。回来后发现照样有加鸡蛋。

  这种鸡蛋煮熟后皮特别难剥,蛋清有点泛红,还一层一层的,蛋黄呈黄绿色,捏起来像 皮球,弹性很好,扔在地上向乒乓球还能弹起来。

  生鸡蛋打开后,蛋黄有一层皮,用筷子把皮戳破,蛋黄一下载就流出来了。

  真不明白,这种假鸡蛋都市快报上都报道过了,他们还敢卖

  2.生虫的大枣

  同事在该超市买过大枣后回来发现的都生虫了

  3,东西贵

假社保?真的假的

  同样的东西比别的超市贵很多,而且好多东西没有大的信誉好的厂家的

  4.管理乱

  经常想称东西左看右看没人理你,问几个工作人员,都没人理你

  还有经常一大早看到门口有五六十个老头老太太在排队买特价菜,结果就是等你去买的时候,蔬菜都被翻得稀巴烂

  欢迎顶贴,或者可以实地考察。

  这种欺负老百姓的行为他们干了不是一天两天了。

二、(曝光)民生证券涉嫌诈骗受害者举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客户,现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和山西省证监局失职渎职行为公开举报,我们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也请相关部门对案件中的一些疑点给予我们答复。

  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以民生证券设立投资基金为由,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推广,承诺稳定回报。我们中的一部分人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总经理许静签订了《基金委托理财协议》。还有另一部分人(许静的亲朋好友)由于路途远,不方便到太原签合同,全权委托许静和其父亲许万朝代为办理。2015年8月下旬,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以投资资金被冻结为由,违背合同约定,拒绝支付投资本息。部分投资人立即向民生证券公司北京总部进行投诉。8月23日晚,民生证券总部派工作人员来到太原处理此事,并通过与投资人协商,希望公司内部处理此事。因为难以达到投资人的要求,公司改称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的行为是总经理许静的个人行为。8月28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原市经侦支队报案,称民生证券股份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涉嫌伪造。目前,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营业部总经理许静及其丈夫梁平、助理(副总)常克方已被太原经侦支队拘留。具不完全统计,受骗群众已达上千人,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8亿多元人民币。

  一、多项证据指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实施诈骗

  目前,从我们掌握的证据和了解的情况显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太原营业部的行为事先知情,而且参与了此事。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承认公司发行过“新三板产品”。该产品的负责人正是与许静关系密切的民生证券经纪业务事业部副总裁辛胜利。民生证券总部向各营业部发布过相关信息。而且一些金额大的投资人还亲自去北京考察过此项业务,与总部负责人见过面,而且合同是从总部取回的。许静融回来的钱都通过各种途径进了辛胜利负责的项目的资金池,用于内部交易和做空股市,非法获利。如果仅仅是许静个人的诈骗行为,许静完全可以在融了那么多资金后逃之遥遥。如果没有暴利,许静不会让自己的亲生父母、兄弟姐妹帮其融资。如果没有公司或公司高管做后盾,许静绝对不会在明知是大罪的情况下私刻公章。民生证券虽然一再撇清关系,说资金没有进入其对公帐户,但不等于说公司没有通过其它途径使用过这些资金。证据显示,辛胜利和许静利用这些资金配合民生证券参与了一些内幕交易。由于国家加大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他们投入的资金无法退出,资金链断裂,导致东窗事发。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

  8月21日,就有客户前往北京反映过此事,公司明明知道许静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从事股票交易等相关活动,却不停职调查。只是电话通知许静休假两周,处理好后继续工作。8月25日,又有一名客户委派律师前往北京总部反映此事,并向总部提供了《基金委托理财协议》,公司已经确认该协议造假,仍旧没有报案。25日晚,公司收到了客户发过去的假公章照片。26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查组工作人员收到客户从许静妹妹许波处找到的假公章,并予以当场破坏。此时事实已经很清楚,可调查组仍承诺不会首先报案,还让大家统计损失,准备协商处理。同时。将许静及其助理(副总)常克方的办公室进行了查封。直至28日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才选择报警。公司给自己留出这么长的时间,就是为了转移或销毁资料。

  3、报案前民生证券领导和许静进行长谈。

  28日下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务副总张德江和经纪业务事业部副总裁辛胜利与许静进行了长谈,并告诉许静让她一个人将此事扛下来。张德江、辛胜利和许静关系非常密切,二人经常来太原与许静见面。尤其是辛胜利,多次与许静一起与客户洽谈业务。出事前,许静还当的一些债权人的面,给其中一人打电话(请公安调取许静通话记录和短信),让提前结束某项业务,将资金退回。对方让许静做好客户工作,再等一段时间。出事后,两个人先行来到太原,与许静商量处理此事,当许静得知钱回不来后,组织一些债权人给两人施压。但二人顶不住压力报警后,许静对二人极度失望。被抓当时,许静对当时部分受害者曾说过:“我也是被逼的,我们公司太黑了,出事肯定把我推出去,你们要闹,不闹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4、公司不敢面对受害者,却四处托关系压制此事。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而且公司有义务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以便有效地防止各个营业部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果营业部发生违法行为,经证监会调查发现公司未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并且公司也不能证明其对该违法行为不知情,则仍应由公司承担行政责任。虽然民生证券总部派了20多人的工作组来处理此事,但从来没有与受害者进行过沟通,只是积极的撇清关系,并在其办公场所加装了摄像头,监控前来问询的受害者。还以每日六百元的费用,聘请了数十名保安。调查组工作人员四处活动,通过各种关系笼络太原经侦和媒体。一些新闻媒体采访后,该公司花钱四处找关系,不让媒体报到。一些有良知和责任感的新闻媒体不为所动,坚持报道。但调查组却授意保安阻止、推搡记者,而调查组成员却乘机逃走,至今没有一个人敢接受采访。如果民生证券和此事没有关系,完全可以面对媒体澄清事实,不用每天逃避。另外,公司高管还怂恿其员工、保安与受害者建立敌对情绪,不断激化矛盾。9月15日,民生证券总部高管用灭火器打伤受害者,并恶人先告状污蔑受害者打了民生证券工作人员。太原市平阳路派出所受理了此案件,民生证券对受害者依旧不理不问,甚至连医药费也没有支付。

  二、证监会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按民生证券所说的这是许静个人实施的诈骗犯罪。那么从案发后的多种情况表明,诈骗应该是从许静2008年8月进入民生证券就已开始,金额逐年增多,小到几十万元,多到几千万上亿,现在我们不禁要问:她的项目运作难道无人监管?还是有关人员只监不管呢?而且在过程中,许静居然能够通过层层审查,于2013年2月被任命为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营业部负责人。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应当由拟任职的证券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证券公司的推荐意见、最近3年曾任职单位的鉴定意见、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那么,许静在2013年当时是如何提交的申请,民生证券公司又是如何提供的推荐意见与鉴定意见,相关意见又是有谁审核签发的呢?针对民生证券公司提交的申请,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又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导致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可以反映出这个公司、甚至这个行业存在监管漏洞,相关人员存在严重渎职呢?那么谁有应该为此负责呢?事情发生后,山西省证监局对此事不理不睬,在受害者一再要求下,才匆匆介入。但令人寒心的是,证监会与民生证券狼狈为奸,共同想办法对付受害者。山西省证监局孙才仁及纪委书记等人,与辛胜利等人很早就熟悉,辛胜利等人来到太原第一件事就是拜会这两人,让帮他们疏通关系。山西证监局也知道自身失职渎职、罪责难逃,已将办公楼的山西省证监局的牌子撤掉。

  我们每个人身后都承载着多个快要支离破碎的家庭,我们身旁还有等待养育的孩子,渴望被赡养的老人。我们恳请领导,为群众做主,严查山西省证监局的蛀虫,严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犯罪行为,赔偿受害人损失,清除这些祸害国家和人民的害群成马,维护国家的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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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涉嫌诈骗民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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